安东
以“梁启超”和“吃”作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出来的结果多是“梁启超大吃一惊”之类风马牛不相及的内容,几乎没有一条内容与食物有关。同样是姓梁,在这方面梁启超可要比同姓的梁实秋差太多了。
梁启超写过一篇《学问之趣味》,自认为是主张趣味主义的人,甚至声称,倘若用化学方法分解“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的一种名叫“趣味”的元素抽出来,只怕所剩下仅有个0了。他觉得有趣味的事有以下四件: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其中并不包括吃,显然他并不以吃为乐。
他的老师康有为流亡海外十六年,遍游三十一国,尝尽天下美味,文章里多有提及。而他去日本,去美国,去澳洲,留下的文字里,对于写吃可谓惜墨如金。
1903年梁启超游历美国时,在纽约的中餐馆品尝过著名的“杂碎”,但明显印象不佳:“然其所谓杂碎者,烹饪殊劣,中国人从无就食者。”此间所谓的“杂碎”,并非中餐语境中所指的动物内脏、下水。美国人初识中餐,发现餐桌上没有大块的肉,也看不到整只的家禽,只是一些五花八门切得很碎的肉丁、蔬菜等,就按华人的说法称其为“杂碎”——取的是“杂”和“碎”两个字的指意。
梁启超后来把这段经历写到《新大陆游记》里,口味如何,只是一笔带过,他的描述更像一位社会学家的观察。比如他考证杂碎的起源,认为美国的杂碎馆是自从李鸿章游美之后才有的:李鸿章想吃中国菜,便命唐人街的酒食店选料烹制,并宴请西人,西人问菜名为,李鸿章一时想不起,就顺口以“杂碎”称之,“自此杂碎之名大噪”,“仅纽约一隅,杂碎馆三四百家”。
梁启超不关心饮食之道,所以这番推论多有谬误。首先,杂碎在美国早已有之,并非李鸿章之发明。再者,李鸿章1896年访美乃是中美外交史上的大事件,美国媒体对他可谓贴身紧随,他所带的高级厨师、全套烹饪用具及各种食材,他哪顿饭吃什么,都被美国媒体八卦得清清楚楚,根本没有关于他吃“杂碎”的任何报道。与其说杂碎跟李鸿章有关,倒不如说是美国的中餐借李鸿章之名,进行了一次成功的营销。有多成功?七年后梁启超去美国时,菜单上所列的菜名几乎都跟李鸿章有关:“李鸿章汤面”“李鸿章炒饭”“李鸿章小笼花卷”“李鸿章海鲜一品煲”,梁启超看得目瞪口呆,不禁感慨:“合肥(李鸿章)受苦了。”
梁启超虽称不上爱吃,但他有几段佳话却都与吃脱不开干系。
1882年,年仅九岁的梁启超便乘舟去省城考秀才。一日,众学子在船上吃饭,白米饭,蒸咸鱼。有人提议以咸鱼为题作诗,咸鱼不雅,难以入诗,众人为难之际,梁启超脱口而出:“太公垂钓后,胶鬲举盐初。”太公钓鱼,胶鬲贩盐,鱼加盐,为咸鱼。此诗一出,语惊四座。
梁启超对日本、英国文化赞不绝口,曾说:“中国经一次外化,就有一次进步。”但当美国教育家孟禄呼吁用美国学制来取代中国学制时,梁启超却不以为然,一次吃饭时,他指着餐桌上的饭桶对学生黄伯易等人说:“这是一个饭桶,它只是一个装饭的饭桶!凭你把这饭桶雕花塑彩甚至把它描金也不会改变饭的质量。但中国之大,主张‘美食不如美器的人不在少数,让他们去欣赏他们的饭桶艺术吧!”
比起美食,梁启超更没兴趣的一件事是买房置地。他平生不置田产,开玩笑说:“假若十块钱买一亩田,或十块钱买一只鸡,我宁可吃鸡不买田。”吃鸡这么美好的事,加上“宁可”二字,好像变得很委屈呢。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