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坤+赵红娥+田璐
摘 要:对某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实证研究发现:相比较其他没有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明显较高,教师个体的外部公平感较强,但就学院内部而言,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差别较大,无编制的教师内部公平感缺乏。为促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进行明确界定的基础上,减少政府行政干预,将程序公平放在优先位置,扩大院校分配自主权从而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师资队伍中来。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
作者简介:王坤(1979-),男,云南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校企合作;赵红娥(1988-),女,吉林长春人,云南财经大学中华职业学院董事会秘书,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田璐(1993-),女,昆明滇池假区实验学校教师,研究方向为学生管理。
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我国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阻力研究”(编号:DJA150257),主持人:王坤。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22-0030-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存在体制僵化、办学封闭、活力不足、缺乏特色和办学效率低下等弊端。2014年5月2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决定》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作为首次引入职业教育界的新概念,“混合所有制”一经提出,立刻引发职业教育界的极大关注。
如:纯粹的公办,活不起来;纯粹的民办,大不起来,怎样做大做强职业院校?用好一个‘混字[1];混合所有制是高职教育建立市场机制和企业参与制度的有效途径,混合所有制是公办高职院校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突破口[2];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和构建现代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体系的现实要求[3]。
在单一主体的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会涉及到人事制度的改革,而薪酬制度又是其改革的核心。很多教职工支持拥护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动力,就是改革后自己的薪酬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而这也是改革发起者说服教职工支持改革的一个主要承诺。然而,随着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人们发现其薪酬的改革存在比较大的障碍,大家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存在很大差距。这里仅举两条:(1)如何做好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制度的有效衔接?如何真正贯彻落实“同工同酬”的理念?(2)如何彰显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薪酬的特色?在多数以股份制为基础构建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是否应该有教职员工持股、间接薪酬、薪酬替代品等?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让改革实践者们为难的不是问题的层出不穷,而是对问题的观念和看法太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研究没有深入到学校内部,缺乏来自一线教职工的调查数据[4]。
一、调研目的、对象和方法
(一)调研目的
了解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体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水平、薪酬结构与分布状况,重点对编制内外教职工的薪酬进行比较,为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管理制度的改革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二)调研对象
云南某大学将所属的职业学院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2016年4-6月,课题组选择云南某大学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内、编外教职员工作为研究对象。调研对象范围框定为:在该学院工作1年以上,当前在工作岗位上而且自愿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在调查研究之前,课题组向所有调查对象阐释本次调查研究的目的及意义,所有接受调查的对象皆表示自愿参与调查研究。
(三)调研方法
在具体深入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调查之前,课题组编制好教职工一般情况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教职工的编制、性别、年龄、工龄、职称、学历、专业等。在向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说明来意后,接受调查的教职员工匿名如实填写,课题组当场回收调查问卷,并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处理。
(四)数据采集
同时,从该学院在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中提取学院教师基本信息,获取相关薪酬的数据情况。该学院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专任教师、在编教师54人,兼任教师、编外教师27人(见表1)。
二、基于公平视角的XX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薪酬分析
XX职业学院的整个教师队伍由编内教师和编外教师构成,编外教师签约形式有合同制与劳务派遣两种形式,教师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校区补贴三大块构成。从公平的视角分析,该学院的薪酬管理主要存在两种表现形式。
(一)外部公平
即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与其他性质的职业院校比较,从非在编教师的薪酬来看,XX职业学院非在编教师的工资是云南省民办高校教师薪水的1.5到2倍以上,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高于同行业市场水平;在编教师工资是该大学其他学院在编教师的1.5倍左右,XX职业学院教师课时费,高于省内其他高校教师的平均课时费,学院从校区补贴、学院津贴和课时费等几个方面对教师工资进行补助,客观来说,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薪酬水平是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二)内部公平
学院在教师薪酬方面努力做到同工同酬薪资发放标准。尽管在基本工资方面学院编内教师的财政基本工资高于编外教师1600元的基本工资,但学院通过发放非在编教师学院津贴的补助形式,拉平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基本工资水平。把编外教师的基本工资基数定位1600元,是出于对教师社保上的考虑,基数越高单位承担缴纳社保的比例就会越高。1600元的工资基数是签约劳动合同的标准,涉及到劳动合体解除等问题时降低补偿学院的补偿标准。但当我们在审视学院长远发展时,却依然发现面临一些影响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难题。学院一直在努力尝试着进行绩效工资改革,争取所有教职工同工同酬,学院教师整体稳定,但是办学至今,编内编外教师薪酬上一直存在着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分配方式的不公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绩效工资方面,编内编外行政工作人员工资相差明显。授课教师绩效工资由于按照课时计算,所以相差不大。学院形成了行政工作人员以多上课的额外付出形式来弥补工资差距的问题,而行政工作人员多上课又影响了学院的管理工作,所以形成了恶性循环。甚至出现一般管理人员的薪水和学院院长的薪水相同甚至超过院长工资的情况,工资层次明显。
2.住房公积金、保险基数存在差别。编内教师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按照公办高校教师标准;编外教师学院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缴纳基数按照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进行缴纳,低于在编教师缴纳额度。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在编教师工资每月增长1300元,学院非在编教师并未增长。学院提出编外教师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和在编教师工资进行同步增长,向学校分管校领导多次申请未果。据笔者调查,在沈阳某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虽然编内编外教师工资奖金和评职称基本一样,但编外教师的养老金和公积金也是要低一些。
3.编内、编外教师第13个月工资、假期工资存在差异。编内教师由财政发放13个月基本工资,非在编教师由学院以每个月1600元的基本工资水平发放12个月;编内教师假期工资按照公办高校教师基本工资发放,编外教师按合同工资1600元发放,即使是学院的副院长级别,假期工资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
4.编外教职工体验到付出多于编内教职工。编外教职工因不能适应或胜任工作,而感觉到更大的压力,在学院中往往面临被边缘化的尴尬,容易受学生、家长和外界的影响。学院往往会安排编外教师做一些额外的工作,导致他们工作效率低下而经常加班。
通过教师薪酬满意度调查显示,编外教师对福利待遇较为不满意,这说明福利待遇已经成为编外教师比较关注的项目。当然,相比较福利待遇而言,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的编外教师更关注个人成长通道的构建,由于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属于公办大学的二级学院,编外教师不能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也不能参加职称评审,教师发展通道阻塞,编外教师感觉到工作晋升前景和发展机会受限制,编外教师非常担心自己工作的稳定性与职业前景,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院办学的稳定性。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如果将编外教师与编内教师区分为两种不同属性和社会地位的群体,由于在福利待遇和发展空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往往会极大降低编外教职工的“获得感”,容易造成编外教职工的心理失衡。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内外教职工薪酬差距存在的消极影响
1.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编外教师的辞职率远远高于编内教师,编外教师因福利待遇较低和晋升渠道狭窄而带来的频繁流动,不利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教师队伍。
2.违背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办学的初衷与目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一直倡导教师员工的同工同酬,但因编制内外身份的不同而形成的巨大福利待遇差距,会背离当初的政策设计目的。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薪酬结构比较单一
通过分析该职业学院的薪酬结构可以发现:固定薪酬多,可变薪酬较少。薪酬结构形式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总的工资相对固定,可变的幅度较小,虽然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但其变化的空间很小,这就导致教职员工薪酬机制欠缺,教师普遍工作积极性较低。在整个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设计中,普遍缺乏长期有效的激励举措,诸如广大教职员工持股等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即便是走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前沿的苏州工业园区职业学院,其员工持股更多的是指管理层持股,而不是每一个普通教职员工。
(二)教职员工薪酬高低与办学绩效联系不紧密
虽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并存国有和私有两种资本,但在办学过程中,相比较单纯的民办职业院校,由于有国有资本的存在,政府对其资产管理、人才引进、学生招生就业等方面,还是有更多的偏袒与支持。往往会导致在国有资本占比超过50%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教职员工薪酬与学院的办学绩效没有必然的联系,“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特征依然明显[5]。
(三)政府的干涉依然过多
纯公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者往往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任命,其本身就有一定的行政级别,和各级行政官员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腐败行为和利益输送行为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客观上来说,纯公办职业院校并不一定对办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提高产权多元化也并不意味着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就会显著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虽然政府相关利益部门仍然可以以各种理由干涉职业院校办学,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存在,但是其干预的成本会大大增加。学术界普遍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学校管理层的薪酬与学校的办学成绩呈现正相关。但对于纯公办职业院校而言,学校管理层的薪酬对绩效的影响较低(甚至没有影响)。如果公办职业院校管理层和普通教职工的薪酬差距过大,虽然对学校管理层能够起到激励作用,但不利于调动普通教职工的积极性[6]。
(四)编制内外管理制度的不公平
在调查研究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该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中,编外教师职业认同感低、辞职率高等问题不仅与编制内外教师薪酬差距较大有关系,还与学院为编外教师参与学院管理工作提供了什么样的制度、学院对编外教师的晋升管理等制度是否能够体现公平等有密切关系。
四、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机制的建构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的明确界定,是构建合理薪酬分配机制的前提
在以股份制存在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处于控股地位的投资主体掌握着学校的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决定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性质。部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存在性质认定不清,导致编制内外教师晋升空间差别较大,如本案例中所调研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由于性质界定模糊,以致其中的编外教师无法获得职称晋升,发展渠道和发展空间受到较大限制。因此,应当明确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性质,根据股权构成比例,对应相应的管理体制,这样才有利于厘清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薪酬分配机制。
(二)充分考虑到改革所面临的困难性与复杂性,是推动改革深入持续的重要动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越向前推进,人民群众对其期望就越高,遇到的困难会更多,需要支付的改革成本也会更高。对职业院校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必然意味着对已经固化的利益的强制性再分配,而在一定的时间里,职业教育的利益是相对固定的,一些群体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获利,必然有另一些群众在改革中利益受损。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在增强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和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初衷中出台,而又伴随着一些群体利益的受损,比如在我们部分试点时间较早的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部分专业的学费已经与三本院校持平。这显然与人人皆可平等接受职业教育的理念是相冲突的,部分贫困家庭的孩子无力承受这样的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7]。因此,在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薪酬改革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利益受损的群体范围,配套相应的利益受损补偿机制,减少改革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三)将程序公正放在优先位置考虑,设计具有公平性的收入分配制度
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从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的认同感来看,学院应该进一步提高管理制度的透明性和公正性,提高编外教师对学院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中,由于代表公有和民营资本股东的并存,基层编外教师的利益诉求不一定能够及时反映到双方的决策层,因此,应当加强编外教师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投资各方的双向沟通与联系,特别是关系到编外教师的切身利益,如薪酬、职务晋升等,各方的双向沟通就显得更为重要。在此过程中,应当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对编外教师的薪酬制度进行优化设计,进一步做到和编内教师“同工同酬”,增强编外教师在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工作和生活中的获得感[8]。
(四)进一步理顺薪酬分配关系,扩大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分配自主权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政府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薪酬分配的干涉依然较多,市场在其中发挥的调节作用很小,积极调整编内编外、不同学科和专兼职等教师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坚持“评价主体多元化、内容全面、指标科学、方法多样、程序规范”的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教师个人绩效评价原则,制定符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发展战略定位和财政情况的富有竞争性的薪酬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师资队伍中来[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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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谢文新,张婧.中、美、德三国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比较与思考[J].高教探索,2013(4).
责任编辑 肖称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