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涌现出一大批不忘初心、坚定信念、牢记宗旨、忠诚担当、模范践行“四讲四有”要求的党员、干部先进典型,高庆国、艾宏宇同志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标准,是新时期共产党人的楷模。
高庆国,男,汉族,黑龙江桦南人,1967年9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中共同江市委常委;2016年5月30日,因肝癌晚期呼吸循环衰竭医治无效去世,终年48岁。2016年10月12日,被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高庆国同志参加工作26年来,始终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无论在基层一线还是身处领导岗位,他都恪尽职守,勤勉敬业,任劳任怨。他勤于学习、知行合一,开展各项工作都能精准落实党的政策,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他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第一时间冲入村民纠纷械斗现场化解矛盾;亲自拿镐头刨开工程质量有问题的路罩面,责令承建方立刻整改;对不分管的建设项目造价提出质疑和建议,为国家节省了大量资金。他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同江抗洪期间,始终坚持工作在第一线,冲在最前面,干在最险段,带头扛运沙袋筑堤坝、跳入江水排除险情、寻堤查险堵管涌,逐村逐户排查未撤离村民。他无私为官、秉公用权,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拆迁工作公开公正;服从组织决定,不为个人仕途升迁刻意经营,患病后主动向主要领导报告病情,并请求辞去领导职务。
他严格自律、清正廉洁,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占公家便宜,不为家人谋私利。他出差只住快捷酒店或小旅馆,食宿费用从不超标,节假日不乘公务车,周末往返佳木斯市一律乘坐长途客车,患病住院期间不许工作人员陪护,亲属找他帮助调转工作、同学朋友找他帮助承揽工程都被拒绝,不图回报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艾宏宇,男,汉族,山东莒南人,1975年6月出生,1996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双鸭山市公安局岭东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曾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6年2月7日,因劳累过度,在工作岗位突发脑干出血,经抢救无效去世,终年40岁。
艾宏宇同志从警工作20年,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争创佳绩。他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熟记辖区常住户的基本信息,被社区居民称为“活档案”;创新发放便民联系卡、成立“宏宇社区服务站”、创建“五步记忆法”等,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撰写的《艾宏宇系列群众工作方法》获全省公安优秀培训教材二等奖。他心系群众、为民解难,帮助群众抢修漏雨房屋,帮助辍学流浪的孩子重返课堂,帮助残疾贫困户脱贫、迷失儿童和老人返家,多次救助危重病人。他担当尽责、真抓实干,深冬寒夜里蹲守抓获威胁群众的犯罪嫌疑人;建立“绩效考评体系”,解决基层公安机关工作考核难的问题;主持设计工作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水平。在筹备分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工作会议期间,因连续加班引发脑干出血,倒下的一刻仍用颤抖的手指着柜子和电脑,说着“枪、稿”,惦记着他最重要的两件事情。
通知提出,为了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学赶先进、争创先进、争做合格党员的浓厚氛围,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向高庆国、艾宏宇同志学习活动,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先进事迹深学笃行,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敢于担当的拼搏精神,自觉为党分忧、为民解难;学习他们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学习他们清白为人、干净做事的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通知要求,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在深入开展,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高庆国、艾宏宇同志先进事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座谈交流会、事迹报告会以及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模范践行“四讲四有”要求,严于律己、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实现全省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