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英 陈媛
摘 要:把握行业会计实操与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衔接,促进新形势下会计人才的培养;通过旅游业营改增前后规定与税负对比、营改增前后税务处理及会计处理的变化进行旅游业营改增实操问题的思考。
关键词:行业会计;旅游业;营改增;实操
2016年5月1日开始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此政策背景下,企业税收调整将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的变化。作为中小企业财务人员岗位输送的主要就业通道的高职会计专业,应快速及时地将教学内容与营改增政策相统一,认真探讨营改增对行业会计实操带来的影响,培养真正适应行业政策变化与满足会计岗位实际需要的应用型技能人才。
在当前的高职《行业会计》教学中,存在内容陈旧、与营改增政策脱节的现象,经济业务按照“营改增”前的规定进行讲解,这些都将影响学生在税务处理、会计实务处理规则方面的判断,降低了课程教学效果。行业会计课程内容的更新势在必行,作为专业教师必须把握好行业会计实操与营改增政策的准确衔接,课程教学以及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上要与时代接轨,与行业发展保持同步,教学内容要与最新法规政策相统一,这样才能达到培养学生岗位迁移能力和行业账务处理变化的应对能力,拓宽学生行业领域就业面。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众旅游的需求与支出越来越多,旅游行业逐渐成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服务行业。旅游服务包含组织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文娱、商务等众多环节,旅游行业涉及的业务面广、业务复杂性高,旅游企业营改增对从事旅游业的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从业人员对新旧政策的对比衔接工作有着精准的把握。
1 旅游业营改增前后规定与税负变化对比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营改增”后不变的是对旅游收入者继续执行差额征税的政策。变化的主要有两点,一是纳税人身份的变化,由营业税纳税人改为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纳税人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分别为3%、6%;二是扣除项目的变化,增值税可扣除的项目比原政策新增一项“签证费”,令进项税基数降低,税赋下调,从理论上来说,对于以出境游为主的旅行社而言是利好。
不少人担心营改增后,旅游业的税负会不会增加,是否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营改增后,表面上税率是高了,但是多了进项税的抵扣,机票、租车、住宿、餐饮、地接团费以及新增的签证费都可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后纳税,此外,旅行社的房租、广告费、办公用品、通讯费、咨询费等费用如能取得专用发票,还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能进一步降低税负。税负下降的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可取得足够多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过去很多旅游企业在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比如该追收的钱没有及时追收,该拿的发票没有拿,营改增逼迫企业加强管理和完善自我;同时,在采购方面,企业会更注重选择优质企业,采购产品符合国家规定,才能拿到发票用于抵扣。
2 旅游企业营改增后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2.1 关注事项
第一,执行差额征税,有哪些支出可作为销售额的扣除项目。营改增后,可从销售额中扣除的项目有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相比原政策可扣除的项目多了一项“签证费”。第二,可扣除项目只有取得有效凭证,方可作为扣减因素实现差额征税。第三,可扣除的项目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旅游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由于“有效凭证”中的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因此建议取得的上述发票最好为普通发票。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要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否则就会导致税务系统出现大量的流失票。第四,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2.2 税额计算
2.2.1 计算方法
(1)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适用税率6%
(2)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征收率3%
2.2.2 差额征税的计算过程
(1)可扣减成本的计算。如果“有效凭证”中有适用税率分别有3%、6%、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在差额征税计算可扣除的成本时应以汇总成本金额/(1+6%)×6%来扣除。
(2)差额征税额=(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
上述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指取得的日常经营中的办公用品、电话费、固定资、无形资产或房屋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
2.3 会计核算
2.3.1 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3.2 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会计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营改增后旅游企业进行有效税收筹划与精准核算势在必行,增值税涉税事项需关注诸多细节操作问题,这些细节将促使企业规范经营,财务人员需积极思考应对策略。会计专业教师在今后的行业会计教学中,需将营改增政策的内容逐渐渗透到各个行业,使学生学以致用。
参考文献:
[1] 杨海英.营改增对于旅游行业的影响[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37).
[2] 吴光忠.全面营改增对中职会计教学的影响[J].现代职业教育,2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