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设须防“好经被念歪”

2016-11-18 01:22蕊红
上海房地 2016年10期
关键词:空置安居工程保障性

文/蕊红

保障房建设须防“好经被念歪”

文/蕊红

审计署日前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同时,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十几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百亿元建设资金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入住资格。对此,专家指出,住房只有有人居住才有价值,否则建造再多也无意义,保障房若由于建设标准低等各种原因变成了空置房,反而会造成更大的浪费。对这一问题,追责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当务之急是先让这些保障房起死回生,造福社会。

用严格的问责制度管好保障房

有些城市保障房长期空置,有的建设资金闲置超过一年,究其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资金难到位,有的是房屋存在渗、漏、裂等严重质量问题,还有的是建设中不考虑居住实际与配套,离城区、地铁、学校、医院、超市都太远。实事求是地讲,保障房工程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良心工程”,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难题。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各阶层收入分化难以避免,总有一些群体需要公共力量的救济与阶段性的扶助,保障房正是“保基本”的利器之一。但对企业来讲,建设保障房短期看并不划算;对政府部门而言,在财税增收压力较大、配套资金跟不上的时候,建保障房也是件“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事。

然而,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各级政府既要把相对过剩的存量商品房尽快消化掉,又要照顾到中低收入群体的现实顾虑,把保障房的量、质全面综合地把握好。比如:商品房价格不高、存量又太大的地方,是否考虑用购买商品房的货币补贴来替代保障房的建设?既然偏远地段建设成本虽低但没人买账,那么是否适当地减少建设规模,先把地段较好的房子建好、分配好?不少网民认为,保障房空置率高企,没有真正发挥保障作用,还造成了资金、土地等资源的浪费,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必须对有关官员进行问责,同时建议,将保障房入住率和空置率纳入考核指标,并完善法律法规。因为,保障性住房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但要建好,更要用好,这就需要精细化管理、精细化考核,要有一套严格的问责制度。在完善考核制度的同时,需要考虑如何对保障性住房“去库存”,这也是当前的紧要任务。

当然,办法总比困难多。保障房建设的矛盾已经发生转移,从当初的“没钱建”逐步转向“钱怎么筹”、“房怎么分”。这种转变在某种意义上属于“发展起来的矛盾”,需要我们继续采用发展的、运动的、辩证的办法来统筹解决。

让实在“政绩”契合百姓实际需求

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显示,至2015年底,有19万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不能及时交付使用。由国家财政出资、地方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建设的保障房,近年来却屡屡出现长期闲置现象。去年底,审计署曾点名多个闲置严重的地方,包括江西南昌市、河南新乡市、吉林吉林市、湖北赤壁市和贵州贵阳市。空置最严重的贵阳,空置房曾超过3万套。

据调查,保障房闲置的主要原因如下:一是供需不匹配。例如,广东某市多个项目4138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一年,主要原因是供需不匹配,实际需求并没那么多。二是配套设施不好,居民不愿住或不能住。海南琼中3个县由于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已竣工建成一年以上的2077套保障性住房不能交付使用。三是与现行安居房政策不符,无法配置。在深圳宝安区坪山新村,9栋共700多套住宅空置。当地住建部门称,空置是因住房政策更新原因,相对于现在的安居房政策存在面积超标的情况,无法配置。四是质量有问题,无法交付使用。海南昌江、文昌等8个市县的1712套保障性住房,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存在偷工减料、墙面开裂等质量问题。

一些地方规划没跟上,也是有钱没花的原因之一。中山大学教授朱亚鹏认为,有的地方在计划不周详的情况下,为完成指标盲目申请资金,但相关建设却跟不上。同时,相关部门在审批上存在疏漏,资金拨付后跟踪管理不到位,监管机制不健全,导致资金未能及时使用。而在大笔资金“闲置”的同时,许多项目成了“规划中的工程”、“报告中的工程”,一些地方则虚报开工和完工量。

保障房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一方百姓的安居和幸福。十几万套保障房一直闲置,不仅兑现不了民生福祉,同时也消耗着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针对一些地方保障房工作中出现的“重建设轻分配”现象,必须通过制度设计进行严格约束问责,地方政府必须有勇气直面“闲置”的尴尬,切实解决保障对象的顾虑、担忧和实际困难。保障房建设只有做到在数量与质量上都达标,契合百姓的实际需求,才是实实在在的“政绩”。

换言之,十几万套保障房闲置不排除是“政绩下的蛋”,一些地方只是在行政命令的催逼下虚应差事,只求数量过关,却没在质量上用心。保障房是为了满足百姓住房需求,而不是政绩表演。为此,有必要改革保障房建设考核方式,除了考核保障房建设数量之外,还要一并考核保障房的入住率,对那些因为保障房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不配套导致入住率低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问责,从而倒逼各地政府及其官员尽可能就近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更大程度上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居住难题,更好地实现国家实行保障房制度的初衷。

惠民工程要“惠”到群众心坎上

近几年,保障房建设乱象丛生,不仅楼房大量空置,骗房、骗补等问题也时有发生。保障房空置,源于责任“空心”。一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安居工程”,或视为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将其当作展示政绩的“面子工程”,看成赏赐给群众的阳光雨露。在这种思维驱使下,一些地方政府只会算“经济小账”,不会算“民生大账”,只愿把偏远地区的地块拿来凑数,不愿动中心黄金地段的“奶酪”,只是为应付任务完成指标,而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设施,投入精力保障质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又是重大发展工程,是党和政府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尤其是当下,正处在打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攻坚战决胜期,解决好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党中央出台如此好的惠民之举,各级领导干部理应心怀“利民之事,丝发必兴”的自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及时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送到有需要的群众手中,绝不能让保障房空置、安居钱“睡觉”。

当然,必要的考核和问责机制也要跟上。没有考核就会缺乏动力,问责缺失就会弱化监督。针对某些领导干部的功利性,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既看其短期成果,也要考量其长期成效。对于那些责任虚置导致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让保障房成为某些官员的“政绩房”。

有舆论指出,要解决保障房供需的结构性不匹配问题,仍须下大力气加强安居工程的精细化管理,不仅要筹钱、建好,更要用好、管好,而且两者同样紧迫、同等重要。一方面,应该立即加强保障房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小区管理,让更多安置居民愿意选择入住;另一方面,应在选址、分配等方面加强科学决策,加强监管问责,接受社会监督,让保障房这项惠民好事真正办到百姓的心坎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各地各部门要从落实好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出发,不但把保障房建好,而且要用好、分配好,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红利,惠及百姓,造福群众。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在建设中,我们期待今后审计发现的问题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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