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佳梦
【摘要】“和谐”是中国传统思想的至高追求,中医学中的基本理论与理法方药皆与和谐理论相关。和谐观不仅体现在人与自然的相统一上,更体现人体内部的整体性和完整性。以和谐观为指导的中医治疗方法,不仅遵循了一般中医治法的理论精髓,更为临床提供了一种全面思考、对立与统一结合的思想方法,达到事半功倍的治疗效果。
【关键词】和谐观;中医;中药学;整体观念
【中图分类号】R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2095-6681.2016.12..02
1 中医和谐观的来源
中国传统医学源远流长,中医的和谐思想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反映了当时特定的文化思想。“和”即“太和”,是中国哲学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即所谓“以和为贵”。谐,从言,《尔雅》谓“谐,和也”,《周礼》又云:“掌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和谐”通常表现为一种平衡、有序、顺畅、条达、规律的状态,正如《老子》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通过一系列的相互交融,最终“各得其利便是和”。
2 和谐观是中医的核心理念
2.1 中医学的和谐观
2.1.1 人与自然相和谐
人与天地相应,人类顺应自然的要求就是要与自然和谐共处,《素问·移精变气论》所云:“动作以避寒,阴居以避暑”,强调了人要适应自然,顺应自然规律,才能保持身体健康,免受疾病困扰。一旦非时之气侵袭,或自然环境变化过于剧烈,则会导致“不和谐”的局面,则病始生。
2.1.2 人体内部相和谐
2.1.2.1 阴阳和谐就人体而言,功能属阳,物质属阴,物质依靠运动而产生功能,功能则依靠物质才能发挥作用[1],即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若脏腑物质功能失常,则会“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同理,阴阳任何一方“失和” 都会导致疾病的发生,所谓“阴胜则阳病,阳盛则阴病”。
2.1.2.2 脏腑和谐
脏腑和器官的不同生理功能构成了整个机体的整体性,《灵枢·脉度篇》所云:“肺和则鼻能知香臭矣”,“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 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脏腑之间协调稳定,各司其职,则“五脏元真通畅,人即安和”,各个组织器官的相互协调与和谐是维持人体健康稳定的重要因素。
2.1.2.3 气血和谐 气属阳,主动,主煦之;血属阴,主静,主濡之[2],二者相互交融沟通促进和保证生命发展。滑寿《难经本义》中将气血关系概括为“气中有血,血中有气,气与血不可须臾相离”,气血不和则百病由生。气的生血、行血、摄血功能使血液生化有源、行动有力;血的载气、养气功能使气行不离经、运动有常。气血和谐则人养荣,安昌康健。
2.2 中药学的和谐观
2.2.1 方剂配伍规律和谐
张从正在《儒门事亲》中对“方”“剂”的配伍和谐有独到的论述:“剂者,和也。方者,合也。故方如瓦之合,剂犹羹之和也。”方剂的配伍要遵循“君、臣、佐、使”的规律,强调药物之间的相互配伍作用,防止药性相对或剂量不符。药用和谐则直达病所,药到病除;药病不和则延误病情,甚或病情恶化。
2.2.2 七情和谐
所谓七情,《神农本草经》所论:“药有阴阳配合,子母兄弟,根茎华实,草石骨肉,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综合药性药效的不同,或相须相使增强疗效,或相畏相杀降低毒性,“运用之妙,在乎一心”,七情和合则药效显著,扬长避短,七情不合则性味错乱,事倍功半。制方之妙,唯在此尔。[3]
2.2.3 “和”法
程钟龄《医学心悟》中首提“和法”,和解即是以调和的办法来解除病邪,包括半表半里、肠胃不和、肝脾不和等。和解一词在成无己《注解伤寒论》中曾述:“吐利止而身痛不休,当消息和解其外”病人里寒去而营卫仍不和时,宜先表后里的治疗规律。广义上的“和”,即凡是病了,就是不和,使之恢复便是和。《伤寒明理论》对小柴胡汤有述:“不外不内、半表半里……是当和解则可矣。”故而“和法”是和谐观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3 和谐观是中医治疗的本质原则
3.1 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人与天地自然相应,治疗疾病应遵循天人合一的思想,适应自然,顺应四时变化不仅是治病之道,更是养生之道,治疗则要顺应自然规律,《灵枢·顺气一日为四时篇》所述昼夜变化:“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治疗时间也要根据病情性质的不同加以调整,如四神丸须临睡服,十枣汤则需要平旦服;个人体质不同更是决定了药量的多少,十枣汤服用法中强调“强人服一钱匕,羸人服半钱”。因此天人合一,法于自然,追求“和合”是中医治疗的关键。
3.2 母子相合
脏腑分属五行,五行之间相生相克,消长互藏,对立制约的关系正是五脏和谐的根本。脏腑一方太过或不及,均由所克或所生一方制约平衡。正所谓“补母”、“泻子”,如培土生金:以益气健脾之法补充肺气不足,适用于治疗肺脾气虚的久咳不已、痰多清稀、食欲减退、大便溏薄等证,方用参苓白术散以益气健脾,渗湿止泻;方中配伍使桔梗使水谷精气上归于肺,使肺气升降相宜,水湿能下输膀胱,从而达到祛湿健脾的目的。如此母子相和,脏与脏之间和谐互通,达到治疗目的。
3.3 反治法
中医治疗中的反治之法,体现着药性与病性的和谐统一。当机体阴阳、寒热、虚实失去平衡,导致寒盛患者见热盛证侯,热盛患者见盛寒证候,虚寒患者见实热证候,虚热患者见实寒证候时,用反治法来调整人身阴阳的偏差顺从疾病假象,而产生“热因热用,寒因寒用,通因通用,塞因塞用”的“矛盾”之法,这正是中医治病追求疾病本质的体现。[4]
3.4 先安未受邪之地
“未病先防”和“治未病”的思想是中医在世界医疗史上的独特之举。《金匮要略·脏腑经略先后病脉证第一》所云:“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即治疗时在疏肝、柔肝的基础上顾护脾胃。治未病的观点,对后世叶天士治疗温病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在治疗温病用药时,辛凉之中,稍佐甘凉之品;或甘寒之中,加入咸寒之品;热邪入心,早用开窍之品,先安未受邪的脏腑,防治脏腑气血失和。
4 和谐观的意义
和谐观不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更是中医学重要的指导思想,其指导意义在于为中医的治病理论提供一种更为全面的思想方法,它不仅重视事物外部的变化性,也重视事物内在的协调性。中医学传统的辩证思想体系中,气一元论强调物质世界的同一性,阴阳五行强调物质世界的多元性,气的升降出入强调人体气机的通畅,阴阳的对立统一、五行的生克制化强调世界相互联系与相互作用。而这些思想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其思想本身的局限性:阴阳学说强调了阴阳二者的对立,五行学说则更多的是强调五者之间封闭的、机械的相互作用。和谐观则是宏观的,没有界限的,它不仅适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更适用于人体本身的保健治疗,不仅适用于矛盾双方,更适用于多方的整体中。“和”乃“至真之道”(隋·杨上善)[5],是万物之本源也。
参考文献
[1] 陈仁寿.论中医的“和谐观”[J].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8(2):76-79
[2] 郭霞珍,王建等.中医基础理论[M].上海:上海科技出版社,2010.84
[3] 邓家刚,覃骊兰.试论中药配伍中的中医“和谐”观[J].时珍国医国药,2009,20(2):503-504
[4] 王立新.弘扬中医和谐文化[A].首届全国中医院文化建设与传播会议[C]:2011年
[5] 苏培庆.和谐观是中医学的核心理念[J].辽宁中医药大学学报,2008,10(1):148-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