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新规:微博朋友圈也能作刑案证据

2016-11-16 10:36
WTO经济导刊 2016年10期
关键词:即时通讯公安部言论

9月20日,公安部网站发布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联合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表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其中包括微信、微博、QQ、邮件等自媒体、即时通讯、注册信息。

影响:此规定不仅是对个人在网络社会的言论提出了负责任要求,以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积极的网络舆论环境,更直接地对网络平台运营实体提出了考验:如何以规范与加强网络言论与信息的管控,防范网络平台成为孕育犯罪的温床。

编辑|朱亚男 yanan.zhu@wtoguide.net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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