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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
9月29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发布。行动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明确了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深入开展人权教育和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工作等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五大目标。
行动计划指出,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到2020年,实现人均预期寿命增加1岁。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中西部地区为重点,每县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县中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95%以上。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加强并规范化培养住院医师,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2名,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名。
行动计划同时指出要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加快推进国家和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降低10%。肺结核发病率降至58/10万。降低全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控制艾滋病疫情在低流行水平,基本消除血吸虫病危害,消除疟疾、麻风病危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诊断报告、随访管理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5%。
行动计划指出,将制定看守所法,提升被羁押人权利保障的立法层级,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行动计划指出,要规范涉及公民人身的执法行为和司法行为。采取措施防范刑讯逼供。规范监管场所,保障各类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员的权利。
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逐步扩大其适用的案件范围,试行重大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随案移送制度。
行动计划说,强化对公安执法办案活动的刚性约束。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行动计划提出要健全刑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或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的,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变更强制措施。预防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严格落实换押制度、超期羁押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90%以上城镇社区和60%以上农村社区。
行动计划提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不断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和救助制度。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
行动计划还提出,推进服务老年人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扩大公共文化机构向老年人免费开放项目,增加老年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摘自《京华时报》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