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纵观现代建筑运动,“风格派”的代表作品施罗德住宅,作为当时探索新建筑运动中的前卫建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以时间线索对建筑活动进行比较研究,试图通过对施罗德住宅相较于现代建筑的生成逻辑和最终形态的表现,探讨其对于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建筑发展存在的历史定位和批判性意义。
关键词:风格派;施罗德住宅;白色派;现代主义建筑;批判性
“并非以机械的进展方式产生出更多的形式。恰恰是选择何种形式最为适合的那种观念,创造了特定时代的建筑[1]。”彼得·柯林斯如此说。
一、荷兰“风格派”运动
1917年,荷兰一些青年艺术家组成了一个造型艺术团体,并取名于《风格》(De Stijl)杂志。他们号召在个人与全球之间建立新的平衡,并且要从传统及个性崇拜的约束下解放艺术,以此作为“风格派”第一项宣言。总的来说,荷兰风格派运动是20世纪初期在法国产生的“立体派”(Cubism)艺术的分支和变种,前后不到14年,以三个人为中心:画家P.蒙德里安、F.杜斯堡和G.里特维尔德。他们受到斯宾诺莎(Spinoza)哲学思想的影响,并有荷兰卡尔文(Calvinistic)教派的背景,因而寻求一种能通过强调千古不变的法则以超脱个人悲剧的文化。这种全球性和乌托邦式的期望可以用他们自己的一句格言来归纳:“自然的对象是人,人的对象是风格……”
荷兰“风格派”以几何抽象绘画(以蒙德里安的“构成”为代表)推动了现代主义艺术风格流派中纯粹理性主义造型美学的发展,并在当时对抨击传统形式、探索新的现代思潮产生了深远影响。1917年,G.里特维尔德设计并制作的轰动性的家具“红蓝椅”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他于次年成为荷兰著名的“风格派”艺术运动的第一批成员。家具设计师出身的他并没有受过正规的建筑学教育,他唯一的建筑专业训练是在三年夜校中学习了建筑制图。1924年, G.里特维尔德于受T.施罗德的委托设计了施罗德住宅,这个住宅作为G.里特维尔德的第一个建筑作品,也是其在“红蓝椅”基础上的延伸。就如G.里特维尔德自己所说:“当我获得机会能以红蓝椅的美学原则设计一座住宅时,我热切地抓住了它。”施罗德住宅的设计思想和手法都与“红蓝椅”如出一辙,住宅各部分相互独立,具有开放的“可变的平面”,主要的起居活动被布置在上层,尽管采用了传统砖木结构,却成为“风格派”所提倡的动态建筑的典范。这幢住宅在很多方面成为F.杜斯堡《塑性建筑艺术的16要点》一文的实体体现——“新建筑应是反立方体的,也就是说,它不会把不同的功能空间细胞冻结在一个封闭的立方体中。”通过将功能空间从“立方体”核心离心式地甩开这种手法,“使得建筑具有一种或多或少的漂浮感,反抗了自然界的重力作用”。
二、局限性与断裂
“风格派”是荷兰特定时期建立的艺术家组织,它虽然对现代建筑运动产生影响,但在当时并没能被当时的荷兰社会普遍接受。他们激进的思想并不能完美地解决当时的建筑问题。尽管G.里特维尔德在住宅的设计中加入了很多人性化的元素,但其建筑色彩上对于原色的组合极具争议,形式也过于教条,忽视了建筑在工业化生产中的适应性问题。就如本奈沃洛所言:“以抽象的方式为目标的新造型主义,运用现成的定律,完善形式的概念,这带来了一种不健全的能量分配……以这种方式,所有的事物可能再一次恢复到纯机械的状态,艺术和技术的对抗可能再度出现[2] 。”
勒·柯布西耶宣称:“顺应现代工业的现代建筑(当时只是一些厂房、仓库、谷仓)是美的[3]。”现代派建筑更注重建筑完整的轮廓形式,其体量是封闭而完整的,没有相互穿插、相互延伸的墙面,例如包豪斯校舍。在《新精神》杂志中,勒·柯布西耶批评风格派对几何造型特别是矩形有过多教条的限制,认为这样会导致一个“结巴的、过于单纯的形式用语”。相较于勒·柯布西耶于1926年的“新建筑五点”,尽管施罗德住宅具有自由的平面、自由的立面,但由于采用了传统的砖木结构,墙体没有得到完全的解放,与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的建筑相比,空间组织的自由度存在很大的限制。建筑的形式以现代抽象的美学原则为基础,但建筑中的门窗等一系列构造的尺度和形式都不相同,没有统一的模数,在技术上不完全符合现代的工业化生产,也不符合现代派建筑的整体性与完整性。
三、“白色派”的守望
20世纪60年代,在经历了现代建筑运动的高潮与失意之后,一部分建筑师依然相信现代建筑是有生命力的,并在实践中坚持这样的探索。“白色派”的设计思想和理论原则深受风格派和柯布西耶的影响,对纯净的建筑空间、体量和阳光下的立体主义构图、光影变化十分偏爱。“白色派”以理查德·迈耶为中坚人物,他通过新的观点解释旧的建筑语汇,并重新组合于几何空间,强调面的穿插,讲究纯净的建筑空间和体量。他的作品,例如道格拉斯住宅(图1)以“顺应自然”的理论为基础,常以绿色的自然景物衬托建筑墙体表面的白色材料,并以此表达建筑本身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在建筑内部,他运用垂直空间和天然光线在建筑上的反射达到富于光影的效果。
理查德·迈耶将风格派的设计思想通过现代建筑的传统形式表达,在规整的结构体系中,通过蒙太奇的虚实安排,以活泼、跳跃、耐人寻味的姿态突出了空间的多变。注重功能分区,特别强调公共空间(Public Spaces)与私密空间(Private Spaces)的严格区分,将施罗德住宅的形式特点叠加在现代建筑的“多米诺结构”之上,完成一种共时性的表达。
四、经典与批判之间
“如果需要一座建筑来表明20世纪建筑学所包含的意义,人们可能会选择里特维尔德设计的施罗德住宅。这幢住宅的创新是全面的,但也易使人误解,因为它不是一座规则几何形状的、可用数字精确标明合乎模数的建筑,而是一座用眼睛设计的、旨在实现荷兰风格派美学原则的、具有二维特点的建筑[4]。”丹尼斯·夏普曾这样说。
施罗德住宅作为探索现代建筑新形式中的先锋建筑,严格来说并不属于“现代派”建筑的范畴。施罗德住宅出现在现代建筑探索之路的特定时期,具有开创性的地位,从设计理念和建筑形式为现代建筑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彼得·艾森曼曾定义:“经典建筑是一种连接也是一种断裂[5]。”经典的建筑作品具有批判性——其与建筑先例发生断裂,并在批判过去的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可能。“白色派”的代表人物理查德·迈耶作品的出现使得施罗德住宅的历史定位由经典之于批判,作为新旧建筑范式演变的关键点,对现代主义形式发展同样具有预示性。现代主义建筑受限于功能主义,而施罗德住宅又过分拘泥于“风格派”激进的形式表达。理查德·迈耶极力主张回复到“风格派”,其对于现代建筑的形式原则作用的充分发挥是建筑自主性的表现,包括先验的形式逻辑和设计意图的贯彻,回归建筑形式的深层逻辑。
五、结语
多种矛盾的复杂性带给施罗德住宅历史的局限性,使其并没有成为现代建筑运动可被广泛普及的范式。而这个风格派建筑作品回归理性,试图实现新的和谐,是经过对现代派建筑的反思和批判后的建筑师们对于重新认识和思考现代主义价值的需求与愿望,将永远沉淀于设计思想与形式逻辑的先验之中。
参考文献:
[1]彼得·柯林斯(Peter Collins).现代建筑设计思想的演变[M].英若聪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2][意]L.本奈沃洛.西方现代建筑史[M].邹德侬等译.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
[3][法]勒·柯布西耶.走向新建筑[M].陈志华译.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英]丹尼斯·夏普.20世纪世界建筑——精彩的视觉建筑史[M].胡正凡,林玉莲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5][美]彼得·埃森曼(Peter Eisenman).建筑经典:1950~2000[M].范路,陈洁,王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
[6]罗小未.外国近现代建筑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7]薛恩伦.荷兰风格派与施罗德住宅[J].世界建筑.1989,(03):27-35.
作者简介:
孙瑞卿,上海大学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研究方向:建筑艺术设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