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欣++戴卫婷
摘要: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的转型,经济结构由国有经济一统天下走向多元化,与此相适应地,以农村人口为主的流动人口的的保障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与社会的关注。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着许多现实困境。在此形势下,本文通过对流动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面临的困境及根源。最后提出了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整合的对策探究。
关键词: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对策研究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0-0039-01
一、流动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
在社会医疗保险范畴内,“异地就医”一般是指参保人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主要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一次性的异地医疗,包括出差、旅游时的急性病治疗以及病人主动转移到外地就医,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及时结算医疗费用。二是中短期流动、工作岗位不在参保地的人员的异地医疗,包括单位在各地的派驻人员、派驻机构在当地的聘用人员,还有一种情况是整个单位人员处在流动状态,所产生的问题是不能参加医疗保险或需要垫付医疗费用。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不方便,个人负担重,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随着我国流动人口数量的急剧膨胀,流动人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同时也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超过2.12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15.5%,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老年人就医问题日益凸显。另外,由于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体系的统筹层次较低,各地政策不一,“碎片化”严重,很难适应流动人口高流动性、工作变化频繁等特征,使得这些远离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口很难被居住地的医疗保险体系所接纳。
二、我国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面临的困境及根源分析
近年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全民医保基本实现,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目前,各地普遍实现了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解决了参保人员看病先垫付资金、再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的问题。然而,从全国范围来看,异地就医结算工作推进中依然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是流动人口普遍缺乏医疗保障或保障不足。部分流动人口由于没有参加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处在“无医可保”的状态。同时由于流动人口收入低,因此他们所能投入到医疗卫生的消费相当有限,如果医疗保险的缴费负担较重,流动人口就不会参保。另外,流动人口在参保上普遍存在“逆向选择”,第二,企业变相将医疗保险成本转嫁给流动人口从而更加不利于流动人口参保。这导致参保的流动人口实际收入下降,并使得流动人口对参加医疗保险产生抵触情绪。基于以上原因,使得相当部分的流动人口没有加入任何医疗保险制度,缺乏相应的医疗保障。
其次是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难、成本高,经济负担重。由于医保流动性不强,很多流动人口虽有医保,却很难享受实惠。目前,我国共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了95%以上的城乡居民。其中,不少人在当地参加医保,却在外地长期居住。由于医保流动性不强,导致很多流动人口虽有医保,却很难享受实惠。有随子女居住或退休后异地养老的老年人,也有在异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主要存在住院费用结算存在手续复杂、垫付压力大等问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按照户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长期居外退休人员,主要是退休后随子女居住的老人。他们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
三、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整合的对策探究
针对流动人口普遍缺乏医疗保障或保障不足的问题,应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期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保结算服务。
而对于流动人口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难、成本高,经济负担重的问题,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有利于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统筹互济的功能,也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路径选择。保统筹层次,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统一经办机构,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医保水平。
推动完善补贴、报销支付政策。进一步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支持作用,协调多部门简化优化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审批手续,推动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方便老年人异地养老。具体来说分层次推进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思路:一是完善市级统筹。要求实现市域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为目标,做到基金预算、筹资待遇政策、就医管理的信息统一化和一体化。二是规范省内异地就医。各省份要建立完善省级异地就医平台,通过平台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规范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和经办流程。三是跨省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探索建立国家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并做好异地转诊、异地急诊人群的就医管理。
解决异地就医问题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应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级资源,避免因过分强调就医和结算的便利性而加剧就医人员向大城市、大医院过度集中,导致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最终影响广大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最后要做到保证政策落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组织落实,完善相关业务规程和业务标准规范,加快推进异地就医平台建设,为异地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总的来说在工作推进中,需要注重与各地的沟通,针对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做好协调,确保有关政策落地。
参考文献:
[1]林枫,多措并举缓解异地就医难[J],中国社会保障,2008(4).
[2]刘明生,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的思考[J],改革与开放,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