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丹凤+闫肃
摘 要:中小企业作为我国存在的主要的企业形式,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也十分重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我国发展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因此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在研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各方面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信用担保;风险;担保机构
在当今社会的经济发展中,中小企业的贡献是巨大的,其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无疑这是被赞许的,中小企业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目前中小企业在面对大型企业时,在抵御风险等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缺陷,使得中小企业的发展举步维艰。其中,融资难是中小企业未能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应该得到重视,其中,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的重视是尤为关键的。
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概述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一种体系,当债务人或者被担保人未能按所签订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应该负担责任或者进行代偿。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征既与其他事物相联系,也是区分与其他事物的一种标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特征归纳起来有六个:专门性、专业性、政府主导性、政策性、综合性以及强制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本质具体可以概括为两点:具有社会责任本位制度体系以及平衡协调的属性。
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现状
自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以来,其发展总共可以分为四个阶段:自主摸索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积极发展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
自主摸索阶(1993-1998)主要是为解决中小企业当时所面临的融资难的环境而开始自主的探索道路的时期,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自发的建立一些企业互助的担保活动,意味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始进入了真正实践阶段。
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0)经贸委在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开始设立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其目的是在于帮助一些中小企业解决信用担保的问题。到此为止,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框架已经基本确立。
积极发展阶段(2000-2005)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尽快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此标志着积极发展阶段的开始。
规范发展阶段(2006-至今)主要通过规定一些政策环境来发展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很多地方性政府也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帮助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是地方性法规和制度的适用范围存在着很大的限制。
三、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发展了将近二十年,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中小企业是我国最常见的,也是占比例最大的组织形式,而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还处在探索和完善中。
(一)缺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相关立法规范
和发达国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立法相比,我国的相关立法规范还处在初级摸索阶段,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规范,对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立法规范尤其缺乏,无法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展工作提供有效的约束。随着近些年中小企业的发展,已经有了自己独有的特点,而我国却没有相关法律专门对此作出规范。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结构不完善
体系的结构不完善主要是体现在我国担保机构和出资机构方面,首先数量上很小,而且在类型上也缺乏多样性。在我国,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大多都是政策性机构,商业性的担保机构可以说是数量非常之少,而这种结构上的不完善阻碍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而且由于体系结构的不完善,中小企业还存在着大量的资金抽逃、账款拖欠和“三角债”等问题。
(三)资金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设计不足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外部支持力量还处在初始阶段,而大部分的担保机构都表现出对中小企业的不信任,不论是在经济实力、经营状态方面,还是在未来的发展等方面,因此担保行为大多数都是一次性的活动。而且,国家对于为中小企业的后续稳定的资金支持也没有完善的机制,在风险方面也没有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这就使得担保机构很难全面的发展。
四、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策略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它的所有环节都需要给予重视,忽略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将影响其成效。根据上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相关立法保障
对比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较为完善的国家,事实证明,要有好的发展,首先要有完善的立法保障,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障,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就和发展。我国应制定专门的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法律。我国的担保种类单一,所以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我们应该不断的增加担保的类型。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结构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二级担保机构,商业性的机构不断地扩张,同时,政府也全力引导来自民间的资金来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这样不仅能减轻政府的资金压力,而且能够最大化利用民间闲置资本。仅仅建立担保机构并不能很好的保证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因此需要建立再担保机构来对担保工作进行监督,进行最终的信用评估,保障多元化的发展。
(三)完善资金补偿机制
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国家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之后,逐渐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信用体系,尤其是信用担保体系的发展,建有全面的风险防范机制。资金补偿机制可以分为内部补偿机制和外部补偿机制两种。
五、结论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而且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也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时期,因此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至关重要。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不仅仅需要以上的建议,还需要其他各方的重视和配合。这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道路,但是我们应努力克服困难,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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