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曈
摘 要:如今国内的效益与环境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分子、环境资源消耗的大户必须为更多为子孙后代的利益着想,承担更多的责任。绿色会计作为传统会计、环境学、经济学的等学科的交叉产物,其信息披露能够很好衡量企业活动对环境资源的影响,从而使企业更好的接受监督机构的监督,更好的承担社会责任。本文通过分析绿色会计和传统会计的区别,探讨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障碍,得出可笔者对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绿色会计;传统会计;信息披露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弊端开始显现。生产效率低,自然资源过度开采,自然环境严重恶化已经成为遏制我国经济发展的因素。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意识的觉醒,对良好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绿色GDP,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使得人们不仅仅关注发展的绝对数,更是对企业活动对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关注。
二、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一)企业实现经济环境双赢的必然要求
通过研究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历史,发现发达国家同样经历了经济发展所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然后花费重金来治理环境的各个阶段。但是恢复只能部分恢复的环境,消失的物种却永远不会回来。所以应该以史为鉴,避免走历史发展的老路十分必要,避免先破环后治理再后悔的悲剧发生。
(二)信息披露对内完善企业自身,对外赢得更多发展机会
企业经营产生的社会环境成本不该由社会大众来承担,应该是谁污染谁承担。对内绿色会计信息的编制总结需要专门的环境会计复合型人才,面对复杂的环境状况,需要专人进行专业核算。所以绿色信息的披露可以帮助企业培养能适应绿色会计的会计人才,建立起专业的核算部门为持续的企业核算夯实基础。
(三)环境资源问题的全球化,国内企业只能顺应潮流
如今在发达国家,绿色会计的发展已经较为完善,对于绿色会计信息的披露的规定相当健全,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对于绿色信息披露的目标、内容、格式、方法有着严格的规定。国外企业在效益和环境关系的处理上显得透明法制,效果也很好。国内企业认真学习国外在环境会计上先进的意识和经验,真正关注环境资源,认真严格的将绿色会计信息进行披露,不断提高效率,摆脱依靠廉价劳动力、依靠消耗大量资源打价格站的帽子。
(四)会计与环境资源问题本身复杂,难以计量
环境对象的问题本身十分复杂,当与会计结合时操作难度更大。空气,水,森林,土地等属于环境与资源的范畴。不同的资源计量的方法也不同,甚至有些的资源损耗难以用货币计量,加上绿色会计信息的体系也不完善这无疑绿色会计信息的披露带来麻烦。
(五)环境资源具有稀缺性、有限性和公共性
企业应该从传统会计思维中跳出,认识到不是经营活动产生的效益才有价值,没有所有权的事物也有价值,社会环境资源也是有价值的。中国地大物博,资环丰富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我国在资源总量虽然多,但有些稀缺资源总量并不大。盲目自大错误思想导致了很多企业觉得国内资源丰富,地域广阔,资源浪费多一点,污染严重一点没有关系,没有处理好发展和环境的矛盾。
三、对于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几项建议
解决我国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首先证监会必须对上市公司上市前后的绿色信息披露加强监督;完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招募环境专业人才,设立专门的环境核算部门,弥补传统会计的不足。完善市场机制,鼓励自愿披露绿色信息,让企业自己披露信息,使经济效益与环境的关系朝良性的方向发展。国内的环境法律法规要不断完善,财政部和会计协会要持续出台新的绿色会计实务准则。
(一)完善上市公司上市前后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定
证监会应该进一步履行监督职责,对上市企业前后完整的绿色信息明确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绿色信息披露的内容。建立上市公司绿色信息披露监督体系。每年抽取部分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进行监督评估,将评估结果记录并公布。让企业不断学习国外先进的绿色会计的经验,使注重效益顾环境的理念深入企业让绿色会计信息披露成为企业常规行为。
(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环境会计部门,培训传统会计人员,招募专业的环境会计人才,顺利完成企业绿色会计的核算。企业监督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独立的监督体系,实施严厉的内控措施。使监督体系能较好的完成对传统会计信息和绿色会计信息的监督。监督机构对于优秀的内部控制应该也应该给予一定的肯定,使之再接再厉。
(三)加强外部监管,完善绿色会计监督体系
外部监督应该明确法规,用重典来进行管理。轻者企业要处理高昂的经济处罚,可以摘牌,吊销法人资格;对于严重危害环境,并故意逃避社会责任企业绝不姑息。注册会计师要积极学习绿色会计的相关知识,提高职业素养,加强环境学,经济学等方面的学习,不断丰富事务所的业务范围。国家作为环境资源宏观管理的主体应该更多关注企业的绿色信息披露的情况。国家应该抽查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绿色会计报告。
(四)鼓励上市公司进行自愿绿色会计信息披露
自愿披露意味着秉承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表现出企业对自身在处理经济效益和环境的关系上的信心。在赚取财富的同时,愿意承担更多的社会环境责任,是负责任企业的表现。股权过于集中使得留大部分利益属于少部分人,于是使得少素股东为了自己利益隐瞒,作假绿色会计信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坚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监督作用可以促进自愿的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培育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对于业绩不好的经理人有更好的经理人可以取而代之。
(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
我国绿色会计正在处于上升发展时期,暴露的问题也越多。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十分必要。对于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最大的客观原因是法律法规在对于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问题上如核算对象,计量属性,报告形式等没有或者说很少有具体明了的规定。我国现有的法律虽然能够对环境方面的问题有所对应。但是多是框架性的,制度建设性的,不够细致,执法难度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等。财政部作为制定会计准则方面的主要部门,在环境与会计的交叉领域更是滞后,权威机构应该在更细的问题,条款上做出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绿色会计体系框架。如明确规定绿色会计的核算要素,清楚定义绿色资产,绿色负债,绿色所有者权益,绿色收入,绿色费用,绿色利润。对绿色财务报表的报告形式明确规定,是传统财务报表上的补充形式,还是独立的绿色会计财务信息的形式。对于不能货币计量的一些环境影响应该如何反应。对于重污染企业和轻度污染的企业报告的项目内容上进行明文规定,如写明重要环境信息内容的来源、影响因素等等。各级立法机构应该将绿色会计写入《会计法》中,将绿色会计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使绿色会计执行有法可依。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
参考文献:
[1] 陈光,李国蕾.关于我国绿色会计若干问题探讨[A],2013.
[2] 金莹.基于低碳经济背景下的绿色会计新探[J].财会研究,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