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北南差异的研究

2016-11-09 10:35王连德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关键词:仰韶半坡史家

王连德

(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甘肃省伏羲文化研究会,甘肃 天水 741018)

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北南差异的研究

王连德

(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甘肃省伏羲文化研究会,甘肃 天水 741018)

天水及周边地区的仰韶早期遗存总体上属于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其中天水北部的仰韶早期遗存酷似于陕西渭南史家遗址的遗存,故属于典型的史家类型,而天水南部的与之相比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在于仰韶文化早期从陕西关中至甘肃天水北部和南部两个区域传播的路线的不同,还在于其传入天水以上两区域的文化期别的不同。

文化遗存;史家类型;北南差异;传播路线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仰韶文化被划分为早、中、晚三个期别,它们分别对应于半坡类型、庙地沟类型及仰韶晚期或西王村类型。[1]由于以陕西渭南史家遗址为典型代表的半坡类型的晚期遗存在埋葬制度和陶器的种类、形制、组合等方面与仰韶文化其他类型相比较具有较大差异及鲜明的自身特征(以葫芦瓶、各种带盖小罐和多人二次合葬墓的大量存在为其主要特征),巩启明先生将半坡类型又分列出一个史家类型。石兴邦先生也赞同了这个观点,并给出了其年代划分。[2]张忠培先生给出了史家村墓地的分期,王小庆先生在其基础上给出了史家类型的分期。[3-4]

具有相同特征的遗存大约有二三十处,其中包括半坡早期后段、元君庙晚期之后的四座墓葬、北首岭中期后段、姜寨二期上层、大地湾仰韶早期、王家阴洼第一类型等,[4]它们主要分布在陇山以东的陕西关中及周边地区和陇山以西的甘肃天水及周边地区。

然而,天水北部和南部的仰韶文化半坡晚期遗存具有较大的差异,如吉笃学先生所言:“师赵村不见王家阴洼遗址中的卷沿侈口深腹罐、宽沿罐、葫芦形平底瓶等器物,而王家阴洼未见师赵村的乳状尖底葫芦口瓶和尖底罐等器物”。[5]

一、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的遗存分布、特征及典型遗址

天水及周边地区发现的包含仰韶文化早期遗存的遗址有十几处。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遗址须在经过正式发掘的遗址中去寻找。天水境内经过正式发掘的新石器时代遗址有北部的大地湾、王家阴洼和南部的师赵村、西山坪四处,它们可以被作为疑似典型遗址进行考察。

1.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的分布

天水及周边地区的仰韶早期遗存主要分布于陇西盆地的北部、和中南部两个区域。前者地跨天水市的秦安、张川及平凉市的庄浪三个县区,可称为天水北区(简称北区)。后者地跨天水市的秦城、陇南市的礼县及宝鸡市的陈仓三县区,可称为天水南区(简称南区)。北区的仰韶早期遗存主要发现于后川河流域的坪洮园,清水河流域的圪塔川、西川、[6]大地湾、[7]王家阴洼、[8]陇城南山,[9]水洛河流域的徐李碾、[10]寺坪塬、吴家沟、[11]堡子坪,[12]及显亲河流域的郭嘉镇等遗址。[9]南区的发现于耤河流域的师赵村、[13]西山坪,[14]西汉水流域的黑土崖、唐河口,[15]及陇山渭水道附近的关桃园等遗址。[16]

2.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的特征

(1)坪洮园、圪塔川、西川(苗圃园)。调查者采集的标本有葫芦瓶、细颈壶、圜底钵(直口和敛口)等。[6]

(2)大地湾、王家阴洼。将在后文叙述。

(3)徐李碾、堡子坪。调查者采集的标本有宽带纹圜底钵、葫芦瓶、细颈瓶等。[12]

(4)陇城南山、郭嘉镇、寺坪塬、吴家沟。调查者认为葫芦河水系发现的仰韶早期遗址均属于偏晚阶段,即同渭南史家和姜寨二期大致相同,但又有区域色彩。[10]

(5)师赵村、西山坪。将在后文叙述。

(6)黑土崖、唐河口。调查者采集的文物标本有葫芦形口尖底瓶、敛口钵等。[15]

(7)关桃园。发掘者发现侈沿方唇深腹罐,黑彩带浅腹圜底钵等遗存。[16]

3.天水及周边地区疑似仰韶早期典型遗址及其陶器

(1)大地湾。

大地湾遗址发掘于1978年至1982年。大地湾的文化层位众多,主要有大地湾一期、大地湾仰韶早期、大地湾仰韶中期、大地湾仰韶晚期等。

大地湾仰韶早期的陶器有:卷沿盆(H6)、直口钵(M18∶1)、垂腹罐(M222∶4)、弦纹罐(M204∶8)、带盖罐 (M204∶11)、葫芦瓶(M220:1)、细颈罐(M219∶1)等。以上诸标本依次见图1的2、4-9.[7]

图1 大地湾仰韶早期陶器(原插图尺寸为55mm×56mm)

(2)王家阴洼。

王家阴洼遗址是在1981年发掘的。当时发现的文化类型主要有王家阴洼第一类型和王家阴洼第二类型。王家阴洼第一类型相当于仰韶文化的早期,其遗存异常丰富:

一型、二型葫芦瓶(M40:4、M56∶2),三型I、II式葫芦瓶(标本M43∶1、M61∶2),四型I、II式葫芦瓶(M54∶4、M19∶1);一型I、II式细颈壶(标本M18∶1、M42∶4),二型I、II式细颈壶(M48∶1、M33∶1),三型细颈壶(标本M61∶1、M41∶3)。以上诸标本依次见图2的1-8、10-13.

一型I-III式盆(标本M37∶8、M30∶1、M55∶1)、二型盆(M56∶4)、三型I-III式盆(M32∶3、M6∶5、M32∶2),一型I-III式鉢(标本M40∶2、M53:5、M41∶4)、二型I-III式鉢(M13∶4、M51∶3、M61∶7)、三型I-III式钵(M13∶1、M53∶3、M6∶3),I、I-III式碗(标本M50∶2、M37:3、M61∶2),I-IV式夹砂平底罐(M13∶5、M37∶7、M24∶1、M26∶3)、夹砂圜底罐(M41∶1)等。以上诸标本依次见图3的1-25.

图2 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陶器1(原插图尺寸为113mm×71mm)

图3 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陶器2(原插图尺寸为140mm×50mm)

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陶器的总体情况是葫芦瓶23件,细颈壶11件,盆15件,钵80件(敛口18件、微敛40件、直口15件、侈口7件),碗12件,夹砂平底罐88件,夹砂圜底罐1件。[8]

(3)师赵村。

师赵村和西山坪遗址发掘于1981年至1989年。它们都是这个地区发掘面积较大、遗址内涵丰富、文化序列完整的重要遗址。师赵村有7个文化层位(7个文化期别)。对应于西山坪三期的师赵村二期相当于仰韶文化早期,其陶器有:

蒜头细颈壶(T115⑤∶60)、弦纹垂腹罐(T113⑤∶81)、圜底鉢(T113⑤∶90)、宽带黑彩圜底鉢(T115⑤∶62)、卷沿变体鱼纹盆(T115⑤∶73)、卷沿曲腹缸(F31∶8)、尖底器(T113⑤∶80)、葫芦口尖底瓶(T113⑤∶82)。以上诸标本依次见图4的1-8.[13]

图4 师赵村二期陶器(原插图尺寸为138mm×73mm)

(4)西山坪。

由于西山坪遗址与师赵村遗址相距咫尺,对应层位文化遗存相似,且其仰韶早期文化层较薄,所以不再列举讨论。[14]

从以上的材料可以看出天水北区的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遗存和天水南区的师赵村二期遗存确实都具有丰富多样的特点,所以笔者认为前者为天水北区的典型代表,后者是天水南区的典型代表。

二、仰韶文化史家类型总体特征相关论题

显然,根据上面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的特征来判断,其彼时的新石器文化属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晚期。如果结合后文王小庆先生对史家类型特征的总结来判定,天水仰韶早期的新石器文化亦属于仰韶文化史家类型。对此还有许多类似或相近的观点。甘肃秦安王家阴洼遗址的发掘者认为其第一类型墓葬中的随葬陶器的基本特征(葫芦瓶、夹砂罐和鉢为主要器形,成序列地贯穿始终)与陕西渭南史家墓地的随葬陶器大体相同。[8]陕西宝鸡关桃园遗址的发掘者认为其仰韶文化遗存中的侈沿方唇深腹罐,黑彩带浅腹圜底钵等器物与临潼姜寨二期、陇县原子头二期为代表的史家类型遗物别无二致。[16]西汉水上游新石器遗址的调查者认为从黑土崖、王坪等遗址采集的文物标本(葫芦形口尖底瓶、敛口钵等)属于仰韶文化史家、庙底沟等类型。[15]

关于史家类型的总体特征,王先生在其文章《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中总结认为:陶器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均为手制,但慢轮休整技术已较为普遍;器形以敛口鼓腹圜底或平底鉢、卷沿浅腹或深腹圜底或平底盆、带盖直沿敛口鼓腹平底罐、敞口高领鼓腹平底罐、翁、葫芦形口的溜肩尖底瓶、莲蓬状口的细颈壶和各种形式的葫芦瓶;纹饰以绳纹为主,还有弦纹等;彩陶占一定的数量,纹样有宽带、窄带等。石器以磨制石器为主,通体磨光者增多。房屋建筑以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建筑为主,面积有所增大。墓葬有土坑墓和瓮棺葬二种,其中土坑墓中大量存在着二人以上的多人二次合葬墓;每一墓葬内的个体多在十至二十具左右,有的多达五十具,他们在墓坑内成层分排按次序堆放。[4]

除了其遗存的特征之外,相关遗存的年代数据也能帮助我们形成相同的观点。它们分别是:史家遗址人骨M34:29,年代为距今5000±100年,校正年代为距今5605±125年;姜寨二期上层早段人骨T12M283:3,年代为距今5030±85年,校正年代为距今5640±110年;大地湾房址F17,年代为距今5295±85年,校正年代为距今5935±110年;大地湾灰坑H227,年代为距今5235±95年,校正年代为5965±120年;王家阴洼第一类型距今约5500~ 5800年(见文后表3)。以上年代均晚于石兴邦先生给出的半坡类型的年代(前5000年至前4500年)。必要指出的是,以史家村和姜寨的人骨作为标本进行的鉴定得出了误差较大的数据,可能年代偏晚。[4]

至此,好像我们已经弄清了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遗存的性质和文化类型,但事情绝非如此简单。所谓仰韶文化史家类型的总体特征并非完全来自于某一个典型遗址(如史家遗址)的某类遗存,而是将诸多遗址的相近或雷同的一系列遗存特征进行综合的结果,但较少有某种特征、陶器形制是所有相关遗址共有的。如多人二次合葬制是元君庙、史家村、吕家崖及横阵等所共有的,[17]葫芦口尖底瓶是姜寨、宫家川、[18]北首岭及师赵村等所共有的,葫芦瓶是史家村、姜寨、吕家崖、[17]大地湾及王家阴洼等所共有的。如是,就出现了下列现象:属于史家类型的某些特征、某种陶器形制只见于某些相关遗址的特定遗存中,而在另一些相关遗址中则没被发现;某些相关遗址的史家类型遗存可能与另一些相关遗址的史家类型遗存具有一定的差异;某些相关遗址的史家类型遗存与史家遗址的遗存或许存在较大差异。这便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之雏形。另一方面,因为史家类型又是以史家遗址的遗存之特征为主而确立的,同时史家遗址是一个单一的典型的文化内涵的遗址,所以那些其遗存特征和史家遗址遗存特征相同的相关遗址的遗存可以视为典型的史家类型遗存。

这样便产生了如下论题:如何将那些其遗存特征不同于史家遗址的史家类型遗存与典型的史家类型较为理论化地进行区别呢?

以上情况更是发现于天水及周边地区史家类型的遗存之间差异的研究中。而天水及周边地区史家类型遗存的多样性使得天水及周边部分地区的史家类型遗存与渭南史家遗址的遗存两者之间的差异也可以由天水北、南两个区域的史家类型遗存之间的差异部分地体现出来。由此,我们有理由进行反向思考,即对于天水北、南两个区域的史家类型遗存之间差异的研究恰好可通过天水及周边部分地区史家类型遗存与史家遗址遗存的比较研究来进行。

故在此研究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应该是:在史家类型总体特征所表达的范式内,将所针对区域的相关遗存(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遗存)的特征分别与史家遗址遗存的特征进行比较研究,且这种比较研究可以在陶器形制、居制及葬制等方面分别展开;对该区域的相关遗存(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遗存)与相关文化传播始发地的该类型遗存之间的传播、交流及其路线等进行考察、分析和研究。

三、天水及周边地区仰韶早期陶器跟史家村陶器比较研究

由上文可知,天水及周边地区的仰韶早期遗存很少例外地属于半坡类型晚期形态或者史家类型。但我们不可能逐一进行深入考察,而主要是将北、南两个区域中各具代表性的此类遗存的陶器形制与陕西渭南史家村遗存的陶器形制进行比较研究。

陕西渭南史家遗址是在1976年发掘的。史家遗址的陶器为:I-IV式鉢(标本M28:1、M23∶3、M39∶4、M10∶4),I、II式罐(M28∶3、M4∶1),I、II式碗(M34∶4、M35∶2),III-V式罐(M11∶2、T2②:4、T22∶9),I-III式细颈壶(M5∶6、M15∶3、M28∶5),I-VII式葫芦瓶(M28∶4、M9∶2、M?∶3、M15∶1、M22∶1、M5∶3、M1∶2),尖底瓶(T2②∶10、T2②∶1)。还有I、II式瓮(M42∶5、M42∶7)等。以上诸标本依次见图五1-4、6、8-10、12-14、18-20、22-30等。[19]

图5 史家遗址陶器(原插图尺寸为140mm×154mm)

由以上得知史家村的陶器从形制上主要为“敛口鉢”、“平底或圜底罐与带盖罐”、“翁”、“细颈瓶”和“葫芦瓶”,不见或罕见“卷沿盆”、“尖底罐”、“葫芦口尖底瓶”。大地湾和王家阴洼主要为“敛口、直口或侈口鉢”、“卷沿盆”、“鼓腹罐及带盖罐”、“细颈壶”、“葫芦瓶”,大地湾还发现少量“葫芦口尖底瓶”。史家村与王家阴洼、大地湾发现的共同的陶器为鉢、鼓腹或垂腹罐及带盖罐、细颈壶和葫芦瓶,双方的陶器形制基本相同。而且史家村和王家阴洼都不见葫芦口尖底瓶、尖底罐等。

师赵村的陶器主要为“圜底鉢”、尖底罐、卷沿盆、弦纹垂腹罐、葫芦口尖底瓶、细颈瓶。虽然师赵村和史家村共同发现鉢、罐及细颈壶,但它们的差异还是较大的:师赵村的鉢主要为直口、侈口,敛口的比例较小;不像史家村发现许多带盖罐,师赵村鲜见带盖罐;史家村的细颈瓶的颈部已变得短而粗,王家阴洼和大地湾的也类似,但师赵村的依旧较长、较细。史家村发现葫芦瓶而师赵村却未见,师赵村发现卷沿盆、葫芦口尖底瓶、尖底罐而史家村却不见。

同时,天水北区普遍发现葫芦瓶而鲜见葫芦口尖底瓶,如上文提到的坪洮园、圪塔川、西川、徐李碾、堡子坪等遗址;天水南区普遍发现葫芦口尖底瓶而未见葫芦瓶,如上文提到的黑土崖、唐河口等遗址。

天水北、南两区的差异可见一斑(见表1)。

表1 大地湾仰韶早期、王家阴洼第一类型及师赵村二期陶器形制和史家村陶器形制的比较

支持以上结论的另一组论据来自于吉笃学先生及王小庆先生的文章。

在吉笃学先生的文章《渭水流域仰韶文化半坡期遗存分期及相关问题研究》中将仰韶文化半坡期划分为三期七段:早、晚期各为两段(一、二段),中期为三段(一、二、三段)。他将师赵村(二期)和西山坪(三期)划归为半坡晚期二段了,将史家遗址划归为半坡晚期一、二段了。这就说明师赵村二期、西山坪三期等天水南区的半坡期遗存总体上属于半坡晚期遗存或史家类型遗存。[5]

在王小庆先生的文章《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中,列出了与史家类型相关的16处遗存,其中包括陇山以东的北首岭中期后段、半坡早期后段、姜寨二期、史家村、元君庙的墓葬(M432、438、460、461)等14处及陇山以西的大地湾仰韶早期和王家阴洼第一类型两处。同时,王先生认为大地湾仰韶早期的代表性器物直口鉢、垂腹罐、弦纹罐、带盖罐、葫芦瓶、细颈壶等均与史家村遗址的代表性器物相同。他也认为王家阴洼第一类型一至四型葫芦瓶、三型细颈壶、二型I式细颈壶、一型I式鉢、二型II式鉢、三型I式鉢、III和IV式加砂平底罐等均与史家村遗址的同类器物相同。[4]但是其文章的史家类型清单中并没有列出师赵村二期和的西山坪三期两处遗存,其原因何在呢?师赵村和西山坪发掘于20世纪80年代,而王先生的文章发表于20世纪90年代(1993年《考古学报》第4期),王先生不可能没有接触到有关的发掘材料。故我们认为王先生之所以没有将此二处遗存纳入统计,其原因首先在于师赵村和西山坪与史家村相比具有较大的差异,不属于典型的史家类型遗存,其次是王先生具有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

由上面比较、研究还可知,以王家阴洼为代表的天水北区的史家类型陶器形制酷似史家村的陶器形制,且还由于史家村是一个单一的典型的文化内涵的遗址,[19]故天水北区的史家类型可视为典型的史家类型。而以师赵村为代表的天水南区的史家类型的陶器形制虽然符合史家类型的总体特征,但在陶器形制、彩陶比例、葬制(将在后文考察)等方面与史家村差异较大,可以视作非典型的史家类型。

四、天水仰韶早期典型遗存之居制、葬制北南比较研究

1.居制

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的居住地虽然与墓葬区分开,但是它们之间没有壕沟相隔。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的房屋以圆形或方形半地穴式建筑为主,其门道多为斜坡状,也有台阶状的,且屋内灶坑为瓢形或半圆形。如半坡遗址F1,北首岭遗址的F17、F27、F33、F35等。[4]

王家阴洼第一类型找到房基两座,即F1和F2.由于F1(见图6)保存较为完整,故介绍如下:房屋为半地穴式建筑,平面呈长方形。门道底部为斜坡状。前壁宽3.9米,后壁宽3.8米,左、右壁宽2.7米。居住面以厚约4~6厘米的黄土夯成,表面坚硬平整。房基内靠前的正对门道处,有一圆形直壁平底灶坑。灶坑直径0.74米,深度0.4米。灶坑底部有一藏或者的小洞。[8]

大地湾仰韶早期的典型房址为F5、F13等。下面关于F13的图形主要反映了一组打破和叠压关系(见图7)。

图6 王家阴洼房址F1(原图76mm×72mm)

H2打破F13和F10的居住面,F10又叠压在F13的南墙之上,F10的居住面之下又叠压着M13、M14。根据M13、M14和F13出土的器物的类型,可判断出M13和M14为大地湾一期,F13为大地湾仰韶早期,F10为仰韶中期,最上面的的灰坑H2为仰韶晚期。

大地湾的房址为方形或长方形半地穴式,一般为20平方左右。以F5为例:房基为长方形圆角半地穴式,长4.8米、宽4米。居住面距地表1.56米。门道有三层台阶。进门即是瓢形灶坑,口径1米,深0.5米。[7]

图7 大地湾房址F13及其叠压关系(原图50mm×58mm)

师赵村二期房址以F31(见图8)为典型。F31为圆角长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坑口距地表深1.25米,居住面长7.4米、宽7.0米。门道作斜坡状通入室内。进门即为圆形灶坑,口径1.5~2.0米,深0.3米。灶北壁有1巷状土洞,洞内置一夹砂火种罐。[13]

以上资料反映出师赵村二期房址F31的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远大于王家阴洼F1的面积(3.9+ 3.8)÷2×2.7=10.39平方米},也大于大地湾的平均面积(20平方米)。王家阴洼F1的灶坑面积为:(0.74÷2)2×3.14=0.43平方米。其灶坑面积与房址面积的比为:0.43÷10.39=0.041.大地湾F5的灶坑面积为:0.52×3.14=0.785平方米。其灶坑面积与房址面积比为:0.785÷(4.8×4)=0.04.师赵村F31的灶坑面积约为:[(1.5+2)÷(2×2)]2×3.14=2.4平方米;如果按照图示中瓢形灶坑计算,其面积为(1.5÷2)×(2÷2)×3.14=2.355平方米。其灶坑面积与房址面积比分别为:2.4÷(7.4×7.0)=0.046和2.355÷(7.4×7.0)=0.045.

图8 师赵村房址F31(原图84mm×68mm)

由此可以看出师赵村二期与王家阴洼第一类型、大地湾仰韶早期相比,其房址面积大,灶坑面积也大,且灶坑面积与对应的房址居住面积的比值也大。

2.葬制

王家阴洼第一类型共发现墓葬63座。其中三座瓮棺葬是葬于椭圆形的竖穴土坑中外,其余的墓的形制基本相同。人骨架皆置于长方形圆角的竖穴土坑中,多数墓于人骨架左侧还有一放置随葬品的椭圆形竖穴土坑。葬式有仰身直肢葬的单人葬和合葬、单人二次葬、瓮棺葬四种,其中仰身直肢单人葬占五十座,瓮棺葬有三座,单人二次葬占七座,合葬墓有三座(均为一成年女性和一小孩)。[8]

有关的报告中并没提到师赵村二期的墓葬的情况,但其四期基本上为单人葬。

总体上来说,天水南区和北区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的葬制差别不大。倒是天水和关中的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的墓葬具有较大的差异。关中的部分遗址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多人二次合葬墓:史家村发现40多座,[3]姜寨有约7至8座,[20]元君庙的50多座墓(其中属于半坡晚期的有4座),[21]吕家崖约7座,[17]其他一些遗址也有发现;天水地区的半坡晚期墓葬主要以单人一次葬为主,也有单人二次葬,基本不见多人二次葬。陇山东、西的这种葬制差异可能是天水本地因素作用的结果;也反映出文化传播时,器物形制的传播和交流较多而人员的流动和转移较少等特点。

五、天水北、南两区史家类型差异成因探究

王小庆先生的文章中将史家类型划分为三个期别,它们分别对应于吉笃学先生文章中关于半坡期(三期七段)的中期第三段、晚期第一段及晚期第二段。王先生将对应于半坡中期第三段的北首岭中期后段视作史家类型的第一期,将对应于半坡晚期第一段的史家遗址的早期、姜寨二期遗存上层的早段及王家阴洼第一类型的早期和中期等都视作史家类型的中期,将对应于半坡晚期第二段的史家遗址的晚期、姜寨二期遗存上层的晚段及王家阴洼第一类型的晚期等都视作史家类型的晚期。[4]再由吉笃学先生关于师赵村(二期)和西山坪(三期)作为半坡晚期第二段的观点,[5]使我们得到如此结论: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遗存及大地湾仰韶早期遗存都包含了史家类型的两个期别的遗存,也即史家类型第二期和第三期都分别传入了以王家阴洼第一类型遗存为代表的天水北区;师赵村第二期和西山坪第三期包含了史家类型的最后一个期别的遗存,也即只有史家类型的第三期传入了以师赵村二期为代表的天水南区。所以,天水北南两区的史家类型遗存的差异首先起因于其传入的文化期别的不同。

当然,其原因还不止于此。在铜川吕家崖遗址,发现有丰富的史家类型遗存。其多人二次合葬墓为主的埋葬方式、方法,随葬器物的种类、组合、形制等均与史家遗址相同,如其I式鉢、I式葫芦瓶等。[17]在正宁宫家川遗址中的一批介于半坡和庙地沟类型的遗存中,其I-IV式鉢,I、IV式葫芦瓶,I-IV式罐等均与史家村遗址同类器物形制一致。[4]且崇信县的三处仰韶早期类型遗址鲁家塬子、粱坡、张咀的遗物敛口钵、葫芦瓶等和天水北区(庄浪县、秦安县及张家川县)的仰韶文化早期类型的器物形态大致相同。[22]这使我们不得不拟想出这样一条仰韶文化早期的传播、交流的路线:从渭南史家村出发,沿石川河、漆水河过铜川至吕家崖遗址,越子午岭余脉至正宁宫家川,再向西至崇信,过华亭越陇山至天水北区(庄浪、秦安、张川)。但从陕西关中至正宁宫家川的方向上还可能存在着其另一条传播路线:从姜寨出发,沿泾河至正宁宫家川。这是因为除了在宫家川和姜寨都发现葫芦口尖底瓶(如宫家川II式尖底瓶和姜寨ZHT31M350∶4),在宫家川还发现酷似于姜寨彩绘葫芦瓶(如ZHT5M76∶10)的人面彩绘葫芦瓶(如宫家川I式葫芦瓶)。[18]这些传播路线(可称为偏北路线)的一个明显特点是不见尖底罐,罕见或少见葫芦口尖底瓶(指大地湾仰韶早期遗存、宫家川遗址等),而拥有大量类似于史家遗址的葫芦瓶。

在姜寨、半坡及师赵村都发现尖底罐,如标本姜寨M5:6、半坡T1③∶11及师赵村T113⑤∶80等。[4]且在姜寨、北首岭及师赵村都发现葫芦口尖底瓶,如北首岭III式小口尖底瓶F23∶23、[23]师赵村葫芦口尖底瓶T113⑤∶82.[13]这就这使我们很自然地拟想出又一条仰韶文化早期传播、交流的路线:从临潼姜寨向西南至西安半坡,再向西至北首岭,沿渭河道过关桃园穿越陇山至天水秦州区、陇南市礼县等地。由于北首岭中期后段的某些文化因子被认为属于半坡晚期较早的成分而早于史家村的遗存,[4]所以局部还存在反向传播路线:从北首岭至半坡和姜寨。这些路线(可称为偏南路线)的一个明显标志是存在尖底罐、葫芦口尖底瓶,陇山东侧存在葫芦瓶而其西侧不见葫芦瓶。

由于关桃园地处从临潼姜寨、宝鸡北首岭至天水师赵村之路线的最重要的中转位置上,所以关桃园的发掘者关于关桃园仰韶早期遗存的观点(关桃园出土的深腹罐,浅腹圜底钵及房址F2等遗存跟姜寨二期的遗物、遗迹别无二致)[16]也是对以上论点的有力支持。

当然,偏北路线上的史家类型的陶器形制等和偏南路线上的差异在关中地区尚较小,但它在天水地区已经变得较大了。

故天水北南两区的史家类型遗存的差异,更是起因于两者的传播、交流的路线的不同(史家、王家阴洼、姜寨及师赵村典型相关遗存特征的比较见表2、表3)。

表2 史家遗址、王家阴洼第一类型、姜寨二期上层早段及师赵村二期典型相关遗存特征比较

表3 史家村、姜寨、大地等遗址的相关遗存的年代数据

六、结 语

1.天水及周边的仰韶文化早期遗存基本上都属于半坡晚期或史家类型。

2.天水及周边的史家类型可以分为北、南两个区域:北区的属于典型的史家类型,南区的与其相比则存在较大差异。

3.天水北、南两区域史家类型的差异是由各自传入的期别、传播路线的不同引起的。从关中至天水存在着两组传播、交流的路线,即偏北路线和偏南路线。

[1]严文明.半坡仰韶文化的分期与类型问题[J].考古,1977,(3):182-188.

[2]石兴邦.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仰韶文化[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3]张忠培.史家村墓地的研究[J].考古学报,1981,(2):147-164.

[4]王小庆.论仰韶文化史家类型[J].考古学报,1993,(4):415-434.

[5]吉笃学.渭水流域仰韶文化半坡期遗存分期及相关问题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02.

[6]崔峻峰.甘肃张家川县原始文化遗址调查[J].考古,1991,(12):1057-1069.

[7]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等.1978至1982年发掘的主要收获[J].文物,1983,(11):21-30.

[8]甘肃省博物馆大地湾发掘小组.甘肃秦安王家阴洼仰韶文化遗址的发掘[J].考古与文物,1984,(2):1-17.

[9]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秦安考古调查纪略[J].文物,2014,(6):44-49.

[10]李非,等.葫芦河流域的古文化与环境[J].考古,1993,(9):824 -839.

[11]平凉地区志编纂委员会.平凉地区志[M].北京:中华书局,2012:1095.

[12]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甘肃省葫芦河流域考古调查[J].考古,1992,(11):971-985.

[13]中国社科院甘肃工作队.甘肃天水师赵村史前遗址发掘[J].考古,1990,(7):577-586.

[14]王吉怀.天水西山坪和师赵村遗址发掘的学术意义[J].考古,1991,(7):639-647.

[15]早期秦文化联合考古队.西汉水上游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简报[J].考古与文物,2004,(6):3-12.

[16]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陕西宝鸡市关桃园遗址发掘报告[J].考古与文物,2006,(3):3-14.

[17]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陕西铜川吕家崖新石器时代遗址试掘[J].考古与文物,1993,(6):14-24.

[18]庆阳地区博物馆.甘肃正宁宫家川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记[J].考古与文物,1988,(1):25-32.

[19]西安半坡博物馆,等.陕西渭南史家新石器时代遗址[J].考古,1978,(1):41-53.

[20]张忠培.黄河流域史前合葬墓反映的社会制度的变迁[J].华夏考古,1989,(4):94-102.

[21]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元君庙仰韶墓地[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3.

[22]陶荣.甘肃崇信古文化遗址调查[J].考古,1995,(1):5-12.

[23]赵辉.铜川李家沟仰韶文化遗存的初步分析[J].考古与文物,1986,(4):30-37.

〔责任编辑 王小风〕

K21

A

1671-1351(2016)03-0023-07

2016-03-09

王连德(1963-),男,甘肃天水人,天水市职业技术学校(一分部)讲师。

猜你喜欢
仰韶半坡史家
冲刺百亿!仰韶做对了什么
身边雷锋
“《明英宗实录》诽谤景帝说”考释——兼论明代史家史权意识的复苏
仰韶、仰韶,那一场美丽的邂逅
论杨衒之的生平仕履与史家意识
郑州大河村遗址出土仰韶时期生产工具
白鹿原民俗村
“全能”爸爸
滇西半坡杂岩体斜长岩特征及其U-Pb年代学
陕西高陵杨官寨仰韶时代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