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不一定是金子,也可能是孙子

2016-11-07 16:40陈庆贵
杂文月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沉默者沉默权国人

陈庆贵

作为意思表示和行为方式,沉默无外两种情形:一种是,基于个体性格的一言不发或不爱交谈;另一种是,基于群体性格的明哲保身和逆来顺受。我说的是后一种情形。

王小波在《沉默的大多数》里写道:“在我周围,像我这种性格的人特多──在公众场合什么都不说,到了私下里则妙语连珠,换言之,对信得过的人什么都说,对信不过的人什么都不说。这是中国人的通病。”

吾民有沉默传统,“沉默是金”被公奉为圭臬。《论语·为政》更将其以官俸宝典授人:“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皇权社会,庶民并非天性沉默寡言,而是被迫装聋作哑。共和国建立,国人翻身做了主人,有了不沉默权。让人唏嘘的是,那场“因言获罪”的浩劫,又让众生返祖“足将进而趑趄,口将言而嗫嚅”。

沉默是权。法治社会,言论自由乃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人权。广义上,沉默权乃公民言论自由具体表现,任何人都有权决定他愿意说什么或不说什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民主赋予公民“同意”“不同意”“弃权”(沉默)权利。狭义上,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

沉默不是金。面对当下社会一些不公非义现象,作为现代公民,有责任有义务不对公共事务已于言。龙应台《以“沉默”为耻》写得精彩:“排队买票时,真正可恨的并不是那一两个插队的人,因为他们是少数;真正可恨的是那一长排、几十个耐心排队的人眼睁睁看着少数人破坏秩序而不说一句话!”

埃德蒙·柏克说过:“邪恶盛行的唯一条件,是善良者的沉默。”然而,沉默久了会丧失话语能力,“欲辩已忘言”便是沉默付出的代价。难怪马丁·路德·金要说:“历史将记取社会转变的最大悲剧不是坏人的喧嚣,而是好人的沉默。”事实确然,史上无数悲剧皆肇始于集体沉默。《好命先生》里有一句经典台词:“沉默不一定是金子,也可能是孙子。”君不见,自地沟油始,国人就忍气吞声默修“火眼金睛”,三聚氰胺再袭后,又隐忍退让转购海外市场……当苏丹红、膨大剂、塑化剂、瘦肉精、甲醛酒、毒大米等大举入侵国人菜篮餐桌,食品生态由“有什么不能吃”量变,引发“还有什么能吃”质变时,我们才为一次复一次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惹不起,躲得起”追悔莫及。

何以沉默?流行答案是恐惧。用恐惧心理为沉默开脱,就如同用人性幽暗为恐惧辩护。因为,公民免于恐惧的期望,同样赖于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伊维塔·泽鲁巴维尔就曾洞见:“沉默不仅是恐惧的产物,它还是恐惧的重要来源。”沉默如瘟疫一般蔓延,还祸患于沉默者合谋。如罗伯特·E·皮滕杰所言:“说话只要有一个人发声就可以,沉默却需要所有人的配合。”当沉默成为“大多数”行为,个体打破沉默,则不止要战胜自身恐惧,还须挣脱集体罗网。

沉默不怪。因为发声不仅需要勇气,更意味着承担,甚或搭上自由、性命……问题是,如果万马齐喑下去,总有一天会有一款伤害为你我他“量身定做”。须知,沉默换不来尊重尊严,更换不来救赎保全。为公众利益发声,与其说是为了他人,毋宁说是为了自己,因为众生本属公共利益“连体人”,谁能“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当暴力与罪恶畅行无阻,哪个沉默旁观者能够保证,自己不会是受害者“下一个”呢?马丁·路德·金早就预言:“我们看到真相却一言不发之时,便是我们走向死亡之日。”回望人类史,被他一语成谶的倒霉蛋还少吗?

幸好,沉默也适用自然选择法则。美国学者罗伯特·弗兰克研究发现,生物体偏好形成于自然选择压力。设若沉默能让人获得生存优势,其基因就会获得遗传优势;然而,愈沉默者愈渴望获得大声自由。沉默如同糖分偏好会对机体造成不利伤害,当伤害蓄积恶化到一定程度,进化压力最终会消除我们的偏好。只是在否极泰来进程中,我们可能为此付出的代价太过沉重,而这种代价铁定要有我们或我们的下一代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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