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信
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规划》确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普惠金融服务机构、产品创新、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对推进普惠金融实施、加强领导协调、试点示范工程等方面做出了相关安排。
问:为什么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答: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改革,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为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借鉴国际经验与体现中国特色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完善基础金融服务与改进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公平分享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果。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健全机制、持续发展。机会平等、惠及民生。市场主导、政府引导。防范风险、推进创新。统筹规划、因地制宜。
问: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问:如何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
答:一、发挥各类银行机构的作用。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以批发资金转贷形式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鼓励大型银行加快建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继续完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邮政储蓄银行稳步发展小额涉农贷款业务,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推动省联社加快职能转换,提高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加快在县(市、旗)集约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步伐。
二、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拓宽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行融资渠道,加快接入征信系统,研究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激励机制,努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水平。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满足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设备投入与技术改造的融资需求。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展,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促进互联网金融组织规范健康发展,加快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
三、积极发挥保险公司保障优势。保持县域内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相对稳定,引导保险机构持续加大对农村保险服务网点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投入。
问:如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答:一、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广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农户、特殊群体以及精准扶贫对象的小额贷款。研究创新对社会办医的金融支持方式。开发适合残疾人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强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的开发和推广,完善电子支付手段。引导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无障碍银行服务网点,完善电子服务渠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无障碍金融服务。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加适合小微企业的融资品种。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逐步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基金,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投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专项债券。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发适合低收入人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小额人身保险及相关产品。
二、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信息、资金、产品等全方位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成立互联网金融专营事业部或独立法人机构。
三、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有益作用。积极鼓励网络支付机构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支付服务,提升支付效率。发挥网络借贷平台融资便捷、对象广泛的特点,引导其缓解小微企业、农户和各类低收入人群的融资难问题。
问:如何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答:一、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地区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服务,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广度和深度。支持有关银行机构在乡村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各类机具,进一步向乡村延伸银行卡受理网络。
二、建立健全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实现企业主个人、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可应用。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征信成本。积极培育从事小微企业和农民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构建多元化信用信息收集渠道。
三、建立普惠金融统计体系。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指标体系。
问:如何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答:一、加快建立发展普惠金融基本制度。在健全完善现有“三农”金融政策基础上,研究论证相关综合性法律制度,满足“三农”金融服务诉求。研究完善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对各类新型机构的管理责任。
二、确立各类普惠金融服务主体法律规范。研究探索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有关制度。推动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典当业管理条例等法规。配套出台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网络借贷管理办法等规定。
三、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修订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明确金融机构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与责任。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普惠金融发展环境,引导各类金融服务主体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现代化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生态环境。
问:如何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答:一、完善货币信贷政策。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
二、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以正向激励为导向,从业务和机构两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特殊群体等普惠金融薄弱群体和领域。
三、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完善、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四、强化地方配套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政策衔接与配合,共筑政策支撑合力。
问:如何加强普惠金融教育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答:一、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书刊杂志、数字媒体等渠道,多层面、广角度长期有效普及金融基础知识。
二、培育公众金融风险意识。以金融创新业务为重点,针对金融案件高发领域,运用各种新闻信息媒介开展金融风险宣传教育。
三、加大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强化普惠金融宣传,加大对普惠金融的宣传力度。
□本栏编辑/程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