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

2016-11-05 17:25默子兴
企业导报 2016年19期
关键词:工商部门工商监管

默子兴

摘 要: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经济社会正经历着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式发展。基于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本文对加强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剖析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了推进基层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地区差异

一、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的正式出台和实施,开启了工商市场监管体系的全面改革。以中央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创新监管方式,推进综合执法和大数据监管,实现“宽进严管”成为改革必需和必然。推进工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对于创新监管方式和实践,势在必行。

(1)信息化建设是提升工商系统协动效能的必然要求。信息化建设对推进工商事业发展,加快市场监管方式转变,保障执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迅速贯彻落实行政指令和建立快速响应能力,消除“层级延迟”,保证政令畅通有重大意义。(2)信息化建设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抓手。信息化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戒,有利于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从而促进形成良性的市场发展环境和执法环境,实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为全面的保障。信息化建设对于强化规范引导企业商户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3)信息化建设是拓宽工商系统监督领域的重要基础。信息化建设还承担着同被监管对象和消费者重要的沟通渠道,对及时发现、打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并及时响应消费者举报投诉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各类市场上诸多违法经营行为是借助网络等现代化信息手段实施的,其强隐蔽性和广危害性,均对工商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现状

国家工商总局一直非常重视信息化工商建设,从工商系统“金信工程”到“经济户籍数据库”建立,逐步确立了以“数据”建设为中信的信息化建设思路,正逐步建设“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各省“经济户籍管理系统”的建立使得工商部门自上而下的建成了以企业、个体、合作社等企业信息为核心的市场主体综合数据库,数据库全面涵盖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信息,市场主体从登记注册、生产经营、注销、吊销过程中形成的信息和工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的行政处罚信息。工商行政管理业务逐步实现了与信息化技术的融合,通过企业注册经营、商标广告、信用监管、消费维权等各个子模块,实现了所有工商业务领域全覆盖,省、市、县、区四级工商机关全覆盖和监管机关、企业主体、消费者各类系统用户全覆盖,并以省、市、县工商系统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实现了业务联动和综合监管,为打造“宽进严管”监管体系打下了基石。

针对网络市场监管,国家工商总局依托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平台已初步建立了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同时,以河北省工商部门建立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为代表,各省工商部门也在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通过将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数据和工商经济户籍系统数据对接,可以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性网站、黄页、网店等开展真伪查验、信息核实和日常巡检,对商事主体的网络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实现了初步监管。

对于基层工商部门,主要承担着国家局和省局信息化监管平台数据收集整理、投诉举报处理、信息决策执行和督促企业主体信息公示等具体的任务和责任。其中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作为转变企业监管方式,推进工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通过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年报等相关信息,使商事信息社会共享共治成为可能[1]。

三、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基层工商部门调研发现,基层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硬件设备配置地区差异显著,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部分县市监管硬件配置严重滞后;二是基层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数据采集失真。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建设缺乏广度和深度;信息数据的采集质量较低,部分基层业务人员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不重视,造成信息采集、录入、统计等环节数据不完整或有错误,加之工商系统信息化数据平台升级改造,数据库数据指标不统一,也引起了数据不规范、不完整,甚至数据重复或丢失;扫描设备、录入设备等信息采集设备更新滞后,影响信息数据采集的完整性、规范性和采集效率;缺乏对信息化数据采集工作的精细指标考核和信息化建设硬件和软件方面的长期性发展指标考核,降低了基层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信息化建设共享度较低,因政策壁垒和网络安全、技术条件的限制,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银行系统、司法系统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化平台缺乏有效对接,更缺乏与社会网络的更广泛链接,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基层工商部门的人员结构老龄化情况严重,且学历层次偏低,工作人员的操作基础薄弱,导致信息化平台操作的熟练程度、准确程度不够,制约了信息化建设的提高。

近年来,随着工商系统硬件更新、培训力度的加大和工商队伍人员更新,基层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硬件条件有所改善,平台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有所提高,特别是数据完善纠错补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日趋提升[2],但基层信息化建设的突出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信息化建设工作依旧任重而道远。

四、推进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应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自觉树立数据“零差错”、信息化建设“持续性”的建设目标,并成立由上而下的信息化建设责任处室,确保有专门的机构和岗位负责信息化建设推进和业务考核,确实加强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支持,从而创造有利于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生态环境。(2)健全规章制度。应建立并完善信息化建设考核制度,对基础设施、数据采集标准和交换标准明确基本要求,形成对硬件建设、采集录入规范等具体的操作指导;建立形成以“数据为核心”的数据采集、数据汇总、数据应用、数据监测、问题数据发布、问题数据纠错的完整闭环,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数据质量责任制度、源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和数据质量督查通报制度,全面加强基层工商部门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3)积极采用信息技术。在技术层表面上,省市局应重视数据库的优化设计,要以数据分析为核心,以数据使用流程为主线,以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逻辑性和可靠性为重点,切实遵循数据建设原则对数据库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从而从技术上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基层工商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大财政支持,及时更新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提高采集质量和效率,为工商信息化建设守好入口。(4)积极促进信息共享。在信息化与工商业务的融合中,深入挖掘数据应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当前“三证合一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迈出了一大步,实现了工商、质检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对接,但离完整意义上的信息共享还有差距。国家局和省局应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推进法律层面和机构之间的壁垒破除,相关设计部门通过优化数据库、统一数据接口、完善信息安全和公开规范制度,逐步稳妥实现数据安全共享。同时,不断加大数据的分析、应用,以“大数据”创新深化事中事后监管方式,从而不断提升工商管理部门的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

参考文献:

[1] 郝鹏飞,吴蓓.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基层工商部门数据建设[J].科技与创新,2015(2).

[2] 谢曦.工商管理信息化发展对策[J].管理世界,20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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