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016年7月27日,河南省政府下发通知:9月1日起,河南省执行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标准由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并公布。
另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其中,经济林补偿标准由河南省林业厅调整并公布。
河南省此前执行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13年10月开始实施,和3年前的标准相比,此次均有不同程度地提高。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此前的征地补偿安置费为每667平方米4.2万元,如今调整到5.5万元,上涨了近31%。而“地王窝”郑州龙湖区域,此前龙湖办事处除陈岗村的部分土地外,其他集体土地每667平方米征地补偿安置费为6.88万元,而此次调整后已经达到10万元,同比上涨了45%。
按照河南省政府要求,新的《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含被征地群众社会保障费用)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已经公布,社会各界均可查询。
来源:《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