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0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机身宽为62.23~81.28厘米的家用大型自动洗衣机(不论转轴方向如何,但不包括叠加式洗衣机、烘干机和商用洗衣机)反倾销调查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南京LG熊猫电器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49.88%,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的倾销幅度为111.09%,中国普遍倾销幅度为80.49%。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税号为8450.20.0040、8450.20.0080、8450.11.0040、8450.11.0080、8450.90.2000和8450.90.6000。
2016年1月5日,应美国惠而浦公司于2015年12月16日提起的申请,美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家用大型洗衣机发起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5年4月1日~9月30日。2016年5月1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应美国惠而浦公司于2016年5月2日提交的申请,将推迟50天,即于2016年7月19日对中国的家用大型洗衣机作出反倾销调查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