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
9月19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意见》提出,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如报道所称,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为居民户口,这意味着,自1958年开始、在中国存在了半个多世纪的“城里人”和“乡下人”户口身份识别将不复存在。“居民”二字,顾名思义,它的深层次内涵在于,旨在解决过去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这正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和归宿。
毋庸讳言,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乡下人”是蔑称,一度被标签化,充满了歧视意味。如今,“乡下人”退出历史舞台,标注着时代进步的刻度。更重要的是,从“乡下人”到居民,并非只是名称上的变化,这背后更伴随着权利的“补给”和公共服务走向均等化的难题。
当前,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福利还无法相提并论。比如,农业户口参保的新农合一般只保大病,住院才可以报销,但城镇居民和职工的医疗保险,不但住院可以报销,门诊看病也可以报销,退休后还有各项医疗费报销待遇。这种差距的存在,与历史原因有关,也与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有关。
不难想象,经此改革之后,城乡居民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将逐渐靠拢。比如,社会保障体系将逐步统一,乡村居民更有获得感,也更能体面生活,感受到权利平等彰显的尊严。当然,这种公共服务的平衡不是削峰填谷,将城里居民的福利打折分給乡村居民,而是致力于共同提升,尤其是加大乡村居民的跃升水平。同时也要看到,乡村居民的福利,也许不可能一下子完全与城市居民同步,两者差距将逐渐缩小,最终实现平衡。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种改革不是建立在剥夺“乡下人”现有利益的基础之上。换言之,不是把农民手中的土地夺走,更不是让农民失地后享受不到基本保障,而是尊重农民的现有各项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升级。正如有学者所称,“转居既不是变成非农户口,也不是变成过去概念的城市户口”,而是强调在国土范围内,都是平等的身份。这就给农民吃了定心丸,也让户籍制度改革更有魅力和生命力。
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啃硬骨头、涉险滩,这是必须正视、必须有所作为的现实命题。户籍制度等硬骨头,很难啃却又不能不啃。应当意识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须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与呵护公民权利更好实现相对应。
开弓没有回头箭。北京推动的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关注度高,颇具范本价值,“骨头”也更难啃。相关部门需要在协同治理中拆藩篱、填鸿沟,把“户口福利”变成人人共享的改革红利,让权利福利浸润在每个居民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