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灏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披露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的具体细节,提出要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简称中考改革),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的不良倾向。
长久以来,中考的招生录取只看考试成绩不看其他,这种“唯分数论”的招生导向,明显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具体而言,表现在有的义务教育学校,存在“不考不教、不考不学”的问题,换言之就是中考、高考要计入总分的科目,学校就将其作为重点学科高度重视,而不考或不计入总分的科目,就将其视为“副科”边缘化。与升学无关的美育、劳动教育、体育,都被一些学校和家庭漠视。这样一来,就会对中学教学造成不良影响。一是招生录取唯分数论,影响学生全面发展;二是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加重了学生负担;三是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影响教育公平。
如何针对这些问题,寻求好的解决思路和办法,是中考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此次《指导意见》所设计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力图在学、考、招结合上下工夫,希望通过考试评价改革,引导所有学校重视学生的全面素质教育。
然而要将这些中考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彻底破除“唯分数论”的招生导向,任重而道远。根据《指导意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有两大特点,一是全科开考,即国家所有要求学习的课程都进行考试;二是统一要求科目(语数外、体育)与学生自选科目结合。对于全科开考,舆论担心这会进一步增加学生的负担,其实全科开考的重要意义,是对所有课程学习进行合格评价,要求学生学习达到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在全科开考基础上,再纳入中考录取的统一科目考试要求和学生自主选择的科目。由于“一考两用”,因而并不会增加学生的负担——不能把基本学习要求当负担。在全科开考情况下,所有学校必定会开齐所有课程。由于学生可自主选择中考计分科目,不像以前所有学生限定考同样的科目,通过学生的自主选择,“倒逼”学校重视所有课程的教学。当然,能否有“倒逼”的实效,最终取决于学校办学理念的转变,如果学校仍以功利的态度敷衍非中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或限定学生的中考科目选择,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相对而言,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如何在中考录取中发挥作用,对打破“唯分数论”更为重要,这也是在进一步推进中考改革时必须深入解决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方法有二。一是推广我国部分地方中考的做法,这也是这次《指导意见》所倡导的,即在中考中把综合素质评价折合为分数纳入中考录取,这可引导学校、学生、家长在一定程度上关注综合素质评价。但如何做到客观、真实、具有个性,将直接影响到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发挥。要做到这些需要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同时实行学校的现代治理。学校自主办学可培养更具个性的学生;实行现代治理,会让综合素质评价透明、公正,具有公信力。总体看来,目前各地中考中综合素质评价分值并不高,且大多数学生都是差不多的等级,因此,综合素质评价受关注的程度远不及其他中考科目。二是推进部分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尤其在取消艺术、体育竞赛中考加分之后,要让学生在学科学习之外,重视综合素质发展,需要加大高中学校的自主招生改革力度。这次《指导意见》也提到,要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这方面改革推进的深入程度,将直接影响综合素质评价推进的深度。
从长远看,我国基础教育要全面消除“唯分数论”,扭转“考什么就教什么,教什么就学什么”的应试局面,还需要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提到的“推进考试招生相对分离”深入推进中高考制度改革,这就需要落实学校的自主招生权,最终实现中学自主、多元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