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剂专业课程标准解读

2016-10-31 01:20刘素梅
江苏教育·职业教育 2016年8期

【摘要】详细阐明本专业四门核心课程标准的开发思路、开发流程,深入剖析四门课程标准的课程内容和要求,并提出相应的教学建议,希望能帮助一线教师深度理解课标,进而用好课标,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中职课标;药剂专业;课标解读

【中图分类号】G7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34-0109-03

【作者简介】刘素梅,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江苏徐州,221116)教师,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药学教育。

职业教育课程标准是根据特定职业教育领域内一定学段的课程目标,以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形成为重点,为教与学提供详细指导而编写的指导性文件。它是职业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也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还是评价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课程标准是按课程门类制定的,它规定了本门课程的性质、设计思路、课程目标、内容框架,提出了指导性的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明确了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课程标准开发属于中观课程开发,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的课程内容开发,也是专业课程体系开发中难度最大、最为关键的环节。开发课程标准是选择项目课程还是学科课程要综合教学需求、学校现状、学生认知特点和课程属性权衡考虑,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以考虑开发成项目课程,理论性和综合性较强的课程宜开发成学科课程。中职药剂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已于2013年开发完成,2014年下半年,省教科研中心组决定首先开发“药剂学基础”等四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2015年正式启动。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的开发是课程开发的重要环节,为课程实施奠定基础。

课程实施是教师将人才培养方案付诸实际教学的过程。课程标准是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学应是源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前教师在教学设计时较多关注“教什么”“怎么教”,随着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教师教学改革意识的逐步增强,教师开始重视“为什么教”“教到什么程度”。因此,本次课标制定正适应了当下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浪潮,有效推动了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

课程标准开发离不开教育管理部门的组织、支持和课程专家的指导,直接承担开发任务的主体是资深专业教师和企业专家,他们的紧密配合是开发高质量课程标准的基础。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药剂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专业核心课程,深入研究课程所涉及的职业岗位信息和相应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结合调研分析,科学确定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性质,明确课程所需要达到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等教学基本要求。课程标准的开发流程见图1。

一、课程标准的开发思路

课程设计基本理念是“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按照立德树人的要求,突出常用药物制剂制备能力的培养,兼顾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衔接,高度融合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及药品物流岗位所需要的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培养。本专业共包含“药剂学基础”“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及“药理学基础”四门课程,皆具有较强的实操性,且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以“药剂学基础”为例,该课程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药剂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是必修的专业基础平台课程,其功能是培养学生合理应用剂型、制备常用药物制剂等基础能力,为从事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及药品物流等岗位工作奠定基础。课程的特点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性应用课程,共有“有机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基础”三门先修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为学生从事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及药品物流等岗位工作奠定基础。

第一,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目标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药剂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中确定的培养目标、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围绕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及药品物流等工作岗位要求,再结合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中高职分段培养等需要,最终确定课程目标。

第二,课程内容的确定。药剂专业课标建设团队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药剂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依据课程目标、岗位需求,对接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充分考虑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要求,结合药学初级(士)职称考试大纲,同时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最终确定课程内容。

第三,课程内容的安排。根据岗位需求和职业发展需要,结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经验基础,确定课程容量和难度;以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和药品物流等岗位典型的工作任务设计学习任务,将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有机融合;依据学生学习特点、认知规律和教学单元间的逻辑关系序化学习任务。

二、课程目标及内容解析

(一)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依据《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药剂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专业培养目标以及“药剂专业岗位职业能力分析表”,参考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综合分析,确定课程目标。采用“课程总目标”“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目标”的分段表述方式。其中课程总目标为:通过学习本课程,掌握常用剂型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会制备常用的药物制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确的职业观念。力求从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三个维度表述学生学习该课程后所能达到的状态和发展水平。

最为重要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目标是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三维目标的基础上,整合、提炼成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实践素养、发展素养、安全素养、职业素养六个方面。知识素养:掌握常用剂型的概念、特点、分类与质量要求,了解常用剂型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了解药物新剂型、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知识;能力素养:会使用常见的衡器、量器和小型制剂设备,具有制备常用药物制剂的基本能力,能制备典型药物制剂,能指导患者正确应用剂型;实践素养:能运用药剂有关知识指导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和药品物流等岗位工作;发展素养:具有通过多种途径获取药剂工作中所需信息的能力,具有根据所能获得的资源和工作环境解决工作中常见问题的能力;安全素养:具有规范操作的职业习惯和安全、环保意识;职业素养:具有安全用药的责任感和诚信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

(二)课程内容

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规定,药剂专业方向调整为药品营销、临床调剂及药品物流三个方向。与原《目录》(2000年颁布)相比,药剂专业在专业方向、对应职业等方面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目标,考虑到该专业学生的职业方向主要是药品流通领域相关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课程内容与要求中强化了合理应用剂型(如剂型的特点、分类、质量要求)等基本知识,弱化了药物制剂的制备工艺与相关设备方面的要求。且各门课程依据各自特点划分为相应模块,在不违背内容逻辑顺序的前提下,教师可以对本课程标准的模块安排顺序、结构及学时分配作适当调整。而在知识点的描述方面,每个单元知识点(能力点)编排顺序根据单元中知识点的梯度顺序,先描述梯度低的,后描述梯度高的;对位于同一梯度的,先描述知识点、后描述能力点,先描述要求高的,再描述要求低的。知识点(能力点)的要求用可测性行为动词加知识点句式表述。

三、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教学建议包含四个方面:一是提高教学改革意识,重视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探索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教学模式。二是为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根据不同教学内容,探索、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采用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结合实物、图片、视频、动画等信息化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将最新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管理规范等融入课程教学中。四是重视学生安全素养、职业素养培养与知识、技能培养的相互渗透。

(二)评价建议

课程标准提出,树立正确的教学质量观,突出评价的教育功能和导向功能,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与价值观方面的发展,发现学生潜能,通过评价使学生看到自己在发展中的长处,增强学生学习的信心。因此,学生的学习评价要与课程目标一致。根据课程标准的内容要求、学业质量要求,结合行业对本专业的要求、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等确定评价要素,体现知识、技能、素质并重。评价方式提倡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如笔试、口试、实践操作、学习记录、调查报告等。对药剂学基本知识的检测,主要通过笔试、口试等方式进行;对于常用药物制剂的制备等实践性内容,可以根据操作过程、产品质量、工作态度及实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定。

(三)教材编写建议

教材的编写与选用应全面落实各门课程的目标、内容与要求。教材内容选择应反映当前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反映行业发展趋势,吸收行业新知识、新技术。内容组织上要为理实一体化教学、案例教学等提供方便。教材内容的呈现方式应新颖,图文并茂,符合中职学生的学习特点,增强教材的可读性。

(四)教学资源开发与选用建议

课程资源包括素材性资源和条件性资源。素材性资源如教材、习题集、多媒体课件、教学软件、案例、实物、图片、视频、动画、图书等,其特点是作用于课程,且能成为课程的素材和来源;条件性课程资源主要是指人力、物力、设备、设施、场地、环境等,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实训室、药品与器材等,其特点是作用于课程,虽不能成为课程的直接来源,却能决定课程的实施水平与范围。课程标准提出要重视文字课程资源、多媒体课程资源、实验实训课程资源与校外实训基地(药店)、社会药房、医院药房等社会资源的开发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