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贝君
关于兴奋剂,历史上有个著名的后来被称为“格尔德曼两难”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上世纪70年代初首先由马里兰大学副教授加布·米尔金博士提出。当时,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路赛前,他曾对100多名优秀运动员做过这样的问卷调查:“如果给你一粒药片,吃了它你可以获得奥运会金牌,但是你只能再活一年,你愿意吗?”令人惊讶的是有超过一半的运动员回答:“我愿意。”
运动员为达到竞技巅峰,选择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在普通人看来是十分疯狂和不解的行为,但放在当时的背景中,这种现象不足为奇。二战之后,东西两大阵营的对峙逐渐延伸到竞技场上,在奥运会或其它世界大赛上获得的任何一枚奖牌,都被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视其所实行的社会制度对另一种社会制度的伟大胜利。因此,国家层面的集体服药事件顺理成章,影响最大的当属民主德国兴奋剂事件的曝光。
与此相对应,当时的兴奋剂检测还很落后。兴奋剂问题由来已久,直到1967年,国际奥委会医学委员会才正式成立。上世纪50年代起,合成类固醇药物已经在全世界泛滥成灾,但在奥运会上对这种物质实施检测却是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才有的事。运动员服用兴奋剂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相关资料显示,1965年国际奥委会对自行车运动员的尿检阳性率已达25.5%,实际的情况可能远远高于这个数字。因此,加布·米尔金博士的调查结果并不夸张。
到了80年代,世界反兴奋剂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1982年,美国运动医学专家鲍勃·格尔德曼对198名世界优秀运动员做了类似的调查,他们被询问到是否愿意服用一种能够在任何体育比赛中战无不胜的药物,但5年以后他们会死去。结果,103名运动员的回答是肯定的,占被调查者的52%。从1982年到1995年,格尔德曼每年都会进行两次这样的调查,不断对问题优化,并扩大调查范围。格尔德曼注意到每次的调查结果都是一致的,为了获得胜利,大约一半的运动员选择服用药物,虽然5年后他们会死去。这一时期,兴奋剂的肆意妄为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标志性的事件就是1988年汉城奥运会本·约翰逊事件和臭名昭著的巴尔科实验室丑闻。
格尔德曼多次调查结果一致,使这项研究的可靠性得到学术界和普通民众的广泛认同。《时代杂志》、《经济学人》和《体育画报》等媒体都认为格尔德曼的工作可以清晰地反映运动员的行为与动机。然而,2009年新南威尔士大学的詹姆斯·康纳对250名澳大利亚普通民众的调查结果却显示,只有两人对格尔德曼两难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占被调查者的0.8%。优秀运动员作为一个特殊的小群体,他们的行为规范、价值观与信仰和普通大众迥然不同,强烈的取胜欲望与巨大的诱惑也是普通民众所无法感受到的,这可能会促使在两难问题的回答上大相径庭。
2013年,詹姆斯·康纳继续完善自己的研究,对正在参加每年一度加拿大田径邀请赛的119名男运动员和93女运动员进行了格尔德曼两难问题调查。结果显示:只有两人的回答是肯定的,占0.9%;如果服药是合法的但会导致死亡,有13名运动员表示愿意,占6.1%;如果服药是非法的但不会导致死亡,则有25名运动员表示愿意,占11.8%。
詹姆斯·康纳的研究结果似乎显示近年来运动员对于兴奋剂的态度发生了明显改变,这点也很好解释。虽然兴奋剂能大幅度提高运动成绩,但危害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甚至会危及生命。1998年,年仅38岁的“花蝴蝶”格里菲斯·乔伊娜在睡梦中猝死。如今看来,和兴奋剂脱不了关系。近年来,世界体育组织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取消成绩、禁赛还是小事,情节严重者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与巴尔科实验室丑闻有染的孔蒂和琼斯就曾因此锒铛入狱。同时,服用禁药是对体育精神的践踏,严重破坏了比赛的公平性,自然会遭到严厉的道德谴责。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在面临格尔德曼两难问题时,或许能够保持暂时的理智。
从表面上看,很少有运动员会选择服用禁药。然而,两难问题的调查结果并不能准确反映真实情况,如今的国际体坛更是呈现出“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混乱局面。2000年以来,历届飞人大战的主角大多难逃厄运,格林、加特林、鲍威尔、盖伊、布雷克无一不在。今年,俄罗斯100多名运动员无缘里约奥运会,残奥会更是将俄罗斯运动员集体拒之门外。纵观这些年的兴奋剂事件,其故事情节之离奇、人物关系之复杂丝毫不亚于任何一部奥斯卡侦探片,兴奋剂问题有愈演愈烈之势,运动员对于两难问题的回答与其最终是否服用兴奋剂完全是两码事。
事实上,人在江湖,运动员也经常身不由己。2015年底,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使用兴奋剂在俄罗斯是一个系统工程,在政治博弈面前,个人总是显得渺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兴奋剂检测技术严重滞后,使部分运动员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铤而走险。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运动成绩并顺利逃过药检,各利益相关团体甚至包括某些反兴奋剂机构不断加大对新型兴奋剂的研发,从THG、EPO(促红细胞生成素)到血液回输,再到基因兴奋剂等,种类和方法不断增加,无奇不有,这也给兴奋剂的检测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基因兴奋剂在2003年就被WADA列入禁用清单,由于其隐蔽性很强,目前的检测方法还不够成熟,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运动员和教练员就可能使用基因兴奋剂。或许十年之后东窗事发,但似乎很少有人会关心这一点。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人年轻时没有完成内心非常渴望的事情,比如获得奥运冠军,包括不惜服用禁药,当时他不会感到很后悔,但当他年老的时候回首往事,可能后悔异常。也就是说,长期不作为的后悔程度远大于短期不作为。或许是这种心理静悄悄地存在于很多运动员的潜意识中,在金钱、名利、荣誉的巨大诱惑下,很难做到“蓬生麻中,不扶则直”,最终实在无法抵挡,走向“白沙在涅,与之俱黑”。
综上分析,运动员对于格尔德曼两难问题的回答可信度极低。这就好比许多体育明星服用禁药被抓之前,都会声称“服药是可耻的,而我是清白的”。因此,在现实社会背景下,对于格尔德曼两难问题的研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事实是这样的:没人清楚到底谁是清白的,谁不是。虽然运动员也会犯错误,但兴奋剂事件是竞技体育不能容忍的底线。如果说身体的残疾可能是天灾人祸造成的,那灵魂的残疾则是运动员的自食其果,职业运动员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