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珈
日本著名学者高桥敷先生曾在秘鲁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当时,他与一对来自美国的教授夫妇毗邻而居。
一天,美国夫妇的小儿子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高桥先生家的门上,一块花玻璃被打碎了。高乔夫妇理所当然地以为小孩子的家长很快会登门道歉并赔偿损失。
然而,他们想错了。这一整天,孩子的家长根本没有出现。
第二天一早,小孩子在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抬着一块花玻璃,来到高桥先生家。高桥打开门,小家伙彬彬有礼地说:叔叔,对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为商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没能及时赔偿。今天商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了这块玻璃,请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原谅我的过失。这种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请您相信我。”理所当然的,高桥夫妇不仅原谅,而且喜欢上了这个彬彬有礼的孩子。他们款待孩子吃了早饭,还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原以为此事就此便画上了“句号”,可出人意料的是,当孩子拿着那袋糖果回家之后,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却出面了。他们向高桥夫妇的宽容表达了感谢,并将那袋还没有开封的糖果还给了高桥夫妇。他们认为:一个孩子闯了祸,不应该得到奖励。虽然是小孩子,但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为了赔偿,他几乎花掉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但是,他决不会因此得到父母一分钱的“补贴”。如果钱不够的话,父母可以考虑借钱给他,但他必须有自己的还款计划,比如通过劳动赚取佣金,或者节约自己每周的零花钱等等,之所以这样做,是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只有这样,他才能接受这个宝贵的人生教训。
去年,小阅给同学们讲过这样一个故事:11岁的里根踢足球时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邻居索赔12.5美元。父亲借给里根并让他一年后还。里根打工半年,终于赚够钱还给了父亲。后来,里根回忆这件事时说:“通过自己的劳动来承担过失,使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
这两个故事蕴含着同一个道理:你要对自己的过失负责,哪怕你还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