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威++卢晓菡
我上高中的时候热衷看王小波的书。那时候上课太无聊,又想读一点和同学们在书箱里看的漫画书不一样的东西。当时王小波还算小众,而且我所见的对他的评价几乎都是推崇。当时受他影响,还买了杜拉斯的《情人》和卡尔维诺的小说,后来发现,这些读物从趣味上讲是一体的。
王小波的杂文和韩寒的杂文很像,认为社会出了问题,用俏皮话讽刺一些现象,观点往往停留在表面,好像用语言和小聪明就轻而易举地说破了一些真相,其实并没有走得太远太深。然而王小波的流行却不是因为他写社会问题,而是因为他说人要有趣地活着,在书籍里发现更大的世界。在现在的社交网络上,倡导有趣地活着,已经变成了一种生活的态度宗教。
知乎、微博、豆瓣,到处都散布着“有趣教”的信徒,但他们往往并不真的有趣。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无趣中度过,其中又有相当一大部分人没有坐下来侃侃而谈的表达能力。
但这些信众显然把“有趣”的概念压缩了。“有趣”是有门槛的,首先要有足够的知识储备,理解那些需要知识背景的无聊笑话,或者说那些无聊笑话的核心就是知识背景;“有趣”要有品位,四个人抽烟打麻将,虽然也开心,但绝对算不上有趣。当然,最重要的是,做一个“有趣”的人一定要上网,不然现实中谁也不知道你居然是个有趣的人。
但其实“有趣”的门槛也很低,多在社交网络发言,关注一下马伯庸,学一学梁欢的网络社交规则,再有一点理解能力,三个月就可以出师。
说他们是信众其实完全是种调侃。实际上这种趣味真正的核心人群,往往并不像普通人一样把大部分时间放在重复、机械的工作上。和狂热的边缘受众相比,面对一些调侃和质疑,他们往往表现得随和友善。但也确实存在一大批“有趣”主义者,把有趣当作一种信条,就比如你不能在这些人面前质疑王小波的作品,因为那就等于质疑了王小波所说的“人要有趣地活着”,尽管这些人对王小波的作品可能也并不熟悉,但他要誓死捍卫这个写作者,就像誓死捍卫他渴望的生活。
其实我也非常喜欢王小波,之所以拿他举例是因为他实在是一个无可取代的代表人物。实际上,王小波的“有趣”不能离开那个闭塞的年代,和喜欢的人还要书信来往,没有电影,没有游戏机,也没有互联网,如果不能看点书、写点文章解闷的话,那就太苦了。这是一种寄托,是有充分的合理性的。
但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些自称“有趣”的人群,是被互联网培植起来的中产趣味。他们热衷于去无印良品挑选家居用品,小到托盘大到沙发,尽管质量可能还不如比它便宜数倍的淘宝货,但咬咬牙也要买下一两件,然后放到网上公之于众。此外,他们还喜欢谈论艺术电影、民谣演出以及去落后国家的旅行,对他们而言这是在消费和展示一种生活姿态。但问题是,这姿态是不能碰的,因为是装的。
说了这么多“有趣”的坏话,其实我觉得“有趣”挺重要的,但主要靠天赋,你是什么样的人就去过什么样的生活,“有趣”只是一种方式,它并不代表正确。“有趣”也并不只是中产趣味这么狭窄。再说,真的到了中产阶级,大多数人的视野和心态可能又都不这样了。所以,可以追求“有趣”,但不要假装“有趣”。假装过着某种生活,那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