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廷医者

2016-10-28 23:19杨晓宇
百科知识 2016年17期
关键词:太医御医医院

杨晓宇

太医,主要是指过去专门为帝王及其家庭成员等统治阶级上层人物服务的医生或在宫廷中掌管医药的官员。清康熙皇帝曾为御医黄运题诗一首:“神圣岂能在,调方最近情。存诚慎药性,仁术尽平生。”后来,这首题诗作为“院训”,高悬于太医院的大堂之上。品秩并不算高的太医,因其官员与医师的双重身份赋予人们无尽的想象。如今,太医院已不存在,但和太医相关的话题却从未淡出人们的视野,影视剧作品中也经常出现太医形象。

宫廷医疗机构的演变

太医起初源于上古时代的“巫祀”,多为部落首领兼任,周朝时依《周礼》使其隶属于天官冢宰和夏官司马。事实上,战国之前巫、医并不分家,到秦统一六国后,才正式设立太医令丞,其中令为长官,丞为助手。西晋时期医署作为医政管理兼医疗机构设立,北魏因袭不改,刘宋稍易其名,改为太医署。北齐时改革医政,创立太常寺管理太医署、门下省管理尚药局的分管体制。到了隋唐时期,太医署的教学功能不断加强,成为皇家直属的医政管理兼医学教学机构。北宋淳化三年(992),太医署改名为太医局,从前的名称不再沿用。此外,由契丹族建立的辽朝也曾设有太医局,金朝改称太医院,并被元朝所继承。

太医院在元朝逐渐受到重视,下辖广惠司、御药院、御药局、行御药局、御香局、大都惠民局、医学提举司、官医提举司8个机构,主要负责医疗和制作御药。明朝时不断完善,除为皇帝服务的御药房外,还设有专为皇太子、后宫妃嫔和王府服务的医疗机构。明英宗正统七年(1442)四月,始在大明门东修建太医院官署。在这个坐落于东交民巷西口的大院里,有众多太医办公、学习。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由于《辛丑条约》的签订,东交民巷被划归使馆区,辗转多处后终于在地安门外新建了一处太医院。需要注意的是,在清代的太医院中,官吏和医务人员皆称为太医,职官中除管理大臣为满族官员外,其余均为汉人。

宫廷医疗机构还有培养医药领域人才的教育职能。以唐朝为例,太医署在医学教育上分为医学部和药学部,是世界医学史上最早的医学校,其中医学部又分为医、针、按摩、咒禁四科,分科学习。进入太医署的学生首先要学习基础知识,各科的课程安排、考试制度,升、降、留、退等都有一定规范。如在医科的细分科目中,体疗科(内科)的学制为7年,疮肿科(外科)、少小科(儿科)的学制为5年,耳目口齿科(五官科)的学制为4年等。除了入学考试外,学生们还要经历月考、季考和年度考核。考试成绩优良者,会得到奖励和晋升,并有机会成为御医;但若考试成绩不合格,则会被淘汰出太医署。

黑漆描金龙纹药柜(1573~1620),原存太医院御药局御药库,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太医的品级与职能

太医院是当时国家的最高医疗机构,能入太医院者,绝非等闲之辈。但这些经过层层选拔、医术高超的太医,其品级、地位却并不算高。

西汉时期,太医令的俸禄为“秩千石”(汉代无品级,采用秩石制),与“秩二千石”的九卿相比,在百官中俸禄还算中上游;但到东汉时期,太医令俸禄就降低到了六百石。魏晋南北朝时期,医官的名目极为繁杂,据《魏书·官氏志》记载:“太医博士,右从第六品下。”隋朝时,太医已变为从八品。唐代太医署由皇家直属,设太医令二人,是太医署的最高行政官员,从七品下。至宋代,判太医局令依然为从七品。元代以后,由于医疗管理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医疗制度较为严密,机构得以扩大,医官品级和地位也随之提升。太医院职官包括院使、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经历、都事、照磨等,官阶正八品至正二品。明初太医院院使也曾升到正三品;但到了清代,太医院地位再次降低。清康熙九年(1670)规定,院使正五品,左、右院判正六品,御医正八品,吏目从九品;清雍正七年(1729)规定,御医均授正七品,许用六品冠带。

我们以清代为例,对医官的类别与职能做一下简要介绍。清代医官有四类:一类称“御医”,有13人,雍正乾隆时期为七品,和县令一个级别;第二类称“吏目”,有26人,八品、九品各13人;第三类称“医士”,共20人,“给从九品冠带”,太医院的“御医”“吏目”“医士”这三级59位大夫可以独立看病,即有处方权;第四类称“医生”,30人,无品。需要注意的是,“医生”的“生”字是“生员”的意思,与现在所称医生并不相同,“医生”相当于现在医院里的助理医师,严格来讲是不能独立看病的。

清代太医院官员的职责主要是宫廷侍直,除了为皇室和官员诊病,还需要整理和校正医典、药典,并负责医官考试和监控全国的疫病。此外,他们还承担一些敕命的临时性任务和由太医院直接委派人员从事的较为固定的任务。太医院的医官大体在以下三种情况时被委派临时性的任务:一是诸王、公府及文武大臣请医视疾;二是外藩、公主、额驸及台吉(清代蒙古贵族的爵位和名号)大臣有疾请医;三是军营需医,敕命差官医治。由太医院(或会同有关部门)直接委派人员,从事的较为固定的任务主要有两项:一是文武会试期间和顺天乡试期间分别由礼部、兵部和顺天府各咨取医生二人,入场供事;二是于刑部监狱效力,由太医院选派医生二人供役,每月给发药价银米;效力满6年,回到太医院可升授吏目。除此之外,还有一项“关外差遣”的任务。清康熙三十四年(1695)曾决定,向黑龙江墨尔根地方派遣良医二人,前往应诊,每年轮换一次,但只持续到康熙四十五年(1706)。

特殊的医者群体

御医与太医有一定的区别,御医有些供职于太医院,也有些是来自于地方举荐的名医。“御”字表示对帝王的所作所为及所用之物的敬称,汉语里这样的词汇很多,如御旨、御览等;故御医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皇帝、妃嫔、皇子等皇室成员。《黄帝内经·灵枢》中记载:“夫王公大人,血食之君,身体柔脆,肌肉软弱,血气慓悍滑利,其刺之徐疾浅深多少,可得同之乎。”这些天潢贵胄大多锦衣玉食、四体不勤,又多尔虞我诈、劳心思虑,因此他们的病情相较于普通人多少有些差别,作为御医须格外用心。

在特殊时期或危机时刻(如皇亲国戚、国家重臣生命垂危之际),御医也会被任命去医治重疾,甚至有时皇帝也可能把御医赠予功勋卓著的大臣贴身治疗,期限不等。如晚清一品经略督臣傅振邦,曾连连解围边疆吃紧战事,救国于危难之中,由于其阵前督战腕部受重伤,皇帝便赐御医专门负责他的伤病治疗,后来还另赐御厨,与御医共同负责他的治疗和保健工作。

需要强调的是,御用之医并不代表身份也随之高贵,御医们为王公大臣治病,还得处处谨慎。针灸一法尤为典型,由于伤及发肤,断不敢轻易为皇族使用,若遇流血之法,甚至可能伤及性命。明代盛寅欲用破血之剂医治东宫妃月经不通,先是被怒斥而不用,后又将其锁于禁中。随着皇权的加强,这种治病之难愈加凸显。在皇权达到顶峰的清朝,御医为帝后治病几乎毫无尊严可言。如御医们在为慈禧太后诊病时就须先行一跪三叩首之大礼,膝行至几前诊脉,战战兢兢。统治者们如此师心自用、恐怖威压,使御医们的医治水平也大打折扣。

诊疗中的“男女大防”

旧时医术常为家传,且多传男不传女,故当时行医之人多为男性。由于儒家伦理中“授受不亲”观念的束缚,男医生在为女性患者诊治时有诸多的麻烦和不便,因此,历代医者一直有“宁治十男子,不治一小儿;宁治十小儿,不治一妇人”的说法。特别是皇帝后宫的妃嫔女眷,身为男性的太医尤其不得轻易接触。历朝历代都有规范后宫女人就医行为的规矩,即使病得再重,也不能私下里随意请男性太医入宫诊病。即便太医被允许进入后宫看病,也有非常严格的规定。

明太祖朱元璋在洪武五年(1372)六月,命礼臣议宫廷制度时特别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宫。”目的是为“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因此妃嫔生病只能根据病情让医生开具药方,即所谓“以证取药”。

宫闱之外的民间女性同样受当时礼教的禁锢。女子生病特别是患了妇科疾病往往羞于启齿或语焉不详,有的病人甚至宁死也不愿意公开病情。元明善的《节妇》中,记载了一位乳房生疮溃烂的寡妇马氏,她说“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从而拒绝治疗,以致命丧黄泉。除了这种极端状况,一般情况下女性诊病时会用纱巾或扇子“蔽面”。明代名医李梴在《医学入门·习医规格》中提到了为女患者看病的注意事项:如果为妇女诊病,需要先向病人家属询问症状和饮食习惯;若病重则在床前隔着纱帐就诊,不重则在闺房门外隔着幕布诊治,并且必须用薄纱将手盖住;如遇到寡妇和未婚女子要更加谨慎。他还特别指出,遇到女病人家庭困难,医生要“自袖薄纱”。

在传统时代,太医系统是否有效,不仅关乎皇室公卿的生老病死,甚至有时也关系到王朝的稳定和兴衰。古语有云“伴君如伴虎”,太医们的处境则有过之而无不及,终日小心翼翼,有时却只换来满腹辛酸。此外,在医官群体内部,相互嫉妒排挤、结党营私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太医们虽表面光彩、荣受天眷,但终究也有说不出的苦楚。

【责任编辑】王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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