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剑
摘要:本文围绕双信封在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中的应用,介绍了宁夏药品采用双信封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提出了双信封制在宁夏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建议及对策。
关键词:双信封;采购;招标;应用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2-000-02
2015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规定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发挥省级集中批量采购优势,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采取双信封制公开招标采购,并对双信封评价办法进一步进行规定,投标的药品生产企业须同时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采用双信封制评标方法是对我国药品采购机制的重大创新,对于药物价格本身,厂商行为,交易成本,患者受益,都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双信封制度的定义
“双信封”制是指投标人将投标报价单独密封在一个报价信封中,其他商务和技术文件密封在另外一个信封中,分两次开标的评标方法。“双信封”评标法主要用规模较大、技术比较复杂或特别复杂的工程。“双信封”评标办法在药品招标采购中首先在安徽等地进行试点,目前全国基本药物及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全部采用“双信封”评标办法。
二、“双信封”制在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的应用
2015年11月,宁夏根据《指导意见》及《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方法采用双信封制评标即经济技术标采用综合打分法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企业;商务标满足3家及以上企业投标的药品采取低价中标,少于三家企业投标的药品,通过竞价确定中标企业。经济技术标入企业个数准见表1:
经济技术得分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情况、生产规模、创新能力、配送能力、销售额、市场信誉等指标实行百分制评标。客观指标由计算机系统根据投标资料的审查情况自动赋分。主观指标由参评专家根据专业知识和临床实践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如表2:
同时为鼓励国产药品及保护专利药品,宁夏将同通用名的药品按剂型、规格分类后,划分三个竞价分组。第一竞价组:①专利药品;②国家一类新药;③国家保密处方中成药;④中药一级、二级保护品种;⑤获得国家级奖项药品。第二竞价组:①过保护期化合物专利药品;②通过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药品;③通过国际认证的国产药品;④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药品;⑤中国创新力医药企业药品⑥质量标杆企业药品;⑦政府质量奖企业药品;⑧进口药品。第三竞价组:其他通过GMP认证的药品。
三、双信封制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取得效果
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针对对我区年度销售额在50万元的药品进行采购,此类药品占我区年用药金额的80%,共涉及573个药品品种,795个品规,2270个品次。经过采用双信封制招标化学药品降幅22.23%,中成药降幅17.94%,根据上一年度采购金额测算,每年将为患者减少药费支出近7.25亿元。
四、双信封制在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存在问题
双信封在在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中的作用和优势显而易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双信封招标,最低价成交。在招标过程中发现同品种、同规格的药品价格相差悬殊,中标企业价格偏低是否会影响中标药品的质量水平,还需临床验证。二、部分首仿药品、原研药品,由于其价格偏高,与其他仿制药品相比无价格优势,未能中标,但这部分药品的质量及疗效在医疗机构及患者中存在不错口碑,其未能中标影响部分患者用药。三、宁夏地域小,人口少在招标过程中,采用双信封最低价招标,部分企业放弃投标或者议价,造成药品缺失。同时由于宁夏药品用量少,部分药品企业为保证全国药品价格,尤其是独家药品,宁夏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其他省份价格。
五、建议及对策
针对宁夏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可采用其他方式弥补双信封招标采购存在的不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宁夏可根据药品一致性评价的实施进度,动态调整宁夏药品中标产品;部分首仿、原研药品及患者认可度较高的药品,如经济技术得分排名第一,且未中标的药品,考虑允许这类药品进入备案采购或者挂网集中采购,满足不同患者需求;针对宁夏药品价格偏高,可采取价格监测动态调整办法,定期选择部分用药大省及西部省区价格与我区现行价格进行比对,我区中标价格明显偏高的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