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流浪青少年案例的思考

2016-10-27 11:14杨玖林唐思敏
2016年28期
关键词:居委案主社会工作者

杨玖林 唐思敏

摘 要:青少年离家出走的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多数流浪青少年居无定所,四处游走,逐步成为城市流浪人员。流浪青少年是弱势群体,正处于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身心发展尚未成熟,伴之会出现迷惘、焦虑紧张、社会缺失感、性格等心理及发展障碍,不仅损害了青少年家庭功能完善,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不稳定的影响。因此合理解决流浪青少年问题,让其回归家庭刻不容缓,造福社会造福家庭。

关键词:社会工作;流浪青少年

一、个案基本情况

姓名:小A 性别:男

居住:与家人分居住(常在外流浪) 年龄:24岁

二、介入背景

社会工作者收到街道民政科关于小A个案转接通知后,随即决定前往邮电居委会了解具体情况。通过会谈的方式,分析案主的情况是否在社会工作者的服务范围内。从居委那里我们得知,案主的爸爸妈妈居住在邮电社区,案主小A目前流落在武汉救助站,武汉工作人员联系到广州救助站。工作人员通知其家属到救助站接人,但是由于案主和父母家庭关系不和谐,父母并不愿意露面。我们社会工作者从居委得知,小A属于空挂户,父亲在电信公司广东研究院工作,母亲也在同一单位工作。至于父母不情愿见案主的原因是,我们从案主A父母口中得知,家长认为:“案主已经是成年人,这不关他们的事,其他的事情也不愿与我们多谈,还让我们不要在打扰他们”,随机挂掉了电话。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只能请其父亲姚方的工会主席林主席协调,但林主席也有些为难,也让我们直接与案主父亲沟通后看能否有所转变。经过协商后,我们再次打通了其父母的电话,电话通了后,对方态度很不好,说:“我们管那么多事干什么?这是他们自己家中的事,不要通过单位来压他,并说不吃这一套,单位也管不了他家中的事。后来又强调小A不是他的小孩,他是成年人,他们不管,请我们别打扰他”等一连串的不配合的语言,然后挂掉电话。社会工作者回到家综后,经过会谈商定开案方案,并初步决定研究个案介入服务方式。

三、 主要问题分析

(一)服务对象的家庭关系问题:服务对象在高中毕业后就被父母送回老家南京给奶奶和姑姑看管,而父母在广州地区电信公司上班,这样就造成亲子长期疏离,家庭关系不和谐。

(二)服务对象的住宿问题:由于服务对象与家庭关系矛盾破裂,家庭暂不愿意服务对象回到家中,但是服务对象本人没有经济来源收入。

(三)服务对象心理和行为、生理问题:经常抱着不劳而获的思想,最大的期望就是天上掉钱,向父母及亲人索要财物,或者以威胁的方式向父母要钱;行为上则表现为走路时喜欢不时低头捡起地上的碎物,可能以为里边有硬币、喜欢偷乞丐的钱、坐公交无票上车、捡吃KFC的剩余食物;有过渡手淫的习惯,喜欢调戏女孩子。

四、介入理论

(一)危机介入理论为主导的服务分析:危机介入是指对进入危机状态的个人、家庭团体提供一种短期的治疗或者调试的过程,主要目的在于缓解服务对象困难、去除危害心理、恢复功能(社会和身体功能),以帮助服务对象走出危机。服务对象出现小偷小摸,生理与心理功能失调,如不采取紧急服务措施将有可能对自己和社会造成更大的危害。

(二)结构家庭治疗法:家庭是一个系统,由家庭成员组成。在系统中,每个家庭成员有它特定的角色与功能,他们彼此依赖、互相影响。每个家庭成员的变化都会影响到家庭,而家庭的变化也对每个家庭成员发生影响。服务对象与父母的关系不和谐和矛盾需要从家庭和服务对象本人双层面来进行分析。

(三)行为治疗,其主要对象是那些具有不适应行为的求助者或服务对象,帮助的目的是希望求助者或服务对象克服失调的行为。随着个案工作的发展,行为修正模式的服务范围逐渐扩大,服务对象也逐渐转向一般的求助者,那些希望使自己更好适应外部环境的求助者都被视为帮助的对象。服务对象本身存在的一些不正当和不健康的行为都是用行为矫正疗法。

(四)认知行为理论为辅的后续补充服务:人的行为受心理认知的影响,同样人的认知也会因行为而得到巩固。本案例中服务对象的错误行为即是在认知的影响下做出的错误预判,要想改变服务对象的行为,须首先改变服务对象的认知;要改变服务对象的认知,也要淡化危害行为和非理性观念,让积极正面的行为出现在服务对象的生活里。

五、介入策略

(一)保证介入期间的基本食宿问题:服务对象目前被武汉救助站签派回广州,但是由于广州的父母暂时不愿意接见服务对象的回家,并且服务对象目前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在短期内要解决好服务对象的住宿问题,安定好情绪。

(二)初步建立专业关系,获取信任:住宿安排妥当后,社会工作者即要着手与服务对象建立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关系,获取服务对象的信任,搜集更多的基本信息,以探索服务对象目前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增强动机、重塑希望:增强服务对象回归社会的动机,重塑对自身求职和依靠自身生存的希望。

(四)完善支持网络:完善服务对象社会、家庭、个人心理的支持网络,利用社会、社区、政府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避免危害:社会工作者介入服务后,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及服务对象个人信念对服务对象的影响,避免再次受到危害。

(六)恢复自尊、自信、培养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服务对象经常流落的失落心理进行疏导,重塑自信,找回自尊;同时培养服务对象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问题、分析问题并善于与亲朋好友讨论问题。

六、服务进度

(一)11月14日接到个案转接通知。

(二)当天下午随即赶到邮电居委了解服务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并协同解决服务对象暂时没有住所和吃饭地方的问题。

(三)11月19日与邮电居委和棠下街道的民政科的领导,带着小A去到其父亲单位找到工会林副主席,跟他们说明了情况,希望他们找到小A父亲,出面与其父亲进行沟通。

(四)11月20日,天园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来我们棠下中心了解关于小A的情况,我们社会工作者主任与社会工作者和天园的社会工作者作了介绍后,共同前去案主(小A)在棠东的出租房中,但等了很久没见到服务对象。社会工作者只好和定点吃饭的饭馆老板留下电话,当服务对象回来吃饭时就通知家综。

(五)11月21日中午,饭馆老板打电话过来。说是小A这时候去了他那吃饭了,于是我们社会工作者实务主任和社会工作者马上去了棠东的小饭馆见小A并进行再次会谈。这时候案主妈妈打来电话给邮电居委,表示愿意在深圳接见案主,居委转告社会工作者。

(六)11月21日下午,社会工作者向街道办民政科简短通知个案情况及面临问题,汇报目前情况。

(七)11月21日15点社会工作者接到授权,协助案主申请返回深圳的车费资金后,于当日傍晚送案主到广州东站。

(八)11月21日17点送案主上车。

(九)11月21日结案。

(十)11月22日上午电话回访案主妈妈,确认案主已经安全到达。

(十一)11月25日17:21第一次电访。

(十二)12月9日15:09第二次电访。

七、 介入过程

(一)目标一:解决介入服务对象期间的食宿问题

内容:是在案主被送到广州救助站后,面临有家不可归的情况,而案主本人并没有正常生存能力,只能依靠捡吃剩物、救助站救济生存。我们通过努力,担心救助对象回到广州又循环流浪的生活,就要介入个案,现将案主安定下来。2013年11月14日家综在接到街道转介个案通知后,随即前往案主目前所在辖区所在地邮电居委了解情况;并且协同街道和邮电居委为服务对象在棠东福善街道租下300元每月的出租屋,并为其买了被褥等物品,另外还专门安排有服务对象吃饭的饭馆。

(二) 目标:初步建立专业关系,获取信任

内容:服务对象搬到了出租屋后,社会工作者主任及其社会工作者就前往了,询问服务对象回到广州后的感受和食宿是否适应;在向服务对象做了自我介绍和进一步解释后,服务对象愿意讲述自己的状况;随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进行了童年经历、家庭关系、学习生活、流浪经历、身体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询问,这些有利于社会工作者了解服务对象的心路历程。

(三)目标:缓解家庭矛盾,促成服务对象回归家中

内容:与服务对象的父母单位联系,并且邀请服务对象父亲单位的公会林副主席出面做其家庭工作并了解情况。协同服务对象户口所在地辖区天园家综的社会工作者做父母方面的工作。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服务对象的母亲愿意在接见服务对象。

(四)目标:增强动机、重塑希望

内容:社会工作者运用叙事疗法与服务对象探讨以往故事,通过对以往故事的回顾重构事件的进程,回顾服务对象对以往遇到困难是如何解决的,对其合理和不合理的地方给予倾听和回应。并对其进行鼓励,增强其自信心。社会工作者并在会谈的过程中运用同理心,对服务对象的经历表示理解。

(五)目标:完善支持网络

内容:为避免服务对象做出伤害自己及其社会的行为,社会工作者与社区等建立支持网络;社区居委层面:协助服务对象申请暂时救助资金;社会工作者层面:对其进行上门服务,与服务对象约定会谈时间,后期稳定后减少逐渐访谈次数。

(六)恢复自尊、培养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

内容:社会工作者在服务对象从救助站接出后即对象明确表示,社会工作者会对其进行辅助性服务,因此在后期跟进中但凡服务对象提出要求及提出问题,社会工作者仅起到咨询与伴随服务的作用,并不协助服务对象做具体的事情,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第一,培养服务对象的自主能力;第二,维护服务对象的自尊。在后期跟进中社会工作者严格遵循这一工作原则,在服务对象遇到困难时也仅提供咨询支持和建议,伴随服务也在服务中逐渐减少。

(七) 目标:回顾总结、设置目标

内容:在结案前夕社会工作者引领服务对象进行一次系统的回顾,从救助站接出到服务至今,将服务对象的成长及进步一一列明,让服务对象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此基础山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共同探讨结案后的目标,希望服务对象能够寻找一份工作,以改变目前的生活状态。

八、 评估

本案例采用服务成效评估方法,针对服务对象危机,介入服务对象生活,维护服务对象相关权益。服务中社会工作者先后完成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维护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服务中社会工作者运用危机介入理论,对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进行优先保护,先后链接社会资源、政府资源介入服务,对保护服务对象的生命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第二,重塑生命希望:在服务对象苏醒后,社会工作者优先排除探寻服务对象自杀原因,从关怀与建立专业关系入手,在取得服务对象信任后,逐渐探索个案问题,并协助服务对象解决。

第三,建立支持网络:根据服务对象所在社区特点,先后建立社区工作站的政策支持、物业的服务支持、社会工作者的探访支持等网络,在服务对象返回社区后展开新的生活。

九、 总结及反思

服务对象自杀行为的出现与其特定的生活休戚相关,2013年6月服务对象先后经受两次打击,第一,母亲去世;第二,女友分手。两次打击后服务对象失去生活的意义,再加上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绝望,在无法解决当前困境的心理作用下,采取自杀的逃避方法。社会工作者跟进后在目标设定上达到预期,但在具体服务中也与其本身的求生欲望的产生有着本质的联系。与其说社会工作者做的好,不如说是服务对象选择改变的动力强。在跟进中社会工作者也能感觉到服务对象依然没有充分信任社会工作者,为什么?尚需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分析总结。

十、 后期回访

第一,安全:服务对象安全与母亲在深圳的外公家会面,并与其母亲进行了会谈。

第二,工作:工作尚未落实,问其原因,服务对象认为自己依然对工作没有多大兴趣,也不清楚自己能做什么,认为自己缺乏学问,做事反应不快不能胜任。

第三,生活:经母亲同意,案主又买票回到了老家南京的奶奶处,生活基本上有了保障。

第四,健康:向服务对象的母亲询问服务对象的过去病例史,建议再次做个全面检查。

根据以上回馈,社工会继续对其进行跟进,协助服务对象积极面对人生,回归到正常的社会层面上来。

综上我们总结了流浪青少年危机个案介入服务程序:

(一)保证生命的安全:服务对象的生命安全必须放在介入服务的首要服务目标,要求服务中建立直接的短期的富有成效的服务目标,及时链接社会政策资源介入服务,短期内挽救服务对象生命安全,恢复服务对象功能。

分为四步骤:

第一,迅速了解服务对象的主要问题。社会工作者需要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服务对象最近的生活状况上,采用开放式的提问方式帮助对服务对象整理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第二,迅速作出危险性判断。社会工作者需要对服务对象采取破坏行为的可能性和危险程度进行评估,以便给予及时的介入和治疗。

第三,有效稳定处理服务对象的情绪。

第四,积极协助服务对象解决当前问题。协助服务对象分析危机产生的原因,以解决当前问题为主要目标的介入计划。

(二)初步建立专业关系,获取信任:生命安全得到保证后,社会工作者即要着手与服务对象建立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关系,获取服务对象的信任,以探索服务对象后期可能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增强动机、重塑希望:增强服务对象恢复生命的动机,重塑服务对象的生命希望。

(四)避免危害:社会工作者介入服务后,要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及服务对象个人信念对服务对象的影响,避免再次受到危害。

(五)完善支持网络:完善服务对象社会、家庭、个人心理的支持网络,利用社会、社区、政府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支持。

(六)恢复自尊、培养自主解决问题的能力:出院后须着手解决服务对象因自杀带来的自尊心受挫问题;同时培养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能力,面对问题、分析问题并善于与邻里朋友讨论问题。(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

参考文献:

[1] 王思斌.流浪青少年救助保护的能力建设[J]

[2] 张雄.个案社会工作[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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