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听说今年高考是“史上最严高考”,作弊触犯刑法。请问,我国法律对高考代考行为是如何处罚的?
宗彩娥(江苏昆山)
律师意见:2015年8月29日之前,我国对高考考生本人作弊的处罚,并未上升到刑事处罚的高度,只是对为其提供高科技手段协助作弊的人,以“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追责。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国家教育考试作弊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该《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284条中增加一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今年是《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后的第一次高考,所以有“史上最严高考”之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