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加坡人民执政党不断吸收本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的合理因素,逐渐形成了具有新加坡特色的廉政制度文化,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中国与新加坡都属于东亚国家,具有相似的文化特质。因此,学习借鉴新加坡廉政建设的制度文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制度体系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词:新加坡;廉政制度文化;文化模式;借鉴意义
中图分类号:D2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9-0076-02
各民族在不同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下逐渐行成的风格迥异文化模式,对社会个体的行为发挥不同作用。新加坡与中国同属“儒家文化圈”,儒学对国民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都有重要影响,华人占新加坡总人口的78%,这些华人在中国文化模式长期熏陶下也行成了相对稳定的评价标准和行为准则,可见,中国和新加坡在文化传承层面有许多相通之处,所以从文化模式的视角分析新加坡廉政建设的经验可为我国深入推进廉政改革提供理论启示。
一、文化模式的定义及其现实意义
所谓文化模式是特定的民族或特定的时代背景下的人们所普遍认同的,“由内在的民族精神或时代精神、价值取向、习俗、伦理规范等构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方式,或说基本的生存方式或样法”。[1]通过多种文化的整合,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文化特质倾向于整合成一种文化模式,即不同特质的文化就形成了一种兼具“内在统一精神和价值取向的文化模式”,[1]文化没有政治经济制度那样强烈的影响力,但是文化的力量却能穿透时代的隔膜,跨越政治经济体制的壁垒赋予人的行为以根据,甚至于对一定时代政治经济制度的行成发展都有巨大影响。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早在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 就构筑了一个以道、儒、墨三家之学为代表的,以人为中心的融自然、人文和科学为一体的文化模式,虽历经千年风霜洗礼,中国文化的精神特质对当今中国社会的影响仍非常巨大。同样深受儒学传统影响的是新加坡。新加坡是一个典型的儒学占主流意识形态的国家,上至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都将儒家经典视为安身立命的规范,无时无刻不以此约束自己。
通过这种共时的民族文化特质的比较在不同文化间建立坚固的纽带,及更为广泛的历史性联系,文化模式就可为当今时代的文化互融提供理论依据。尤其在全球化的今天,文化借鉴与融合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十八大以来,党始终坚持秉承依法执政的基本理念,紧抓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党内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也提出“老虎”“苍蝇” 一起打,要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反腐倡廉深得民心。但随着肃查贪腐的进一步深入推进,我们廉政制度改革还会面临许多问题,所以我们需要虔诚谦虚地向廉政文化建设成就斐然的新加坡学习。
二、 从文化模式角度看新加坡廉政建设
新加坡执政党自上台以来一直致力于整治贪腐,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新加坡特色的廉政制度文化,建立了具有儒家人本特色的教育制度、以高薪养廉为代表的管理制度、多位一体的监督制度以及以“零容忍”著称的惩罚制度,效果显著,引来各国学者研究学习。
(一)廉政文化之教育。
新加坡是一个非常重视公民教育的国家,其廉政教育将先进文化的积极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并逐渐渗透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塑造国人高水平文化素质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从青少年开始,政府机构就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相关肃清腐败,弘扬廉政的系列大型教育活动,将诚信教育、廉洁教育纳入中学生学校教育的必修科目,以培养学生昂扬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价值理念。
新加坡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决定了儒家思想成为廉政制度文化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早在上世纪新加坡政府就把儒家文化作为国民的基本行为规范,提升到国家意识层面,将儒家思想中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赋予新的时代意义,在全社会范围内宣传并弘扬,力求在国民文化中树立拼搏进取、敬业奉献、文明礼让、廉洁奉公的新加坡精神。长此以往每个新加坡人都把个人品行作风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严厉打击贪腐,在新加坡戴上贪腐帽子的官员不仅要为自己的不正直行为买单,如接受社会各阶层的谴责,信用度大打折扣,難以在社会其他行业立足等等,就连家属也被贴上“不诚信、不正直”的标签受到周围人的排挤。
(二)廉政文化之监督。
新加坡是一个非常重视利用新媒体形式肃清反腐的国家。在新加坡,为最大限度的发挥舆论反腐的作用,社会媒体大都非官办,具有高度的独立性,而且他们都以盈利为目的,为博人眼球不惜费尽心机追踪收集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政府官员的政治新闻,一旦政府官员有违清廉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必将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在社会一致反腐的舆论氛围下新加坡政府也主动出击,借助新媒体,为民众投诉或检举腐败行为提供一个有效平台。必须一提的是,新加坡并非一党执政,虽然人民行动党执政多年,但是实际上新加坡注册的合法政党有24个,法律规定新加坡实行自由选举制,因此每个政党都有机会当选,如此一来其他政党必不可少的就会密切监督人民行动党的行为举止是否违宪,一旦人民行动党腐败问题突出或反腐不力,必将引起国民不满,得不到国民支持只能下台。这种监督形式有学者称之为“影子内阁”,不无道理。
(三)廉政文化之惩戒。
中央公积金和退休养老金既是新加坡政府公职人员的高福利、高保障,又是惩罚贪污行贿官员最好的利剑。众所周知,新加坡奉行厚薪养廉,高薪养贤的经济政策,即使在国际上公务员群体的收入也算最高的。以中央公积金为例,新加坡公务员的公积金是相当可观的,是公职人员的一大笔保障,但是一旦发现有贪污违法等不正当行为,全部公积金就被没收。
新加坡的惩罚项目之多,罚金之高,惩罚之严也为世界少有。在新加坡的任何一个公园漫步,标明惩罚金额的警示牌随处可见,甚至于在公交车和地铁上都能找到警示牌,而在中国严禁不止的闯红灯,在新加坡至少要罚20新元。李光耀曾表示:“有人主张对待和惩罚罪犯应该从宽,认为刑法减少不了犯罪,我从不相信这一套。”[3]所以,新加坡也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保留并坚决实施鞭刑的国家,无论是谁一旦定罪就必须执行鞭刑,犯贪污罪的成年男性加倍鞭笞,即使主审法官也不能法外施恩。可见,人民行动党肃清贪腐的决心之坚定。
三、新加坡廉政建设对我国的启示
(一)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
一直以来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将儒学思想作为国家意识,大力宣传并弘扬廉政文化、廉政理念,使儒家文化传统在新加坡这个移民国家扎根,生生不息。儒学思想源于中国,其中的很多道德理念和思想意识,仍对当今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具有指导作用。在这一点上我们就该向新加坡学习,充分挖掘并吸收本土文化中具有正面力量的东西,并与时代理念、廉政建设的基本点相结合,推陈出新,革故鼎新。
新加坡因其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其廉政制度文化中也能找到西方文化的影子。尤其是健全的法制建设和司法体系,受西方文化的影响颇大,在廉政建设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可谓是“中西结合”的典范。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以谦虚开放的心态,在坚持自身“政策空间”吸取借鉴优秀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同时,学习西方法制文化中合理科学的部分,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廉政文化。
(二)政府信息透明化。
政府权力过大必不可少的会留下“寻租”腐败的隐患,这是一个亟需制度改革才能解决的问题,关键就是要加强新闻媒体、各基层民众的监督,形成多方位的监督体制。如今中国大部分的新闻媒体受政府和政党的领导和制约,没有自主权,所以为了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走的更远,我们必须改变这种被动局面,给予新闻媒体足够的言论空间。
在制度改革层面,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使宪法赋予人民代表的监督权力落到实处,而不是虚化。近年来,有人曾戏称人大代表是“三手代表”,即举举手、拍拍手、握握手,折射出人大代表权利的弱化。自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反腐斗争成绩斐然,如果能夠与人大代表自下而上的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反馈相结合,二者齐头并进,那么把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往深化、细化推进将指日可待。在中国大陆,共产党一党执政,各民主党派都要接受共产党的领导,直接造成人民政协多流于形式无法进行强有力的监督。要使人民政协的职能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就要在体制内进行改革,让各民主党派能够有效发挥民主监督的职能,开辟社会不同层面、不同身份的人士肃清反腐的路径,为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扫清障碍。
(三)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古往今来,中国政府历来重视人治在诠释法律规范、维护市民社会的稳定以及构建大同社会等价值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所发挥的向上作用,但是无数实践表明,仅靠封建伦理道德的约束肃清腐败必然是挫折不断的,严厉的法律手段及与之配套的司法体系才是当今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为此,就要结合中国国情以及世界形势,听取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意见,量身定做一套行之有效的防治贪腐的法律制度,如《廉政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条例》等,保证反腐斗争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连续性,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陈辉.衣俊卿:文化哲学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交汇处的文化批判[J]. 学海,2003(01)
[2]马忠,魏向前.新加坡廉政建设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宁夏党校学报[J],2010,12(02)
[3]曹文泽.教育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国际比较研究.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J],2010(2)
作者简介:王欣(1992—),女,山东东营人,鲁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