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鑫旭
曾在《青年文摘》上看到一篇文章《我们不救自然的火》,是说在美国国家公园,火来了,让火去烧,不去救火;水来了,让水去流,不去抗洪。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美国建设和管理国家公园基于一个指导思想——“不规划自然,尊重自然规律”。
文章中写道,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于1988年遭受了一场大火,公园内1/3的森林被烧毁。但是,在这场大火中,国家公园任大火自生自灭,只有当大火直接威胁到游客、工作人员的生命和文化遗迹的安全时,才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发生大火十年后,黄石国家公园管理局专门对大火的生态影响进行了科学研究。研究证明,那次大火给公园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但更多的却是积极影响!
这是因为,火成了大自然新陈代谢的工具,通过它淘汰了森林中的病树、枯木,让新树有了生长的空间,而且焚烧过的土地更加肥沃,更有利于树木生长。如今,在大火烧过的地方,葱绿茂密的小树已经开始茁壮成长。最后,专家们一致认为,当年听任大火自生自灭是正确的。
这个例子极好地佐证了顺其自然的道理,这与我国老子的“无为” 思想似乎非常贴近。于是,我想到一个有趣的问题: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教师是否也需要 “顺其自然”呢?抑或是如美国国家公园一样“有选择的顺其自然”?再进一步联想到教育,不知其是否亦“顺乎自然”呢?仔细想来,我们竟然很难简单地断语教育是“自然之道”,还是“非自然之举”。
从“人本”的角度说,教育明显带有强制性,它强制个体学习什么,掌握什么,或是达成什么目标……并且更是用一系列的考评制度来制约学生。强制性违反了生命个体自由发展的天性,因而这样的教育是不自然的。虽说各国的教育有比较大的差异,但在“强制性”这一点上,倒是大同小异,莫不如此。由此而论,教育无疑是“逆乎自然”的。
但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教育却是必不可少的,它教会学生基本的知识、技术、能力,教会学生观察、思考、创造,让学生适应社会的发展,学会生存之道。因此,教育在某种程度上可视作“个体生命”通往“群体社会”的桥梁,它以看似“不自然”的手段促进了人本身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观之,教育又是“顺乎自然”的。
也许,自有了人类后,尤其有了今天科技高度发展的人类后,在这世界上恐怕很难找出“纯自然”的事物吧?“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境界,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的今天,或许我们只能把它作为一种理想吧?但是,我想,在每个人的心中都在坚守这最后一片“纯自然”的净土吧?
于是又回到教育,因为正是教育,得以让这一片净土不受个体生命的影响而永恒存在。也正是教育,使得我们在物欲横流的今天得以坚守道德、坚守信念……
“不救自然的火”,而教育的终极,指向自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