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4年,清政府在张之洞等人的主持下颁行了《奏定学堂章程》,1905年科举考试制度寿终正寝,从此中国现代教育登上了历史舞台。
直到清朝灭亡以前,高等教育的规模很小,当时全国的高等学堂只有24所。高校招生对象为具有中等教育程度的学生。考试科目包括外语和国文以及理化、文史等文化课程。
民国时代,各省积极举办高等教育,大部分的省都建立了省立大学,到1936年全国已经有一百多所大学。由于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基础教育还远远没有普及,因此高等教育招生的规模一直不大,当时的考试招生很灵活。
新中国成立后,一开始也是沿袭民国时期的高校招生办法,到了1952年才建立起来全国统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取消了高考,高校也停止招生。1977年邓小平出任国家副总理,分管文教,立刻主持恢复高考。
1977年恢复高考的时候,高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七门学科,文科课理科都考政治,文科和理科都是考五门课,总分500分。英语是1983年才纳入必考科目的,后来理科又增加了生物科。1995年高考生物和地理被取消高考,名义上是为学生减负,结果非但减不了负,还导致学生地理和生物知识的贫乏。1999年广东实行实行3+x考试,生物和地理也在随后恢复了高考。再到后来,高考改革又搞了分省命题、高校自主招生等改革措施。高考科目也发生很大变化,而且各个省都差别很大。例如,除了语文数学和外语外,有的地方考小综合,有的地方还考大综合,还有的把学业水平测试纳入招生参考等。
高考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轻言取消高考并不现实。如何能让高考既有利于素质教育,又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还要能让让百姓满意,这就需要对高考进行不断的改革。改革高考制度不仅需要优化考试制度,还要改进招生制度。群众对招生制度的意见很大,例如招生存在区域歧视,名额分配不平衡,严重侵害的考生的权利,因此高考改革一定要有利于公平,这也是实现整个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