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永畅
8月23日上午9点,事关千万考生利益的大事终于发生——河南高考改革方案出炉。作为全国人口大省、考生大省,事关国家发展大计的高考改革,引发社会空前关注。其实,高考改革由来已久,截至今年5月底,包括上海、浙江两个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在内,全国已有25个省份公布了高考改革方案。
哪些省实施了高考新政策?新政策有哪些变化,对学校和考生将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些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高考改革方案密集发布
自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后,各地先后出台本地区招考改革方案。从全国来看,目前已有26个省市公布改革方案,这些省市分别为:全国已有天津、北京、青海、上海、江苏、浙江、海南、西藏、宁夏、广西、广东、甘肃、黑龙江、辽宁、贵州、河北、山东、湖南、四川、江西、吉林、山西、重庆、湖北、福建和河南等。据统计,这些省市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时间集中于2014年到2019年。
从考试变化分析,上述26个省份均在改革方案中明确将推行“3+3”模式,除语数外之外,3门选考科目中,“6选3”模式成主流,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据相关媒体报道,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西藏的统一高考科目较为特殊。从2021年起,西藏的统一高考科目分两类:执行A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汉语文、藏语文、数学、外语4门,汉语文和藏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以语文科目成绩呈现;执行B类课程计划的考生,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
另外,本轮高考改革的亮点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有些科目考试也从一次考试变成多次考试。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26个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英语一年两考。
新高考不再“一考定终身”
目前,河南省的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含听力),是考生必考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政 治、历史、地理)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每科满分为300分,其他各科满分均为150 分,总分为750分。改革后的河南高考将有哪些新变化呢?
考试:实行“3+3”的考试模式,外语考两次。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将实行“3+3”的考试模式,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3+3”即河南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3个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
而在高考总分方面,新的高考方案总分仍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仍为150分;3个选考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
录取:高考招生基于“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统一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就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
河南将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行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
据了解,2016年河南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试行,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河南省也将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我省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
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学校,下同)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含技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改进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并逐步扩大其招生规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完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探索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办法。
2017年以后,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学生仍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加快建立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制度。
另外,从2016年起,普通高考招生本科三批和专科普通录取批次(艺术、体育类等提前批除外)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从2017年起,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批录取,逐步减少普通本科录取批次,克服简单用录取批次来划分和评价不同类型高校的倾向。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
“以人为本”,不 “唯分是从”
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4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7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多数要在2017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高考综合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
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重要性降低,减轻考生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相应减少高考竞争压力。
最后,增加了学生选择权。一方面,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既可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升入高校,又可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升入高校;另一方面,考生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了选择,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在规定的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同时对外语考试次数、时间和成绩的使用也可选择。
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于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高考改革要体现两个“为本”,一是以学生为本,学生要有多样化的选择权,二是以大学为本,大学在招生选材上的主体性要体现出来。学生和大学恰恰是高招当中最重要的两方面。
于涵认为,高考改革需要的是打破目前大学按照高考分数统一划线录取的“一元选拔模式”,全面、深化地改革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形成中国特色的招考“双选模式”,即考生可以选择大学、大学也可以选拔考生,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学业状况和发展意愿有多次、多样的选择;大学可以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实施更科学、多元的选拔,实现学生“学”有所选、大学“教”有所选。
这些改革逐步实施后,高考将步入新时代,对学生和高校的利好将逐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