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深度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路径研究

2016-10-24 02:46王海峰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6年2期
关键词:校企责任职业

王海峰

(扬州职业大学 后勤处,江苏 扬州 225000)



企业深度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路径研究

王海峰

(扬州职业大学 后勤处,江苏扬州225000)

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但不能逃避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当前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应然和实然责任落差较大,究其原因在于政府主导不够、高职院校实力不够、企业战略意识不够、学生素质不高等。因此在制度安排上,必须政府助力,给予企业履行校企合作社会责任推力和约束力;学校要苦练内力,增加对企业的价值和吸引力;学生要给力,彻底消除企业的忧患意识,增加保障力,当然最重要的是企业要发力,才能保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持久动力。

校企合作; 企业社会责任; 制度安排

1 参与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是企业的应然责任

企业是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单位之一,是圈内人,理应参与人才的生产过程并承担人才的部分“生产费用”,企业不能逃避这份责任。因此,企业除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济责任外,还应该主动承担起遵纪守法、污染控制、关注产品安全与质量、提高员工福利以及教育或公共安全、关心弱势群体等一系列维护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社会责任。

2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实然表现

职业教育有别于普通教育,其特色就在于有大量企业的广泛参与。但是,当前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应然责任和实然责任差别很大,校企合作中无论是企业参与深度还是广度都不尽如人意。

2.1对校企合作持谨慎态度

部分企业认为,承担具有公益性质的校企合作社会责任与企业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 目标假设存在冲突,让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会增加企业运行成本,打乱企业的正常运营节奏,加重企业额外负担。

2.2迫于关系与学校象征性合作

校企合作是 “剃头挑子学校一头热”。迫于各种人脉找上门的校企合作要求,企业只是象征性地做一点配合工作,安排接纳的实习生,仅让他们做些杂事,考虑到保护商业秘密和节省企业开支等因素,一般很少能让他们接触专业知识,更疏于对实习生的管理,所谓实习只是走过场;委派高级技工去学校客串专家,更多的也只是给个面子,开开会、说几句、吃顿饭。对于靠关系来维系的校企合作,企业似乎兴趣不大。

2.3为树形象与学校开展的专项合作

为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需要,企业会不定期向部分学校捐助教学仪器设备、设立奖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赞助某项活动、委托学校为其开展有偿员工培训等。不可否认,这些一次性补助的善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但是这种合作仅仅停留在授人以鱼的专项合作中,还属于水油分层的合作模式,企业和学校之间并没有形成可持续的良性循环发展机制,没有形成追求一致、行动一致、唇齿相依、相互渗透的校企共同体,彼此之间也没有形成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 企业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3.1政府主导不够,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缺少推力

当前,政府这个“红娘”当得还不到位,有关校企合作的各项顶层设计严重缺乏,一是法律约束力疲软。虽然《教育法》《职业教育法》中提到了企业对职业教育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但是一方面由于这些法律出自不具有执法权的教育管理部门,另一方面相关法律也只是用了“可以”“鼓励”等温和型表述和原则性规定等字眼,因此,对于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也仅仅停留在一般性号召层面,缺乏具体的、完整的、操作性强的合作准则和指导手册,更没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硬性惩罚措施。二是在保障措施上,受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教育经费投入远远低于地方建设性经费投入,对企业的各种正向激励(如税收优惠、经济补贴等)没有兑现,企业缺乏参与的动力;三是组织协调上严重缺位。企业和学校对于校企合作都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政府的宣传发动不够深入,考核评价体系还是空白。

3.2高职院校实力不够,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缺少吸引力

首先,高职院校没有建立相应的研究机构,所谓的专业带头人和科研团队不能积极参与地方的科技研发与推广,在地方经济建设的一些前沿课题上基本处于失语状态,不能给企业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其次,一些高职院校的办学严重脱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办的专业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与地方产业集群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所需严重错位,经常出现企业用工荒与学生找不到工作并存现象,职业教育对企业的价值难以显现。第三,部分高职院校不安于自身地位,对于校企合作显得有些急功近利,只希望无偿利用企业的资源做教育平台完成学校教学实习环节,或请求企业出点费用赞助某个活动,并没有站在谋求彼此长期合作和信任的高度,企业对这样的一锤子亏本买卖不会多次做、长期做。

3.3企业战略意识不够,自身难以形成企业合作的愿景和有效需求

在拼资金和人力的粗放经济下,企业着眼于追求当下经济利益,小富即安,自主创新研发意识淡薄,以科技进步为核心竞争力的长远发展规划尚未建立起来,企业不会主动借助高校的智力资源谋求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制造业大都属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低端产业,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状况将在未来一段时期内继续保持。廉价劳动力企业可以到市场上招聘,熟练劳动力企业可以高薪去其他企业招聘,在劳动力要素供给方面,可以说企业对高职院校没有依赖。同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投资回报一般难以计算,学生在企业实习但不一定在该企业工作,就算被企业留用,能待多久也是个问题。一旦发生学生离岗离职跳槽情况,企业所有的培养成本将付之东流,成本控制和未来不确定性限制了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意愿和能力。

3.4学生素质不高,难以形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持久动力

高职绝大多数学生不仅学习基础薄弱,没有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普遍缺乏主动性,而且还缺乏自信。进入企业以后,习惯于象牙塔内生活的学生离开校园猛然进入企业,感觉就像断了线的风筝和没头的苍蝇,处在了真空地带,在校生不像在校生,企业员工不像员工,如果校企及时关怀没有到位,学生两头无着落,归属感严重缺失。他们不愿吃苦、不愿奉献、讲究索取、工作不努力,做事不认真。再遇上实习内容走样、实习待遇得不到落实,抗挫折能力急剧下降,实习违约率居高不下。碰到实习学生出了安全事故,企业还会被告到劳动部门甚至法院,接收实习生成了赔本的买卖,企业觉得非常委屈,参与校企合作简直就是在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4 推进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路径

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分析中指出,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必须通过特定的强制手段(包括经济、社会、法律等)加以克服和协调(见图1)。

图1 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路径

4.1政府助力,营造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力和压力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年) 》明确了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主导的含义是推动、协调、监管和评价,既不能不作为,也不能乱作为。

(1) 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协调企业、学校和政府关系。政府层面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机构,及时发布人才需求、地方产业的发展状况与趋势、产学研合作项目等信息,构建公共实训平台,不仅对职业院校同类专业的师生开放,而且面对企业同类工种的员工和社会同类培训机构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浪费。要实行合作企业甄别选择制度,政府帮助学校选择一些社会责任感强、规章制度完备、合作质量有保证的大中型企业和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切实提高企业合作的质量;政府也可以经常性举办联谊会、研讨会等,努力搭建学校和企业合作的平台,把众多的企业与学校链接起来。

(2) 正向激励,激发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热情。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补偿企业因履行社会责任而受损的利益;可以设立校企合作的专项奖励基金,用以奖励那些接收学生实习并支付报酬以及相应实习费用、安置学生就业的企业;当然,政府也可以设立企业社会责任奖,对校企合作关系密切且取得重大成就的企业,设法借助媒体等力量进行宣传,放大合作效应,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提升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

(3) 管制约束,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校企合作责任。当前,亟待出台一部专门的《校企合作法》,用以统一指导全国的校企合作工作。特别是对不承担校企合作责任或消极应付校企合作的企业,一定要有具体的惩罚条例或细则。政府部门评价职业教育的质量时,也不能只看学校,不去关注企业做得怎么样。建议今后再进行评价时,让企业的社会责任也能亮亮相,除了中国富豪榜、10大利税企业外,同时评出社会责任10大企业(可以前10名,也可以后10名),对不承担校企合作社会责任的企业给出差评。

4.2学校苦练内力,增加对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吸引力

职业院校只有紧紧依靠行业企业办学,加强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才能克服办学模式中人才培养与社会脱节的现象。为此,职业院校必须深化教学改革,调整教学计划,顺应企业的生产规律,更加主动地对接好行业企业。

(1) 主动为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服务。学校要充分利用专业带头人、科研团队以及学校其他智力资源在本地方、本行业中的影响力,扎扎实实地为企业做好科技攻关和技术服务,尽心尽责地维护企业的利益,使企业始终保持在本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只有学校对企业有价值,企业才能像学校一样,对校企合作充满热情,看到合作的甜头,产生主动合作的奔头,找到合作的着力点。

(2) 在学校教学改革中赋予企业更多的话语权。学校要切实转变观念,打破校企合作仅高层签订一纸协议的怪相,将合作企业真正看作利益共同体,在学校专业建设论证、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及教学评价等诸多环节,主动邀请企业介入,经常聘请企业一线的能工巧匠来学校指导师生实践或开设讲座,校企的双边互动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让企业觉得学校把他当个人,把他的建议当个事,让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获得尊重,找到一点感觉,而不是一年就来开个会。

(3) 为当地企业发展培养和储备好专业人才。高职院校尤其是地方高职院校必须牢牢把握地方经济发展的脉搏,深入企业进行广泛调研,了解人才需求状况,以需定产,制定出一套切实可靠的、接地气的人才培养方案,才能使企业主动消化毕业生,甚至“包销”所有在籍学生。如果学校培养出的学生大部分选择异地就业,当地企业用工也主要依靠外地劳务市场解决,那就是地方职业教育的悲哀,到时候,企业、学校、政府都不是赢家。

4.3企业自我发力,保持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持久动力

(1) 校企合作是双赢,企业也能得到众多回报。现代公关之父艾维·李认为:“一个组织所作的有益于社会和公众的事情,最终必将有益于该组织自身”。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不是想象中的全部付出,社会也回报给企业许多,比如极富青春气息的学生加入企业,为企业沉闷的工作气氛注入一股活力;企业可以借助高校前瞻的学术信息、先进的科研设备、高端的科研人才来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企业承担具有公益性质的校企合作社会责任,其知名度和美誉度可以大大提高等等。看到合作也可以带来利益,企业就应该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的原始驱动力。

(2) 主动合作应该成为企业挑战未来竞争的常态。如果仅凭法规制度和外部压力强行把职业院校和企业硬性结合在一起,称之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那是作秀,不是学校和企业的长远生存之道。未

来新常态经济下,科技进步、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是大势所趋,企业只有由生产型向创新技术型转变,不断自主研发核心技术,才是制造业企业在后危机时代的出路。此刻,科技创新人才显得越发重要。只有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这一点,企业才能将校企深度合作作为未来发展的模式,才能真正保持校企合作的持久动力和良好势头。

(3) 鼓励企业投资职业教育。以前,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一般都设子弟学校。改革开放以后,企业减负改革,职业院校纷纷从企业“剥离”。现在一些企业,包括像日本的松下公司、丰田公司等又纷纷设立商学院或工业大学,又重新燃起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的热情,真正把投资职业教育当成企业面向未来的重要战略,当成“企业行为”来看待,企业以这种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的方式必须鼓励。

4.4学生给力,消除企业校企合作的忧患

校企合作一直在强调政府、学校、企业的努力,同时,还需要学生和家长的配合。学生必须对学校专业文化和企业文化进行对接,遵守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法律责任意识、契约意识、安全生产意识以及维权意识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泄露企业商业秘密,不随意毁约跳槽,不破坏校企正常合作秩序。在确保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在无形中为顺利推进校企合作出力。

[1]舒岳.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看校企合作的制度安排[J].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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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彭洲美,邹立君.浅谈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责任培养策略[J].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7):95-96.

责任编辑俞林

Research on the path of promoting enterprises to join the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in depth with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ANGHaifeng

(Logistics Department, Yangzhou Polytechnic College,Yangzhou225000, China)

When pursuing the maximization of benefits, enterprises cannot shirk their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between the enterprises' "ought-to" and "have-done" towards colleges, the reasons of which are lack of governmental leading guidance, insufficiency of attraction from universities, unawareness of corporation strategy and low student's quality. Therefore, in the systematic arrangement, the government should play its expected role and provide enough support as well as restraints to enterprises' practice in cooperation with universities. From the aspect of universities, they must develop their value to improve the attractions to enterprises. What's more, students should perform well to make the enterprises willing to engage in the cooperation with universities. Of course, the enterprises should make much more effort in maintaining long-term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2015-12-28

王海峰(1976—),男,江苏扬州人,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学校教育管理。

10.13750/j.cnki.issn.1671-7880.2016.02.001

G 71

A

1671-7880(2016)02-0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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