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债转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2016-10-21 18:38崔然
大经贸 2016年5期
关键词:债转股国有企业

【摘 要】 由于我国国有企业负债严重,致使商业银行存在大量不良贷款,加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且不利于负债企业的扭亏为盈,债转股是解决此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债转股的实施对于商业银行和国有企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债转股仍存在一系列要解决的问题,对此我们应从国家、企业、及整个资本市场方面寻求解决对策。

【关键词】 债转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企业

近年来, 国有企业负债越来越高, 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也日益加大, 如何对银企间的债务进行重组已成为我国经济运行中极为突出的问题。债转股整体来说是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国有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近段时期以来,多位高层领导、银行高管已经连续多日对债转股频繁表态和力挺,或预示着债转股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一、债转股存在的问题

1、企业债务高达GDP的160%,但是中小企业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从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由于一直存在的责任认定弊端,银行贷款青睐国有大企业的贷款行为,因此更准确地说,高负债的企业主要是国有企业。相关人士认为,债转股的道德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1、债务人认为债转股是“免费午餐”;2、对于该破产的不坚决破产,而是仁慈地实施债转股,拖了几年后仍要采取破产措施,使得国家资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3、有些本可以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当看到债转股的企业可以免除利息负担,也故意拖欠利息,在全社会范围内形成“赖帐文化”;4、整改和重组力度不够,让步过多,故意把包袱甩给财政,低价将股权转让给私人投资者等。

2、实施债转股,人们期待能给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带来专家们所说的“双赢”结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债转股本身并没有化解掉已有风险,而是将原来国有商业银行所担的风险全部转移给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如果债转股企业没有激活,企业未能扭亏为盈,那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毫无红利可分,并将陷入困境。如果债转股企业最终破产,原来银行持有债可享有优先受偿权,而债权变股权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只能等待最后受偿,损失就更大,债转股把债务风险转变为与股权有关的风险,实际上,采用债转股“去杠杆”仅在账面上转移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并没有解决企业的经营问题。

3、缺乏发达的资本市场和中介机构, 不利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退出。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过渡性的机构,一方面化解银行金融风险;另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让部分国有股份退出。但就当前的市场和法律环境来看,要实现国有股份部分退出十分困难。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债权转股权若干问题的意見》,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股”的变现方式包括:股权回购、股权转让和上市。严格来讲,上市并非股权变现,即使上市,股权依然掌握在资产管理公司手中,同样面临股权的变现问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 都需要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作为保障, 而我国在这方面十分欠缺。

二、相关解决方法

1、慎重选择债转股的对象,国家对可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范围作了限定。债转股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安全。若操作不慎,把关不严,极有可能会成为一些企业变相逃债赖债的机会, 债转股搞来搞去便会形成一种新的“赖帐机制”,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所以必须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宏观经济环境和国家实力,选择部分有产品市场和发展前景,管理水平较高的国有企业,经资产管理公司单独评审,并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尽可能地避免国有资产的损失。

2、债转股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实行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所以,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应抓住这一有利机会,加快制度创新,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同时也应注意,债转股只不过是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加强管理并没有较大作用。过去实行“股份制”,没有一“股”就灵,同样,现在实行“债转股”,也不可能一“转”变灵。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不仅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国有企业扭亏增盈、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3、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加快发展中介机构。为此,需要进一步健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探索股权变现回收的各种方式。同时,有必要在转股时对退出的时机和条件做出合理安排,减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为此,政府应大力培育和改造资本市场,扶植股市稳定健康发展,为不良资产的股权变现创造条件。从政策上拓宽股权退出的途径,培育机构投资者,允许和鼓励民营企业、外资和个人购买股票,允许外资进入等。只有这样,上千亿股权的抛售才有接盘,巨额不良资产才能变现,债转股方案的实施才能成功。

从改革意义上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以及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相关,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机和条件。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目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联系。因此,债转股的实施具有必要性。

【参考文献】

[1] 戴志敏,柯旭东.债转股中存在的内在缺陷与决策研究[J].金融与保险,2000.

[2] 吴世农. 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分析[J] . 经济研究, 1996.

[3] 国家经贸委产业政策司.企业实施债转股方案的内容和基本要求[J].企业管理,2000.

[4] 刘怀恩。王全威。田建华.对债权转股权的几点思考[J].财政金融,2000.

作者简介:崔然(1995年9月2日),女,汉族,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在读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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