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概论》读书报告

2016-10-21 02:39刘文婧
大经贸 2016年7期
关键词:民间组织非营利公共服务

刘文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从西方引入中国并在中国刚刚起步,有关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理论还不成熟,人们对其相关的理论并没有系统的了解。本学期通过阅读王名教授编著的《非营利组织管理概论》一书,对非营利组织的有关知识有了一定的学习和掌握。

2015年12月20日至21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城市发展要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促进城市发展正能量。要坚持协调协同,尽最大可能推动政府、社会、市民同心同向行动,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城市治理则是国家治理的缩影,与治理相对的是管理一词。现在城市中面对的问题很多,并且越来越具有综合性,而有限的公共财政,使政府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人力物力用于城市管理。在现阶段,行政管理覆盖面与社会快速变化之间的矛盾将始终存在,有些问题甚至是行政管理无力解决的。沿用过去城市管理模式不足以解决当前城市运行中的问题。因此,要保持甚至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必须实现城市管理模式的创新,即实现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转型:通过增强社会活力,依靠各种社会力量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新的资源配置体制,弥补了政府和企业失灵的不足,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或互益性的特点。非营利组织在城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更好地表达公众诉求,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

作为公民社会中一种最积极活跃和最具社会效益的一种组织形成,它充当着公民需求表达的中介,鼓励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和政策制定的过程:首先,非营利组织更接近公民的生活,更加了解其需求,它可以通过与政府的合作中,参与政府的决策过程,表达公民的需求,反对或支持政府的某项决策使政策更加符合公民的利益。其次,非营利组织可以通过培训、教育、引导等方式鼓励民众参与社会活动,增强公民对自己基本权利的意识,并让他们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主政治社会基础的形成。中国目前试行的公民自治主要体现在三个领域:农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和行业自治。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居民委员会都是自治组织。这些民间组织在保护村民和市民的利益、管理农村和街道事务、协调公民和政府的关系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弥补政府的不足,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与政府部门相比,非营利组织更具有灵活性,它们更深入基层、贴近弱势群体。同时,作为独立的组织个体,在组织结构和活动方式上看具有较大的弹性,便于做政府部门不方便或者无暇顾及的事情。从现实看,众多社会组织积极投身于服务递送以满足人们需求。这主要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一是自发主动地利用募集资金向弱势群体提供补充性公共服务;二是作为政府的契约伙伴利用财政拨款提供外包性公共服务。无论是补充性还是外包性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服务递送功能都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其原因在于,社会组织递送公共服务具有服务种类多样化、服务内容个性化、服务方式灵活度高和服务需求回应性强等突出特点。从这一点来看,作为公共服务的递送者,社会组织有效弥补了政府无力或低效提供公共服务之不足。

三、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民间组织在沟通、咨询、社会服务、社会调剂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功能,通过社会互济互助活动,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利用。民间组织的自治性、民间性等特点及其社会中介地位,使其可发挥规范社会行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例如,我国民间组织开展的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幸福工程、微笑列车、新长城计划等众多公益项目,通过积极反映民众诉求,动员社会资源向农村、偏远地区流动,向贫困群体流动,以帮助那些最困难的人获得生存和学习发展的机会。通过这些公益活动,数以千万计的贫困人口、妇女、儿童、残疾人接受了社会的关爱,解决了上学、看病等实际困难,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矛盾。同时,民间组织的成员主要由具有很强感召力的共同目标和得到组织成员自觉认可的价值理念汇集在一起,如环境保护、反对战争、帮助弱者、救苦济难等,带有很强的道义色彩,成员间容易形成相互支持、互助合作的关系,并且有利于促使全社会形成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发展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实现社会价值理性的回归,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四、塑造良好的社会价值,促进社会文明发展

志愿服务反映了社会的文明和进步,非营利组织的志愿者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把组织的宗旨和精神发扬光大,不仅为非营利组织提供了优秀的人力资源而且推动了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志愿活动逐渐成为一个成熟社会的发展标志。非营利组织的志愿活动不仅在慈善救助、环境保护、公益服务、扶贫发展方面发挥作用,而且随着志愿服务的普及,其组织所具有的公益理念和志愿精神,对于现代社会是一笔宝贵的社会资本,为营造关心他人、热心公益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与进步,密切人际关系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营利组织已成为城市治理主体中的重要力量,大量公共事务由社會自行来管理的呼声日益高涨,改善了政府独大的角色,实现了治理的多元化,提高了治理的效率。然而当前的中国社会处于转型阶段,其非营利组织与世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获取资源、协调关系、发挥作用方面存在着“弱质”和“困难”,其相应的法律制度、管理体制还不健全。长远来看,要从内外两个方面入手:非营利组织要通过自身一系列的改革如在领导决策、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高管理能力,对外为其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进行有效地监督,引导着非营利组织朝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参考文献】

[1] 王名. 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功能及其分类[J]. 学术月刊,2006,09:8-11.

[2] 曹海军,霍伟桦. 城市治理理论的范式转换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13,07:9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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