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
写下这个词的时候,忽然想起一个人。我在心里叫她L。
L是我少年时的一个朋友。直爽,大大咧咧,还有一点男孩子气。我们认识时,才十二三岁的年纪。骑过车,撒过泼,吹的牛皮一箩筐。春天的草坪上,有我们打过的呵欠。那个小城的大下坡,有我们放开双手骑着自行车冲下去的影子。后来的这些年,搬家,变敌,上大学,很多很多事把我们从琐碎中一点点牵远。渐渐地,说的话就少了;惭渐地,也就淡忘了一点点。
一个冬天的夜晚,天气真冷啊,室友突然想出来走走,我也想。于是我们就一起去了湖边,蹲在湖边看水里的灯影。将近十二点了,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湖水仿佛冒着寒气。我们蹲在那儿,看看天,看看地,看着一片没有光芒的世界,只有湖边的一盏盏小灯,还在孤独地亮着。灯光映红了我的脸,也映红了她的。
我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聊童年,聊未来,聊理想,不知怎么就聊到了那些渐行渐远的人。
我忽然说,你知道吗,我也有这样的朋友,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离得远,见得少,一直淡淡的。没什么特别的事,大概也不会经常泡在一起聊天,毕竟大家都不小了。但如果有一天她出了事,特别无助,打电话给我,我会一个人坐火车去她的城市看她。我不会让她一个人承受。
想起L,是很突然的事。因为《火影忍者》完结了,连载十五年的《火影》,终于在这一年完结了。
这一年,我读大三,在通讯录里拼命搜索她的号码,不晓得发些什么给她才好。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联系了,我们都是有很多很多事在忙着的大人了。那些十二三岁时说过的话,还会有人记得吗?
最后,我没把那条短信发出去。那条信息,其实很短很短,也只十几个字:哈哈哈哈,你最爱的《火影》完结啦。
放在十二三岁的时候,天天见面的我们,这一句是最容易说出口的。可是啊,我们都已不再是十二三岁。十二三岁时的L,是怎样的一个女孩呢。一头短发,清清爽爽。个头高高,风风火火的性子。我和她不一样,我孤僻,也喜欢独处,很多时候都是一个人在想事情。我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很难想象,这样性格的两个人,关系竟然不是一般的好。
中考考完的那个暑假,我跑去画室找她。她正和人家学素描。在坐满人的屋子里,我站在门后,却找不见人。可她坐在小凳子上,一眼就瞧见了我,把笔夹在耳旁,轻轻松松地跑了出来,双手插在裤兜里,靠在墙上。
我问L你都学了些什么啊?L站在阳光下笑着说,我基本能画个苹果了吧。
我记得那个闲得发慌的暑假,也记得那片大大的阳光,还有站在阳光下傻笑的我们俩。
那时我喜欢写一点东西,又很小气,一般人还不给看。想来想去,就只剩这么一个一点也不文艺的人了。有一年的大年三十,她被我兴冲冲地叫了出来,我把刚写的故事讲给她听。这个故事我到现在都还记得,说的是一件民国时的事,一个老爷的姨太太,喜欢上了留学归来的少爷。可少爷因为种种原因却不敢接受她,最后这个姨太太坐在一间深院的房顶瓦片上,枯藤、老树、昏鸦,她看着漫天的黄昏云霞,凄厉地笑着……我们看这个故事时,离大年夜的晚饭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L是一脸喜庆地跑出来和我见面的。后来这个大年三十就成了她生命中很多个大年三十中唯一的一个阴影。
这样的小事,在年少的记忆里还有许多。提起时,只有当事人才会会心一笑。这也是我相信为什么青春电影会受到那么多人喜欢的一个原因。
有的人,在十几岁时认识的朋友,会特别好。是因為在将来的人生中,再没有碰到过更好的吗?不,不是的。生命是越走越广阔的,碰见的人只会越来越多。我们会看到很多优秀的人,很多不一样的人,甚至很多用别人的话来讲“上档次”的人,但没有人可以替代那种亲切和熟悉。
那是一种我随便怎样也不怕你生气的亲切。一个眼神,小样儿我还不知道你。无论分别多少年,一见面,愣愣的,忽然就笑了起来。这些都只有一起走过青涩的人才会懂得。
后来我把湖边的话告诉了L。我说,你知道我在说这句话时,做的是个什么假设吗?我说了你可别打我。L说,说吧,没事,不打你。
我沉吟了一会儿,其实我想的是,要是你突然怀孕了,不想让别人知道,一个人很孤独无助,孩子的父亲又没个影。你哭着打电话给我,说,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
L没等我说完,立即发来一串“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然后她又说,其实仔细想一想,真的没人可以打电话。
我正要打字。L又说,到了那时,还是要找你。
因为这句话,我呼吸一滞。
仿佛那年阳光下把手插在裤兜里的两个人又回来了,那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和一个不爱说话的女孩,还可以开这样毫无忌惮的玩笑,真好。
我们不是小说中要死要活的主人公,却努力在通讯录中做了一个到了没办法的时候可以给她打电话的那个人。哪怕不会比这再多,也足够了。
年少的情谊,从未远离。它在,一直都在。
金磊摘自《爱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