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成栋 郑元红 陈祖瑶 肖莉 余海 唐鹏
摘 要:介绍了“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现状以及创建与维护“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意义, 在分析创建与维护“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所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 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相应对策。
关键词: 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品牌创建与维护
中图分类号:F32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110
1 “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现状
1.1 品牌产生的背景
随着农业品牌建设的进一步深入,农产品品牌建设也逐渐由单一产业农产品的品牌化聚焦到区域内全产业农产品的品牌化。经过毕节市委、市政府的战略探索,毕节农人的积极参与,国内经验的成功启示,以及专业团队的通力配合,毕节农业决定以一个覆盖全市的大品牌,抓住宏观机遇、整合全市资源、突破现状问题,以全产业大品牌的建设探索,推动各区县品牌发展、带动全市农业提升。此大品牌即毕节市“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
1.2 产业发展现状
毕节农业发展的自然基础优越,生态优势明显,孕育了丰富多彩的农业物产,已形成多个具有一定影响力与竞争力的特色产业。然而,由于山区地理环境限制,毕节多数农业产业的集约化程度偏低,多为一家一户的传统农耕方式,且各个产业之间的发展程度有欠均衡,故在生产规模与生产效率上仍存有较大提升空间。
1.3 品牌建設现状
经过多年经营与建设,毕节农业已形成一批富有价值的区域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然而,毕节农业品牌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欣喜的是从农户至企业至政府,积极性均十分高涨,但缺乏系统的品牌建设方法,以至行动路径模糊,故亟需专业系统的品牌建设路径指导。
2 “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的创建与维护对策
2.1 依托龙头,创立品牌
毕节市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由2011年的97家,到2015年底达到269家,其中: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由2011年的26家,新增36家,达62家;全市62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共计36.6亿元、固定资产共计21.0亿元,完成销售收入共24亿元、上缴税金为3500万元、利润总额达到3亿元、创造就业机会5983个;辐射带动农户数达30.54万户,户均增产0.1457万元,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带动能力显著增强。
2.2 构筑载体,拓展品牌
大力培育专业协会、农产品购销等中介组织,发挥其在市场中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等功能;以初级集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期货市场为方向,建成一个结构完整、功能互补的市场网络;努力创造条件,发育生产要素、金融、劳务、技术、信息等市场,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针对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及相关负责单位,建立专门的长效奖励机制,对相关单位领导及职员开展季度、年度KPI考核,进行适度奖惩,从而促使作为“毕节珍好”品牌建设主要力量的相关单位,在整体上积极落实品牌建设的各项任务。
2.3 加强管理,保护品牌
加强组织领导,由毕节市主要领导挂帅,成立“毕节珍好”品牌建设领导小组,指导品牌建设工作,协调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从而推动品牌建设中的质量监管、品牌保护、渠道建设、宣传推广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构建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品牌,建设长效机;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认证体系,建立一套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品牌评价标准与管理制度,使品牌产品做到基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从而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程控制,将技术和管理贯穿于产前、产中、产后的各个环节;强化品牌保护,进一步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工商局加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和著名商标等的执法保护工作,市农委加强“毕节珍好”品牌跨区域保护工作的分工协调,逐步建立跨区域打击假冒伪劣联合应对机制。通过建立质量追溯监管平台,强化查询、追溯、防伪、广告、产地证明等功能,鼓励农产品企业品牌创新形成成果并及时申请、注册相关权利。建立品牌保护举报投诉服务中心,严厉打击各种假冒“毕节珍好”品牌、侵犯品牌权益的行为,为品牌创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2.4 加强服务,支持创牌
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人才的长效培养机制。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品牌管理人才和品牌建设服务团队,促进农产品品牌发展。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品牌管理人才,给予调动、落户、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与实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人才发现计划,开展年度“毕节珍好”品牌建设旗帜人物评选工作,对发展“毕节珍好”品牌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所得奖金免征所得税,从而更好地为“乌蒙山宝 毕节珍好”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服务。
参考文献
[1] 孙双娣.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及策略探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24): 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