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峥
摘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自权益收益互换问世两年以来,业务规模就超越千亿元。然而,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的会计核算比较笼统,未能细化到具体业务,在实际操作中颇有争议。
关键词:收益互换;会计核算
“权益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权益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权益收益互换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场外协约成交,客户与证券公司一对一议价,签署协议即可达成交易,属于券商柜台产品。
2.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且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不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3.交易要素灵活定制,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设计互换方向、挂钩标的、终止条件、收益条款等交易要素,满足客户融资、投资和风险管理的个性化需求。
4.具有信用交易特点,客户可以自身信用担保或提供一定比例的履约担保品,资金收益具有杠杆效果。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权益类收益互换交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投资者将固定收益交换为与股价表现挂钩的浮动收益,另一类是投资者将持股收益交换为固定收益。
一、浮动收益一方主要账务处理:
(一)合约生效日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名义本金)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冲销(名义本金)
[注]合约生效日公允价值为0,可以不进行名义本金核算,帐外登记即可。核算只是为了统计的方便,并不影响资产负债状况。
对于存出的保证金
借:存出保证金贷:银行存款对于质押的保证证券,在账外进行登记管理。
(二)资产负债表日
合约生效后的第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协议具体条款进行估值估值,若为正数,则: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估值数)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估值数)
若为负数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估值数)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估值数)
其后的资产负债表日,首先对上一资产负债表日的估值数进行红冲,其次按本日估值数及正负号确认相应分录。
(三)季度或半年度支付固定收益
借:投资损益
贷:银行存款
(43)合约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A、反向冲回名义本金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冲销(名义本金)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名义本金)
B、将公允价值变动余额红冲至0
若上期估值为正数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负号:上期估值数)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负号:上期估值数)
若上期估值为负数则: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负号:上期估值数)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公允价值变动(负号:上期估值数)
C、根据最后应收应付的差额或提前终止协议约定的收付金额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款(收到的净额)
贷:投资损益-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收到的净额扎差数)
如果需要支付净额,则反向。
二、固定收益一方主要账务处理
作为固定收益方,一般情况下都会购入互换标的物做对冲。
(一)合约生效日
借: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名义本金)
贷:衍生工具-权益收益互换-成本冲销(名义本金)
[注]合約生效日公允价值为0,可以不进行名义本金核算,帐外登记即可。核算只是为了统计的方便,并不影响资产负债状况。
对于收到的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 对于购入的互换标的物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结算备付金
(二)资产负债表日
合约生效后的第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协议具体条款进行估值估值,若为正数,则:
(三)季度或半年度收到固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贷:投资损益
(43)合约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
在权益收益互换业务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有几个较有争议的问题:
1.当互换标的物为定向增发股票时,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限售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2.支付固定收益一方是否该将所支付的款项作为利息支出核算。笔者从税务角度进行分析。
从业务角度来看,权益收益互换的交易确认书中,应明确净额结算,明确该项业务是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之间的互换,不可拆分为两项业务。
参考文献:
[1]惠婷婷.中国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发展研究[D].辽宁大学,2014.
[2]《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介绍》内部资料.
(作者单位: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