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方法

2016-10-21 03:52孟祥参
成长·读写月刊 2016年9期
关键词:宗教

孟祥参

【摘 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正确认识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或有利因素,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要求;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党和政府积极引导,也需要宗教界自身不断努力。

【关键词】宗教;爱国宗教人士;宗教事务管理

宗教既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是一种社会实体。宗教与社会的关系状况,历来都是社会和谐与否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呢?下面我就结合本职工作从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大意义

宗教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同所处的社会相适应,否则就不能存在和发展,这是一条客观规律。我国宗教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活动的,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既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的根本要求和具体体现,也是我们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宗教工作的成功经验作出的科学论断、取得的最重要的理论成果之一,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途径

(一)加强宗教人士正面教育

建立经常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制度,以积极主动的姿态,结合宗教界人士不同时期,不同的思想实际,超前地、反复地、耐心地进行正面教育,普遍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花大气力营造一种氛围,引导宗教不断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二)加强宗教界人士自我引导

特别要重视帮助宗教界人士树立“我要适应”的意识,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适应”。要重视发挥宗教团体、教会和宗教界上层人士的作用,让宗教界上层人士围绕“相适应”谈观点、提要求,以上带下,以教引教;要注重培养,宣传宗教人士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树立杆子,启示广大教职人员、信徒群众适应社会主义社会。

(三)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

首先对照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进行研究,组织人员编写讲经、传道教材等。其次,评选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先进宗教团体、教会和教职人员、信徒群众先进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予以表彰。最后,立足基层、着力打基础,认真加强管理,努力建设好三支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宗教团体骨干队伍,教职人员队伍)。

(四)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独立自主自办教会,是国家主权在宗教教务上的体现,也是正确处理我国宗教与国际政治关系的基本方针。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教育,提高他们自觉抵御渗透的能力;要完善宗教法律法规,依法抵制渗透;要加速具有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各宗教教理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抵制境外宗教渗透。

三、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方法

(一)加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宣传教育,纠正认识上的偏差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如:在民族宗教工作会议上,在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宗教人士的各类培训中,在各类调查研究活动与领导干部、宗教人士、信教群众座谈交流中,不断加强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纠正个别有宗教极端思想的干部群众认识上的偏差,让他们深刻认识信教群众是全国人民的一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尊重每个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融入现代文明社会。

首先强化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要利用政府、学校、宗教场所、家庭、社会等有效的平台,对领导干部、宗教人士、在校师生和基层群众進行以新旧对比、知恩感恩、责任意识、政策法律、批驳宗教极端势力反动观点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教育,坚定自觉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抵制和检举揭露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民族团结、互助,促进经济快速持续发展的决心。

其次,要加强对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办法,认真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五防”措施和“三管一负责”机制,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

最后要通过实行“三定”措施,依法制止和取缔私设聚会点、跨地区传教活动,及时果断地清理和驱逐外来传教人员,有效切断境外宗教组织利用“两教”进行渗透的渠道。严格落实制止零散朝觐工作各项制度,按照“早安排、早部署、早动手”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狠抓责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制止零散朝觐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打击“蛇头”,绝不允许零散朝觐出现反弹。

(三)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的纽带作用。

宗教和爱国宗教团体,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抓好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才能更好地发挥宗教团体的纽带作用。

一是要坚持强基固本,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对宗教界存在的后继乏人问题,认真思考对策,完善培养计划,创新培养思路,切实加大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合格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让她们更好地为维护宗教领域稳定服务。

二是制定培训规划,对教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坚定其爱国主义观念和社会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其领导能力、服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是要鼓励和支持爱国宗教人士通过“解经”、“讲经”“专访”等形式,彻底揭露和大胆批驳“三股势力”极端组织散布异端邪说、亵渎伊斯兰教义、破坏安定团结的卑鄙伎俩,使宗教场所的讲经坛始终成为对各族信教群众进行反分裂斗争教育的主阵地。

四是要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猜你喜欢
宗教
我们解释一个奇迹的时候,不必害怕奇迹失踪
宗教文化交流在对外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且虔诚,且宽容
马克罗斯科宗教主题绘画的情感表达
儒家文化与书院基址的选择
浅谈羌族舞蹈“莎朗”的风格特征
人间佛教的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