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爱春
随着黄河系统各级领导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以及信息化社会的到来,近年来黄河系统一些好的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出来,许多都来自于工作实践,效益也很明显。为啥都在议论推广应用的效果不理想哪?
是呀,创新成果既有获专利的,也有获黄委科技进步奖和省局进步奖的,也有获火花奖的以及通过“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认定的项目等等。但由于各种因素有的项目得不到推广应用,拿奖后就束之高阁。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本身效益不明显。有些项目单方面效益还可以,综合效益不是很好,所以得不到更广泛的认可;二、项目研究的使用范围有局限性。有的项目只适合在某项工程中推广,很难在其他领域应用;三、利益至上。有些项目因经济利益关系谈不妥而终止推广应用;四、推销力度不够。项目完成人总感觉自己的项目是“大家闺秀”,拿到奖项后就万事大吉,不善于拿到推销平台做推广介绍、展览等,因此很难转化为社会效益;五、利用现有交流平台不够。不能够较好的利用网络推介自己的项目,项目获奖后就“沉睡”起来。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黄河系统科技项目应该探索走出一条黄河特色的推广应用之路。适宜于在行政单位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要通过专项科研经费来解决,目前该项经费在黄河系统应当尽快纳入预算管理;适宜于在企、事业单位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最好的解决途径就在黄河系统内部企业推广。
黄河系统内部企业是一个很大的推广平台,可通过评选“创新型企业”或者“科技型企业”的激励措施,亦可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转化工作的好坏作为单位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的措施等等来实现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激励职工积极创新,大胆创新,达到在应用中将创新成果改进提高的目的。
让企业拉动科技成果的推广,让科技成果完成人在企业利润中受益,从而促进创新者的积极性,带动企业活力。更可以使那些技術上先进、成熟的,生产和服务上可行的,经济上合理的,具有科学、社会和经济价值的科技成果,通过示范、培训、指导、咨询、交流、展览、实施、以及技术转让、许可证贸易等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扩散转移,扩大其应用范围。
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任重而道远,目前黄河系统已提出了“黑名单”制度、出台了推广应用指导意见、建立了网络推广应用交流平台等措施,相信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会越来越系统化、专业化。使科研成果真正服务黄河,服务社会,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