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萍
摘 要:随着分公司EPC总承包业务的不断发展,工程分包业务的规模也日益扩大。不仅分包商的管理成为工程顺利实施的重头戏,而且分包支出也构成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总承包工程项目实施和结算期间漫长,相应的导致分包工程从开工到最终结算通常要跨越几个会计年度。因此,为了及时、准确的按照工程进度归集分包成本,确认总包收入,反映项目毛利,我们必须做好分包管理,规范分包成本业务核算,从而提高工程项目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EPC工程项目;规范;分包成本管理;分包成本核算;对策;措施
一、做好分包管理与规范分包成本核算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分包管理的重要性
1.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项目分包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它涉及任务的分解、招标、履约、质量、进度、合同变更、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各个方面,贯穿于项目的整个实施过程。EPC项目分包工作管理的水平高低,是决定总承包工程能否顺利按时保质完成的关键所在。
2.由于EPC总包项目多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类型模式,在这种方式下,通过向业主方索赔等方式使项目实现“开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如何通过控制工程分包成本,提高分包工程质量,做到“节流”尤为重要。
(二)规范分包成本核算的意义
1.工程分包成本的核算是否科学、合理、准确,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影响着总包项目收入成本毛利确认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及时、准确地做好分包成本的核算工作,可以为分公司领导和各总包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和信息支持。
3.通过规范分包成本核算,积累分包成本数据资料,可以为今后制定同类工程项目的分包目标成本和分包工程招标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 EPC总承包项目分包成本管理及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一)分包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管理存在不足
分包合同签订时有的条款不够严谨,工作范围不够明确,没有做到与总包合同相关条款紧密相扣,不能有效的转移工程成本、资金和质量安全风险;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够严格,容易发生分包单位为节省成本而偷工减料,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二) EPC工程项目分包成本核算方法尚未做到科学、合理
分包工程核算会计科目没有做到规范统一,项目主管财务核算人员的主观随意性大,不能更加准确的反映分包工程成本、进度款挂账及付款等相关信息。
(三) EPC工程项目分包成本确认不及时
EPC总承包工程未能全部按照分包项目实际完工进度按月上报分包工程完成的价值量,而是在年底或者其他主观需要的情况下才进行统一追加补报分包工程量,并确认分包成本,未能及时、准确的反映分包工程进度和总包项目收入。
三、 做好分包管理及规范分包成本核算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分包合同的签订工作,防范分包成本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对分包成本的影响也不容忽视,必须明确分包商的工作范围、工程量计算方式、单价及总价、价款结算和支付方式、有关工程税金的承担等等,特别要注意尽可能使分包商在项目工期质量安全方面承担更多风险。同时,对分包单位占用总包项目部资源的情况,如项目现场用房、水电暖等,要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并在合同实施工程中收取或抵扣分包进度款。
(二)做好分包工程计量结算,是控制分包实际成本的根本手段
分包工程计量结算是总包方根据分包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对分包商已完成工程内容的实物量等进行测量、计算和审核,是对分包商完工进度、质量的验收。分包工程的计量结算内容和周期应注意与总包合同相对应,使分包工程进度及分包工程款付款与总包工程进度款结算及付款之间紧密相扣。尤其是分包商通过现场变更、签证等方法,据以提高分包工程价款的情况应严加审核把关,对于分包合同范围以外的内容,若是分包自身原因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应拒绝签认,只有业主同意承担予以增加的费用,才能予以签证确认。
(三)加强施工现场分包进度、质量和领料制度管理,是控制分包成本的关键执行手段
总包方应建立严格的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领料管理制度,并有效实行,杜绝“以包代管”的粗放式管理思想。首先,分包商作为施工一线的直接实施者,工程质量优劣与其息息相关。选择优秀的分包商并加强对其的管理,可以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返工成本;其次,总包工程周期与分包商的施工进度密切相关,保障施工进度,按期或提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可以降低总包方项目现场管理人工、机械、房屋租赁等成本;最后,建立分包商限额领料制度,降低总包项目直接材料成本。总包方应根据总包施工图设计方案等资料,计算主体工程中需要消耗的材料数量,建立限额领料制度,并在分包商领用总包方提供主材之时严格执行,杜绝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随意超限额领用甲供料而造成工程直接材料成本的损失。
(四)规范分包成本核算,保证分包成本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1.全面、正确运用“分包工程结算”科目进行分包业务核算
“分包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总承包商根据分包合同约定与分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累计金额,应按每一总包项目和分包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它可以全面准确的反映EPC项目总包商与每一个分包商的分包工程成本确认及分包工程结算情况,是确认分包工程成本与办理分包工程结算的过渡科目。
2.分包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
(1)确认分包工程进度。各总包项目费控部按月编制“分包工作量统计表”,并于每月26日前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门据此编制分包成本计算表,确认分包成本。首次确认进度,还需要附合同(主要条款复印件,合同原件待最终结算时附在凭证后)。需要注意的是,应及时签订分包合同,对于已开工未签订合同的分包工程,不应确认其分包成本。每月末按照分包进度确认分包成本,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成本
贷: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
(2)分包工程进度款结算
财务部门收到费控部门开具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工程量核拨单”和分包商开具的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借: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
贷:应付账款--**项目--**单位
(3)分包工程付款
根据费控部门提交的经逐级审批后的“付款审批单”和分包商开具的收据,办理付款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项目--**单位
贷:银行存款
(4)分包工程竣工决算
分包工程竣工决算时,根据分包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中的最终结算金额,对比原已记账确认的分包进度结算金额,若最终结算金额大于原已确认记账的分包工程进度金额,应根据分包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和分包发票,进行账务处理:
借: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
贷:应付账款--**项目--**单位
同时,补记未确认的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成本
贷: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
若最终结算金额小于原已确认记账的分包工程进度金额,应根据分包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冲减分包工程结算和应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
借: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红字)
贷:应付账款--**项目--**单位(红字)
同时,冲销原已多确认的分包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分包工程成本(红字)
贷:分包工程结算--**项目--**单位(红字)
“分包工程结算”科目借方发生额反映总包项目与分包商办理结算的金额,贷方发生额反映总包项目确认的分包进度和分包成本的金额(应与“工程施工—分包成本--**项目”的借方发生额相等)。“分包工程结算”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分包工程已完成进度并确认分包成本,但尚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账款项目下列示;“分包工程结算”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分包工程已办理进度款结算,但因尚未实际完成而不能确认分包成本,或虽已实际完成但未确认分包成本的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的预付账款项目下列示。一般说来,“分包工程结算”科目,对于每一个分包单位,每一项分包合同,均不得出现借方余额。财务部门要定期检查“分包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方向,防止发生分包工程超进度结算,或已完成并结算的分包工程未及时确认分包成本的管理漏洞,防范分包成本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