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军柱
摘 要 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夫妻传统的财产制度的变革,更是对夫妻财产权益的重要保护,反映了新时代民众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也是对婚姻理性认识的体现。本文阐述了婚前财产公证的内涵与意义,并对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完善我国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夫妻 婚姻 财产 公证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但相应的社会问题也日益显现,特别是离婚率的持续上涨,婚姻财产纠纷增多。在此背景之下婚前财产公证制度应运而生,且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
1婚前财产公证的概念
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国家公证机关对夫妻或未婚夫妻双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在这里所说的婚前财产是广义的,其内容不单包含未婚夫妻的婚前财产,且包含已结婚夫妻的婚前财产,这里的财产既包含有形财产,还包括无形财产及财产性权益等。
2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促使民众的传统社会观念相应的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在当今家庭和谐程度不断下降、离婚率持续上涨的社会大背景下,婚前财产公证逐渐被民众所认可和接受。婚前财产公证不仅是对夫妻传统的财产制度的变革,更是对夫妻财产权益的重要保护,反映了新时代下民众对自己权益的保护意识,也是对婚姻理性认识的重要体现。夫妻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其共同性在很大程度上会将夫妻个体的独立性所掩盖,而且现实中,《婚姻法》同《物权法》等相关法律的冲突也不利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划分。正是因为夫妻个人财产容易被其共同生活所掩盖,才将夫妻个人财产拿去公证,作为一个某项财产曾经归属个人的事实而保存。婚前财产公证作为一项先进的法律制度,对于证明夫妻双方财产范围能起到法律层面的效用,为日后可能的财产纠纷解决提供依据,在保护夫妻双方合法的个人财产权益,保护婚姻家庭中弱势群体利益,提高审判效率,以及节约司法成本等方面具有巨大的作用。
3我国婚前财产公证现状
随着当前结婚成本的逐年提高,婚姻的稳定性下降,人们为了防范婚姻可能带来的风险而主动寻求相关预防方法,但是受传统婚姻习俗的影响,致使人们还不能抛弃相关顾虑而去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经济差异往往成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因素。在一些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当事人中,家庭物质条件不好的一方,为了不让亲朋好友误认为自己是“吃软饭”、“傍大款”,故而将婚前财产拿去公证,使得夫妻双方财产界限清晰,这不仅是对夫妻双方意愿和权益的尊重,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自己的名誉,消除本人婚姻生活的相关疑虑。再婚人士、老年人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较多。再婚人士由于先前有过婚姻失败经历,故而再婚显得尤为谨慎,尤其是对双方财产权的归属进行婚前公证的意愿更大。老年人士的再婚,则由于受子女担心其财产在去世后可能会被再婚老伴继承的影响,故而老年人在结合前进行财产公证,既打消子女的相关财产顾虑,又维护夕阳婚姻的稳定,安心地度过晚年生活。
4完善我国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建议
4.1完善婚前财产立法
鉴于当下我国民众的法制意识不足,其私下签订的财产约定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而无效,为了更好地保障其合法权益。建议将公证作为婚约财产约定生效的生效要件,以此促进婚约财产约定的规范进行,避免因约定无效而给当事人带来权益损害。建议通过相关立法或司法解释,将房产、彩礼作为结婚登记事项并进行公证,对婚前个人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及归属进行公证并登记备案,约定内容要兼顾男女双方的利益,并配备专业人员为其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以防未来发生纠纷便于顺利解决。
4.2建立婚前财产公证的配套机制
首先,要完善婚姻财产登记、查阅、公示制度。在婚姻财产登记方面,要严格审查,确保物权归属登记准确,物权的设立、转让和变更要及时登记更新。兼顾物权公示与个人信息保护并重,严格限制物权查询条件,规范查询程序,并记录在案。在保障交易安全顺利的同时,保护权利人的财产信息不被泄露。明确严格的信息泄露追责机制,对泄露权利人信息者给予从重处罚,严重者交由刑法处罚,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物权信息安全。其次,要严格公证机关对约定财产的认定程序。我国允许约定的财产范围是非常宽泛的,内容是多样的,只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依法创设。公证机关应在对约定财产的认定上严格把关,既要通过相关部门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严格核实,在此基础上,要尊重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保证财产约定的真实合法。
4.3加大婚前财产公证的宣传力度
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存在的时间还不长,加之深受传统婚姻习俗观念的影响,大多数民众对婚前财产公证的反应是不以为然。随着人们社会生活、思想观念的变化,婚前财产公证正是诸多方面的与国际接轨和趋同所带来新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具体反映和体现。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应通过各种媒介形式,如网络,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介,加大对婚前财产公证的宣传力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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