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碳排放交易与节能量交易间的衔接

2016-10-20 03:47蒲军军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
上海节能 2016年9期
关键词:配额上海市交易

蒲军军 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

浅谈碳排放交易与节能量交易间的衔接

蒲军军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有限公司

以进一步促进上海市节能低碳发展为目标,提出了基于项目的节能量交易与上海市现有碳排放交易市场衔接的基本原则与方式,并对衔接方案基本框架进行了设计,同时对相应的风险及防控措施进行了研究。

碳排放交易;节能量交易;机制衔接

中国政府日益重视低碳发展,提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较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2014年《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提出计划,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1]。因此,作为促进低碳发展和开展碳排放控制的有效市场机制,节能量交易和碳排放交易日益受到国内外关注和重视。

在我国,节能量交易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将节能量交易工作作为深化改革和节能低碳的一项重要工作予以提出[2][3],山东、江苏、福建等省陆续制定和发布了节能量交易相关办法,开展此项工作。碳排放交易方面,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正式发文明确在北京、上海、广东等7个省市开展碳交易试点。上海市自2011年起,经过两年多努力,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交易体系,并于2013年11月26日正式鸣锣开市。自2013年来近3年多的实践,上海碳市场运行稳定,企业主动履约,碳管理和碳资产意识明显提升,碳排放交易在控制碳排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有关领导多次明确提出上海要结合碳排放交易的试点,探索开展节能量交易。

1 开展节能量交易的必要性

(1)碳交易市场开展节能量交易是上海碳市场的有益补充

上海开展节能量交易是上海碳排放交易的重要补充,有利于扩大本市碳交易的品种和范围,增强碳排放交易市场活跃度,一定程度上盘活碳资产,完善碳资产管理,并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基于节能量融资等金融服务。节能量可用于配额抵消,也可作为碳金融产品进行交易,节能量价格必然影响到碳配额价格,进而影响配额供需,使配额价格趋于体现市场供需情况和真实减排成本。

(2) 培养相关人才,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将节能量交易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同步推进,可提升全市相关企业能耗统计、监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能力,通过对企业能源统计队伍的培训,可有效提升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健全企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规范统计行为。推进节能量交易机制,将进一步扶持相关服务产业发展,培养一批节能量核证相关人才与机构,推动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2 开展节能量交易与碳交易衔接基础

(1)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可作为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补偿机制的共同项目来源

为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上海市于2007年设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通过“补贴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新能源开发、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合同能源管理等13个领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其中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系通过节能量给予扶持,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有1 066个项目通过节能量审核(共计实现节能量296.44万t标准煤),给予扶持。“十三五”期间,上海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新能源开发、节能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和推进力度,相关项目可作为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补偿机制的共同项目来源,从而形成节能量机制和碳交易衔接基础。

(2)碳交易相关平台和系统可为节能量交易开展提供支撑

上海已建立碳交易平台和交易系统,除开展交易,同步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额等交易信息,披露可能影响市场重大变动的相关信息外,平台和系统还可实现和国家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对接及扩充产品等功能。碳配额注册登记系统实现了配额的有效管理及与交易平台的对接。交易系统和配额注册等系统可为节能量交易提供了平台基础。

(3)碳交易体系中有关先期减排量纳入配额和自愿减排量作为补充等机制设计为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衔接作了重要探索

在上海碳交易市场中,已针对节能量纳入开展先期探索,一是先期减排配额的纳入[4],二是自愿减排量交易的补充。先期减排配额量依据其获得资金支持的核定节能量所换算的碳减排量的30%确定,2013~2015年期间(试点第一阶段),按每年10%分3年发放。节能量与碳减排量的换算系数为2.23 t CO2/t标准煤,基于项目节能量的先期减排配额共计发放72万t,每年24万t。自愿减排量交易方面,试点企业可利用CCER用于配额清缴,但使用比例不得超过试点企业该年度通过分配取得的配额量的5%,且试点企业排放边界范围内的CCER不得用于上海试点的配额清缴。

(4)已有相关节能量核算方法为开展节能量交易并与碳交易衔接提供了重要的方法学基础

上海市已制订发布《上海市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确定原则和方法》、《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示范项目节能量审核办法(试行)》等节能量审核办法,为节能量交易的开展提供了方法与支撑。

3 上海市碳排放交易与节能量交易衔接基本框架设计

从目前上海的情况来看,碳排放交易制度已经对上海的重点用能/排放单位提出了排放控制要求,可考虑借鉴碳排放交易和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将相关项目的节能量及相应的减排量作为碳排放交易的补偿机制,并做好相应衔接。

3.1主要原则

一是与全市碳交易体系结合,作为碳交易体系的有效补充;二是与全市能源管理体系结合,体现机制的可操作性;三是与全市环境治理工作结合,体现节能减排和改善大气环境的促进作用;四是与全市能源结构调整结合,体现清洁能源项目开发的优势作用。

3.2基本考虑

(1)项目减排量不能与现有碳交易体系中的减排量重复计算

目前上海碳交易已纳入的310家企业所开展节能技改、新能源等项目不能申报减排量,作为其碳配额的抵消。

(2)充分利用现有的碳交易体系和平台,降低各方面参与节能量交易的成本

基于上海市已经建立的碳交易机制,充分利用现有的报送平台、核查机构、交易系统,尽可能降低企业参与节能量交易、主管部门管理节能量交易的成本。

(3)充分利用现有的核算方法学,统一交易类型和单位,形成顺畅的衔接

基于目前国家已发布的自愿减排核证方法学、上海市节能量核算方法(并基于节能量和能源结构转化为减排量),核算项目产生的减排量(t CO2),作为碳配额市场的补充机制。

3.3基本框架

在全市现有碳排放交易试点企业范围外,选择部分对大气污染有贡献的节能减排项目或新能源项目,按照一定的核算方法和认证程序,对该部分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进行核算并认证。认证后的减排量可按一定比例进入上海现有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交易,作为抵消机制的一种用于配额清缴。

3.4参与主体

开展基于节能项目、新能源项目的减排量交易,并使该部分减排量可用于碳交易市场中配额清缴的减排量。以此为考虑,项目减排量交易的主体基本可分为3类:一是开展项目提供减排量的项目主体;二是购买项目减排量用于履约清缴的碳交易责任主体;三是开展项目节能量或减排量交易的投资机构。

3.5项目类型

结合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治理相关要求,综合考虑上海技术革新和产业调整因素,对全市节能技术改造和新能源项目进行全面分析梳理,初步提出以下12类项目,详见表1。

表1 项目类型初选类型表

依照项目纳入原则,对以上初列的12类项目进行对比分析(详见表2),最终确定将同时满足以上4条纳入原则的4类节能和新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作为目前上海碳排放交易市场的补充配额,实现节能交易与碳交易的有效衔接。

经初步估算,4类节能或新能源项目2016年预计可产生减排量约114万t CO2,“十三五”末期预计可产生减排量约325万t CO2,基本情况汇总详见表3。

3.6用于抵消碳配额比例设定

目前,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作为上海碳排放交易抵消机制的使用比例为5%[5][6]。经测算全市基于节能或新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2016年约为114万t,约占全市下阶段碳排放交易圈配额总量(5 600万t,已除去参与国家交易的企业的排放量)的2%;2020年预计可产生减排量325万t CO2,约占碳排放交易圈的6%(假设2020年交易圈配额总量与2016年一致),故建议下阶段在上海市碳排放交易机制设计时,将可用于交易圈主体配额抵消的使用比例设定在2%~6%之间(根据年份可相应变动)。

3.7申请及审核流程

申报主体对节能或新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进行申报时,主管部门开展项目备案及减排量审核工作,如同一项目前期已备案,后续在审核该项目产生节能量时无需重复备案,只需审核减排量,具体步骤申请及审核流程详见图1。

表2 初选项目对比分析表

表3 纳入节能量交易4类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

3.8平台衔接

(1)等级系统

纳入项目减排量与碳排放配额一样,需通过登记注册系统进行记载,体现其权属及交易、转移和使用等相关情况,因此登记系统中需为项目业主开设专项账户,记载项目业主、项目类型、产生时间等重要内容。

同时,登记系统中还需将节能项目减排量账户与现有碳配额账户进行一定程度的对接,设置节能项目减排量用于碳配额清缴的功能,根据抵消规则与配额清缴合并计算。

(2)交易系统

在现有系统平台上增加节能项目减排量交易品种。同时根据交易主体的情况,对节能项目业主,纳入碳排放交易企业和投资机构开放该交易品种的交易。

4 机制衔接存在风险的应对措施

(1)认证机构合谋风险控制

设计可交易项目减排量证书认证机制时,应考虑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合谋惩罚机制及声誉激励机制等因素,减少合谋的收益,提高代理人的合谋交易成本,从而达到防范合谋的效果。为防范合谋现象的发生,设立权威、独立的项目审核理事会,对第三方认证机构提交的核证报告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和再审核,如发现核证报告有故意夸大的行为,则予以严厉地惩罚,详见图2。

图1 减排量核算和审定步骤示意图

图2 项目减排量合谋防范示意图

(2)有效避免项目减排量和CCER存在重复计算风险

为防止节能或新能源项目产生减排量和CCER重复计算,可在上海市碳交易市场相关管理规定中增加相关对节能或新能源项目产生减排量用于碳交易市场的限制条件,并需明确规定,已用于全市碳交易配额抵消的节能项目不能再次申报CCER,以控制其和CCER之间的重复计算和重复申请。

(3)市场价格风险控制

为有效控制因项目产生节能量排放过多进入碳交易市场,避免节能量对碳交易市场的冲击,稳定碳配额的单价,避免碳市场配额过多。应控制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可用于碳市场配额抵消的比例,考虑使用年限和抵消方式,并合理设定计算项目减排量的基线。当项目减排量过少时,不利于活跃碳交易市场和盘活存量;当项目减排量过多时,影响碳配额的价格。

5 结语

项目减排量交易是节能减排市场化管理手段的一种,作为上海现有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抵消机制与之进行衔接,是对上海现有低碳和节能体系的进一步拓展,利用现有的市场手段,进一步激发社会更广泛层面的企业群体自发参与到节能减排的工作中来。

[1] 《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2014年)

[2]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14年5月)

[4] 《上海市2013-201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和管理方案》(2013年)

[5]上海市发改委《关于碳排放交易试点期间有关抵消机制使用规定的通知》(2015年1月)

[6]国家发改委《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气候[2012]1668号)

黄浦区建成全市首个区级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平台

近日,黄浦区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平台项目完成专家验收,成为上海市首个与市平台实现数据对接的区级管理平台。

目前,黄浦区机关、教育、卫生、事业等360家公共机构已成功接入平台,实现区级公共机构能耗管理全覆盖。平台具备能耗统计分析、节能目标考核、预警推送等功能。平台的建成进一步提高了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引导公共机构开展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打下基础。

(区发改委)

奉贤区组织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

为落实用能单位节能减排主体责任,推动能源计量工作更好服务于节能减排,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奉贤区4家重点用能单位组织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工作。此次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能源计量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等。审查前,市场监管局要求辖区内有关用能单位开展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奉贤区)

Study on Connections betweenCarbon Emission Trade and Energy-Saving Quantity Trade

Pu Junjun
Shanghai Energy-Saving and Emission-Reducing Center Co.,Ltd

In order to further promote municipa l energy-saving and low carbon developm ent as target, the artic le puts forward basic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market connections between based on p roject energy-saving quantity trade and carbon em ission trade. The author carries out basic framework design for connection p lan and research of relevant risk and prevention control measurem ents.

Carbon Em ission Trade,Energy-Saving Quantity Trade, Mechanism Connection

10.13770/j.cnki.issn2095-705x.2016.09.004

蒲军军:男,工学硕士,工程师,从事节能环保、低碳类咨询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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