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棣森
翻开天闻世代知识产权诉讼团队资料的一瞬间,最先抓住记者眼球的其实并非团队十多年来征战全国各地、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所留下的辉煌战绩,而是《七剑》、《五号特工组》、《雪山飞狐》、《新白发魔女传》等知名影视剧的名字。对于90后的记者而言,这些电视剧编织了我的童年记忆中一个个欢乐而多彩的乐章,许多人物、情节、桥段至今仍然记忆犹新,甚至现在依然能哼唱出个别插曲的旋律。而在这些电视作品的幕后,正是作为法律顾问的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在其拍摄、制作和发行等诸多方面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优质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为影视剧的顺利放映和传播保驾护航。或许是因为这些剧名又勾起了童年时代的美好回忆,面对资料的记者在内心中对这次采访甚为期待。
在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记者首先见到了孙黎卿和谭耀文两位合伙人。互换名片之时,记者不禁打趣道:“经常在各种电视剧、综艺节目片尾的‘本片法律顾问栏里看到诸位的名字。”听到这里,孙黎卿瞬间迸发爽朗的笑声,向记者解释道:“为影视剧担任法律顾问也是我们事务所很重要的一个业务组成部分。”于是,采访顺理成章地以团队所覆盖的业务领域这一话题作为开端,而这一切又不得不从天闻世代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历史和渊源说起。
与祖国著作权保护事业共同成长
2012年,天闻律师事务所和世代律师事务所合并成立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然而天闻世代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历史并非仅限于这短短的三到四年。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翁才林律师和庄舰兵律师就已经作为法律顾问为国际唱片业协会(简称IFPI)提供法律服务,主要帮助IFPI打击盗版光盘的生产与销售,比如世界五大唱片公司(华纳、环球、百代、BMG、索尼)以及滚石这些IFPI旗下的顶级唱片公司。“那个时候天闻律师事务所还没有成立,甚至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也刚刚颁布没几个年头,可以说,翁律师、庄律师都能算得进咱们国家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的那批人。”谈及翁才林、庄舰兵这两位团队创始人,孙、谭二人话语间饱含钦佩与崇敬之意地说道。孙黎卿向记者回忆天闻世代知识产权诉讼团队的这一段历史渊源时说:“也正是因为他们二位最初从事的是这种版权方面的维权业务,就慢慢介入了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那个年代曾经有一段时间盗版店几乎遍地都是,因此打击盗版这一类型的案子也很多,所以我们现在这个团队的前身,也就是天闻律师事务所就在2003年的时候成立了。”.
从打击盗版光盘的生产与销售商开始,团队的业务发展历程和中国的知识产权行业,特别是与著作权保护的发展同步进行、息息相关的。十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版权业一步一个脚印的稳步发展,天闻世代用一个又一个经典案例编写了一部属于团队自己的“大事年表”。
“团队的发展进入第二个关键阶段应该是在2001年《著作权法》的第一次修改,这次修改确定了出租权,并且明确了零售行为侵权的规定,在这以后我们代表权利人集中力量打击了一大批零售商进行著作权维权。很快到2004年左右,我们的工作重心又发生转移了。当时KTV在全国范围内日益兴起,但是没有一家KTV是为他们所播映的歌曲付费的。所以从2004年开始,由我们团队牵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针对KTV的维权行动。”孙黎卿这样告诉记者。在这一阶段的维权行动中,天闻世代团队发起的案件不仅入选江苏、浙江等多个省市的“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其中由翁才林律师代理新力(香港)唱片有限公司起诉苏州市西部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的卡拉OK放映侵权案更是入选“2005年度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在业界反响极大。“这一系列案件最直接的成果是国家正式成立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对KTV开始收费。”提到这些,孙黎卿颇为自豪地说。因为我国版权保护事业向前迈进的每一步,天闻世代都不仅是见证者,是亲历者,更是践行者。
几乎与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针对KTV如火如荼的维权行动同一时期,从 2005年起,互联网开始蓬勃发展,我国迅速进入信息化时代。孙黎卿回忆道:“2005年互联网兴起以后,当时每个省、每个地市甚至每个县都有一个信息港,这些信息港都是运营商的门户网站,这些门户网站都有个影音频道,或者放电影或者放音乐,但是没有一家是收费的也没有一家是付费给权利人的。”面对这种情形,彼时的天闻知识产权团队又一次冲上维权第一线,孙黎卿又说:“我们是国内第一家开始打击这些侵权行为的律所,第一个案子是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诉福建电信,虽然最终和解了,但是这个案子是影视音乐领域的第一个互联网侵权案件,从此以后互联网维权‘一发不可收拾,我们的工作重点也转到互联网维权上面来了。这是我们团队发展的第四个阶段,也是我们的一个上升期。”2005年至2008年的四年间,天闻世代团队将互联网维权的足迹洒遍全国,南境的云南楚雄,北疆的内蒙古呼伦贝尔,甚至西北的新疆伊犁处处活跃着天闻世代维权律师的身影。
此后五六年间,互联网经历了从PC端的纯服务器时代到P2P时代,再到移动端网络兴起并迅速成为市场主流的时代这样一个飞速发展的历程,与此同时,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继续领跑互联网维权事业,全国首例音乐网络链接侵权案、全球首例音乐搜索引擎侵权案、全球首例P2P传输电影民事侵权案等等众多“第一案”皆为天闻世代的手笔,其中有“全球首例音乐搜索引擎侵权案”之称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百代唱片)诉百度一案的影响力甚至超越知识产权领域,入选2005年度“全国十大案例”。
十载倏忽过,回顾团队成立至今的卓越战绩, “这一切只是‘顺势而为”孙黎卿由衷地感叹道,“我们最初跟唱片业协会打交道,由音乐开来扩散到影视、文字、游戏、动漫等等,这些都是文化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跟文化传播领域渊源深远和长久。而且这十几年又是中国文化产业大发展的一个时期,它发展了,我们兢兢业业把这个产业的法律服务给做好,我们也就跟这个产业一起成长了。”
以专业服务打造精品案例
“顺势而为”绝非“随波逐流”,更非“无为无求”,在孙黎卿和谭耀文看来,多年来天闻世代始终行走于著作权保护的最前沿,屹立于知识产权诉讼领域,所依靠的终究是团队的每一个人对于专业度的专注,对案件质量的精益求精,对自身技术的高标准严要求,以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打造高质量的精品案件。
“在知识产权这个行业里,我们所有客户的法务部也都是非常专业的,这其实对我们律师的专业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说专业度对于我们知识产权律师的发展是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为知识产权这个学科实在是太精致了。”回首在业内摸爬滚打的十余载,孙黎卿如是感慨道,“要想成为专家,就不能浮躁,功夫都是从重复性的劳动里练出来的。举个例子,我到现在为止,给我一堆光盘,不夸张地说,我看一眼、捏一捏就知道哪些是盗版,这都是我当年刚参加天闻的工作的时候国际唱片业协会的老专家结结实实给我训练出来的,这都是行业的基本功。”
谈话中的孙黎卿始终是随和的、热情的,甚至常常哈哈大笑,令交谈的气氛甚为轻松,然而当话题一旦涉及专业,记者总能感受到他骨子里无法撼动的倔强。“记得当年我代理慈文诉海南网通的著作权侵权案的时候,一审和二审我们都输了。但是当时我心里还是不愿意放弃,大概是2009年的时候,我就自己背着案卷跑去北京,到东交民巷最高院尝试立案,结果没能进得去,我当时甚至跑到了永定门那个上访的地方,还是无济于事。回到上海以后,我把案卷打了个包裹直接寄给当时最高院民三庭的蒋志培庭长,说实话确实不敢抱什么希望,但是没想到蒋法官很快就亲自联系了我们,说明会提审这个案子。然后我们就去最高院开了庭,很快最高院改判我们胜诉,这是领域内最高院再审直接改判的第一个案件。”如今再谈起这段往事,孙黎卿的口中除了一丝淡淡的骄傲,更多的则是从容和淡定,他甚至调侃道,“这辈子总算在最高院开过一次庭”。然而,正所谓那些不为人知的努力,往往被称为幸运,27岁成为全国律协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未及不惑之年就已蜚声业界,从业十多年就打下不胜枚举的全国“第一案”,这种所谓的“幸运”背后,是孙黎卿十多年来对专业近乎执拗的坚守和对法理孜孜不倦的追寻。
同为合伙人的谭耀文与孙黎卿是大学时代的校友,在差不多的时间加入天闻世代团队。如今的二人亦在业界同负盛名,却性格迥异,前者沉稳持重,后者热情随和,但相同的是对维权事业的热爱与专注,是面对案件的实干精神。谭耀文说:“从学校走出来以后,我曾经在其他地方做过一年半的律师,那段时间其实可以说是人生的最低谷,很少能够接受到前辈的带教,那是一种找不到方向的感觉,直到我进入当时的天闻。我一直觉得加入这个团队是我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选择之一,从那时候开始我的业务方向明确了,甚至可以说是人生走向了正轨。我一直坚信,人这一生做好一件事,足矣。在翁律师领导下的这样一个团队里,我不需要想其他的,只要做好一件事,就是一个一个案子跟着事务所发展,从沟通权利人,到取证,再到诉讼等等,一步一个脚印,只要实干,我就会实现自我的发展。”十几年如一日,谭耀文执着于这“一件事”之上,有过远赴新疆伊犁开庭的艰辛,也有过拿到低赔偿额判决的彷徨,更品尝过二审翻盘取胜的喜悦,而无论如何,谭耀文从未动摇过自己初入天闻时选定的著作权维权这一方向。如今的谭耀文已是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在业界独当一面,不仅常年为全球首屈一指的动漫形象“哆啦A梦”提供代理服务,走在动漫产业知识产权维权领域的最前沿,堪称业界翘楚,更于2015年代理央视国际起诉北京卓易讯畅科技有限公司所经营的“豌豆荚”软件侵犯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第二季)》著作权并已胜诉,其诸多关于“服务器原则”适用标准的观点被法院采纳,对于“服务器原则”今后的走向具有重要意义,迄今在业界依然热度不减。
央视国际与“豌豆荚”软件的话题接近尾声,谭耀文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轻拍桌几,提到有一个“重磅案件”一定要向记者介绍。话音刚落,代理这起案件的翁才林律师叩开了小会议室的玻璃门,百忙之中依然抽出时间接受采访,这让记者很是欣慰。谭耀文口中的“重磅案件”是指2016年央视国际围绕巴西世界杯节目诉迅雷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该案以500万的判赔金额被媒体誉为“体育赛事节目高判赔首案”,而翁才林以及天闻世代的另一位青年律师张闻杰正是胜诉方央视国际的代理律师。“我们跟央视国际合作了很多年,相对于以往的案件来说,这个案件的主要意义确实在于判赔,因为500万这个数字到目前为止应该算是体育赛事这一块判赔最高的,之前确实没有这么高过。”翁才林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了传媒对于这起案件的积极评价,但他却随即向记者表达了更高的期待时说,“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很积极的案件,在判赔问题上已经有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坦诚地来说,我们觉得判赔理应更高,因为这些万众瞩目的体育赛事的商业价值实在太大,无论是赛事组织的投入还是到拍摄、采购、播出的价值,以及最后分销的价值,每一个环节都体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仅以央视为例,从合法渠道采购版权仅分销就可能需要几千万甚至上亿,这个商业价值绝不是几百万这个级别能够诠释的。长此以往,就很可能在业界形成一种不尊重版权、不积极争取合法授权的不良导向,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在翁才林看来,这样更加高的期待也对包括天闻世代团队在内的知识产权律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接着说道,“我们知识产权律师需要跟法院合作,一起共同努力,包括取证和主张索赔时的依据计算,希望获得更高的判赔就要给法官提供更加充分的依据,这也就要求我们广大知识产权律师多花一些时间、精力,把案子做得更扎实和细致,这是我们全行业共同的责任。”
用包容的情怀凝聚团队
今天的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规模已达30人左右,其中先后有4名全国律协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的专业委员,2名上海律协知产委的委员,1名上海律协文化传媒委员会的委员,另外还有3名兼具法律职业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双证律师”,专业积累深厚,人员配备齐整。
天闻世代是一个很有活力的团队,在团队的年龄层次上,90后左右的成员目前所占比例最高,不久的将来就会接棒成为中坚力量,故而团队对于年轻人的培养和激励尤为重视。在翁才林的观念中,“成功的律师是要靠大量的案件喂出来的”,采访中,孙黎卿向记者介绍团队由合伙人帮助新人开拓案源的运作模式时说:“我们不强制年轻的律师不能接自己的案子,而是完全放开,只要把合伙人交代的工作做完,有余力,就可以自己接新的案子,而且给予70%这样一个比较高的提成的。对于助理期满转为提成律师的成员,我们这些合伙人会尽可能地开拓案源,并且给他们分配案源,以此激励他们,锻炼他们。总有一天,他们能有自己独立的案源,甚至能够将自己的案源分享给更年轻的后辈。这也是从翁律师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包容性吧,像我和谭律师当年也是从这个阶段走过来的。”
“年轻律师在我们的团队成长的特别快,这是我们团队的一个特点。与其说是源于我们一贯的包容性,倒不如说这是由我们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性造成的。”作为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的创始人之一,同时也是团队的灵魂人物,翁才林在解释培养年轻律师的重要性时说道,“知识产权领域的发展状况日新月异,跟其他的法律业务不太一样,其他的像民法、刑法、合同法,更多是在法律层面的变化,而知识产权业务,以版权为例,它和传播技术的发展紧密相连,所以从最早的录像带、磁带卡带,到光盘,再到网络,到移动互联网APP,差不多三五年一变,这种变化不是通过学习法律所能够获得和了解的,某种程度上是要沉浸其中,去用它去玩儿它,说实话这是年轻人的特长,而且是一代一代年轻人的特长。所以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作为我们来讲应该说也是顺应了这样一个知识产权业务特征的要求,所以就放手让年轻人去做,年轻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我们这个领域体现的也特别充分。”
纵向上,团队重视培养年轻一代,把固有领域做精做细;横向上,2010年以后,特别是2012年两所合并成立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以后,团队更加重视业务领域的拓展。近年来腾出更多时间致力于横向业务拓展的孙黎卿这样告诉记者:“通过法律哲学也能知道,所有的部门法都是相通的,那更不用说我们知识产权部门法内部的版权、商标和专利这三个主要板块,都是相通的。比如IP的创作开发以后,就要融资拍摄、建组、发行、维权,但是到了维权的阶段你就会发现,仅仅只有版权的维权是不够的,因为一个影视剧里面的元素有很多商标性元素,比如说影视剧的名称,某些特殊的图形、形象,都可能是商标。在接下来影视剧可能不满足于发行与播映,可能会发展衍生产品,一旦走进实体产品,专利的问题就无法回避,比如产品的外观设计等等。实务上做到这些就会明白,仅仅懂得著作权的维权是不够的,专利、商标的活儿都得干。”
近年来,为将业务在横向上做大做强,天闻世代吸引了很多新的专业人士,包括新的双证律师、商标律师等等,采访中记者见到的李淑娟律师就是近年新加入团队担任合伙人的专业商标律师。李淑娟说,“来这个团队之前我做过很多年的商标代理人,后来考出法律职业资格、拿到律师资格证以后,我希望寻求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虽然那个时候我在之前的商标事务所已经是合伙人了,但是最终我依然决定跳出来从事律师行业。”采访中,李淑娟告诉了记者她放弃已有的优厚待遇,选择从事律师行业的初衷。而当记者问及缘何选择天闻世代时,李淑娟颇令人感动回答道:“这个团队里无论是高级合伙人还是助理,大家都互相尊重,平等交流,团队非常和谐,这一点是我切身感受的。像谭律师、孙律师能在这个所一待就是十几年,自然就有这个所能让我待下去的道理,这也是我选择天闻世代的理由。”
如今的天闻世代知识产权团队已经实现了版权、商标、专利业务的齐飞,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的并进。未来,伴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相信天闻世代仍将继续成长和壮大,行走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最前沿,打造一个又一个具有崭新意义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