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轶
异性知己,是良药还是毒药?当感情的覆水不再难收,我们要不要接纳那个背弃过自己的人?爱情中自然没有一定之规,更智慧地去爱,该是我们所有人都要学习的。
论题之一:女人扮弱就能赢得爱情?
男人真的吃扮弱这一套?扮弱的女人会不会在扮弱的过程中,反而露出许多拙劣的马脚?女人扮弱,是不是得到爱情的必杀技?
阿莱:不自信的男人,才会喜欢你扮弱!
我一向赞同女人以真面目示人,有时候,一个男人还就是爱你身上游动着的某种独特气息,这也许是一种刚性下的柔,或者是一种柔性下的刚,其实那才是你,独独缺少一双发现的眼睛。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婚姻比爱情疲惫、没意思?那是因为婚前的伪装被卸下了,所以彼此都不适应了。这种爱情,我称其为“掉妆爱情”。就像美女游了1000米,熊猫眼儿、抬头纹都出来了。还有一种爱情,我喜欢称它为“素颜爱情”,这也是我最崇尚和神往的爱情,所有常伴常新的婚姻,基本会在此列。沉浸在这种爱情中的妻子,无论岁月流转,她依然可以照亮那个全心爱着她的男人的生命。
试问这样的女子,需要扮弱吗?她所吸引的那一类男子,绝不会被旁人的雕虫小技就吸引了去。你再美好,也得有能够解读你的版本,否则,你要么忍痛屈尊把自己的版本降低,要么掩耳盗铃假装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爱情。只可惜这屈就悖离了爱的初衷。
健康的感情,应建立在“志趣相投”和“旗鼓相当”八字上。只有不自信的男人,才会喜欢扮弱的傻瓜女人,因为他们除了傻瓜女人之外,在别处根本也找不到自信。于是很多平庸女子反倒都嫁出去了,剩下的全都是奢侈品级别的。就算再完美聪明的女人,也有她极弱的一面,这才符合阴阳平衡,也是女人根本不用去特意扮弱的原因,因为她们真的有弱项可循。最主要得看站在她面前的,是一面可以依靠的墙壁还是一株墙头草?面对墙头草,女人们很可能会哭不出来,但面对着坚实墙壁时,却又太有可能,不知不觉就对他道出了几辈子的辛酸……有的男人,是女人心灵的药引子;有的男人,就只能充当药塞子。
虽然女人们面对心爱的男人,未必勉强扮弱,但最好能晓得“四两拨千斤”的劲道、拥有“放河水要冼船”的机敏、深谙“赞叹”与“安慰”的时机、擅长“拿捏”与“感恩”的分寸。
苏阳:示弱 是种大智慧
示强只是一种生物的本能——连一只狗在遭遇危险的时候都会虚张声势地狂吠不止。而示弱才真正是智慧之举。示弱者未必真弱,事实上,能把“示弱主义”玩到出神入化、为我所用的女人,靠的都是大智慧啊!
你身边一定有这样一种人,她们用绝对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自己在家里是多么一手遮天,而那个可怜的丈夫不过是她意志的执行者;另外一种人则恰恰相反,她们表示,自己在家里说了不算数,除了锅碗瓢盆听自己的,大主意都是先生拿。有趣的是,只要你稍微了解一下她们的家庭生活,便发现前者并没有自己说的那么强势或得势,而后者也完全不是她自己所描述的那么轻如鸿毛。
基辛格说“权力是最好的春药”。女人的示弱无非是成全男人的强大,也是赋予他们一种“权力”。一个能把煤气罐扛到六楼都不带喘气的女人固然令人敬佩,但男人在她面前也丧失了护花使者的乐趣和我见尤怜的心动。晚清思想家王韬曾在“征婚启事”中写过这样一条择偶标准,“薄能饮酒,粗解音律”,意思是,能陪着老公喝点助兴就行,本来嘛,小两口对酌,老爷们儿已然被放倒了,老婆还抓着酒瓶咕咚咕咚千杯不醉,那剩下的闺房之趣也就荡然无存了。至于“粗解音律”,就是说你要懂得欣赏老公的琴声,赞美起来也能头头是道,款款应和,但不必精通到能听出老公的软肋和破绽,并且一针见血,不留情面。王韬的诉求说穿了,就是要求女性适度“示弱”。不过,这种做小伏低的迎合姿态一定被某些女权主义者深刻地鄙视,但据我所知,这类干巴巴的女权主义者也鲜有男人喜爱。
论题之二:大药瓶子,你真能HOID住?
《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林夏有个能帮自己解决问题的“大药瓶子”男人,在生活中,这种理想蓝颜真的能包治百病吗?在享受着他给你的种种友情时,有没有想过,那些所谓的大药瓶子,是我们平淡生活的救星?还是我们婚姻生活的隐形杀手?
阿莱:大药瓶子里也许是炸弹
总的来说,知己大致可分两种:一是绝对不来电的。所以什么都可讲与对方听,完全拿其当中性朋友去看待。但你拿他(她)当中性,他(她)未必拿你当中性。若说当中性,就更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了。既然与其相处和同性没分别,干吗不在同性中找?可见还是有分别的。一旦你这边的婚事或者情事有个什么闪失,你和你异性知己之间的关系,就很可能会被重新定位,甚至取而代之,也未可知。反正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总会有一个情感隐藏得深的家伙。试问若无私自隐匿的好感,谁又会苦心巴拉玩这种精神相知的游戏?第二类是绝对来电的,甚至已经爱上了,但在“不能在一起”的警戒重压之下,不得不由所谓“知心爱人”退步成美好知己……不说怨妇情结也差不多,心想着皇后原本该我当,皇帝原本该我做,随时随地贼心不死、准备篡位。这其实就更危险了,完全属带电操作,稍微有点操作失误或者室内温度干燥,就极容易两下里走火!因此也就更没法自控和善用了。
有个红颜或者蓝颜也就罢了,居然还要善用?虽说这都是人精们在身边异性中策划的一次又一次愿打愿挨,但玩火玩成重伤的,难道还在少数吗?
苏阳:安全男闺蜜 只能是GAY!
男闺蜜并非新词。较早之前,它被叫作“蓝颜知己”,更早之前,它被叫作“妇女之友”。用时下流行的“青年体”来归类,“男闺蜜”是普通青年,“蓝颜知己”是文艺青年,而“妇女之友”则是当之无愧的——你懂的。
之所以饶舌半天,就是想从措辞的演变上得出一个简单而朴素的结论:女人需要男闺蜜。但是男闺蜜并不好找,首先需要他有坐怀不乱的自持和定力,其次还要有足够的理智和耐心,不仅能拿出男性点评和建设性意见,还要有车轱辘话听一晚上也面无厌色的好脾气,必要时对你当头棒喝,你给他泼粪,他点化成鲜花。说到底,男闺蜜是女性朋友的“精神侍应生”。不过作为回报,你有多少“小费”是可以支付的呢?你看,世上没有天然的主仆关系,男闺蜜也不是只为守护你而下凡的天使,说白了他也不过是一架血肉之躯,怎能一直干搂草打兔子的赔钱买卖?英国有句谚语:“所谓绅士,不过是有耐心的狼。”文艺作品中的狼,出于美学,都是追求爱情的文艺小清新;现实中的狼则喜欢抱着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态度与你交往,一旦擦枪走火,马上躲到“男闺蜜”的幌子下面,你又奈他如何?
恰如绝对安稳的夫妻关系需要男的没钱女的丑,思来想去,最适合男闺蜜的人选只能是GAY。
论题之三:
吃:不吃,回头草?
《北爱》中有好几个成功吃了回头草的案例,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吴迪最后竟然可以接受曾多次残酷抛弃自己的前女友。都说覆水难收,感情的回头草,是不是只要你吃得下,还是比路边的野花更好呢?
阿莱:回头草更胜初相遇
虽然有“好马不吃回头草”的古训在先,但我想,一来古训讲的大概是职场而非情场。再则,古人应该没有将女人比喻为好马的习惯,古人们把想对女人说的话,全放在“三从四德”里了,所以“三从四德”之外的话,基本都是夫子们教育儿孙用的。这儿孙,当然是指男儿了。老祖宗那会儿,男人三妻四妾,根本也不需要吃什么回头草之类,不给你一纸休书,就算隋深意重。所以这句话,最好别轻易拿过来借鉴,以免伤了自个儿。现在是一个女人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的年代,休书之类的早不管用了。换言之,谁休谁还不一定呢,不管是哪一方情愿撤回成命,另一方最好认真想想再去答复。
说起回头草,其实也就是后悔药。若真能吃,我想世界上所有悔不当初的人都会喜不自胜起来。所以能吃到回头草的人,真算是幸福的。只要两个人是真的成长了,懂得相互珍惜了,“回头草”有更胜“初相遇”的甜蜜,一切重新开始,不仅是口头上的美好愿望,也该是我们实际生活的新开端才对。
苏阳:是草就行 何必纠结
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去麦田,摘一个最大最饱满的麦穗,但只能摘一次,且只能朝前走,永不回头。结果如你所知,柏拉图穿过了麦田,却两手空空。这几乎变相解释了剩女的由来。但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不能回头?苏恪拉底的意思很可能是说没有一颗麦穗会在原地等你,因为麦田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在走。你我都是凡人,没有哲人克己的修为,对凡人而言,哀,莫大过于心不死,如果回头发现你没嫁他没娶,为什么不能再续前缘呢?
也许你会说,曾经沧海难为水,又何必长驱直人,自取其辱?但如果真到了不可弥合的决裂,当事人是不会纠结的,更不需要别人指导,他自己就能迢度。纠结的人也不必自责,谁还不曾年幼无知过?年轻时喜欢高富帅,可惜过尽千帆皆不是,若干年后的失眠夜,盯着天花板才顿悟自己早已错过了Mr.right,他那么好,吹拉弹唱,修车补锅,样样精通,自己当年怎么会那么笨呢?一根柔肠都拧成了麻花。
有人敢于犀利地剖析自己,“我不敢回头是怕自尊心受伤害”。通常这类人都自以为深刻,MSN签名都是警句,诸如“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地属于你,也不必惋惜”或是“真正爱一个人是没有自尊的”,貌似很有道理,其实缺乏指导意义。那种怀凝自己的仓皇,须臾未曾远离卑怯,只能说明人在社会化中对自己的评价总是偏低的。何不放开手脚,随心一搏,留着“面子”还能包饺子不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