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广州讼界的把头姓马,如有别的讼师要来广州开业,必须得到他的许可。
有位从浙江来的牛讼师,自称刀笔精湛,要替人打官司。马讼师听说后十分恼怒,对他说:“我有本事把总督头上的官帽取来,阁下如能完璧归赵,并得到总督大人的字据,便准你开业。”
这天,总督大人没有公事,穿便服在衙署中闲坐,此时抚院大人的亲随登上门来,说:“刚才有个波斯国的珠宝商人,拿着猫眼儿到抚院来卖,我家大人说若跟总督大人冠上的那颗一样圆润就好了,所以差小的来向大人借去一比,马上送回。”说着呈上抚院大人的帖子。
那总督怎么会想到有人敢来骗他头上的官帽?随便看了眼帖子,便吩咐下人把帽子给他了。
谁知总督大人的官帽被借走后却迟迟不见归还,他感到奇怪,派人去问,却回说没有此事。这下总督大人发了火,下命令限期破案。
第三天,一名武官来到府中,向总督大人禀告:“卑职是驻花县营房千总,听说大帅丢了帽子,率垒营四出查访,今日午前幸而查获,现送来请大帅验看。”
总督忙把帽子抢过来,说:“快快把那骗子押来,我要亲自审问!”
“遵命,只是请大帅收到帽子后写个收据给我,卑职回去好交差。”总督忙写了个帖子给他。
那千总接过帖子,出府上马狂奔。他哪里去什么花县,而是径直来到马讼师家门口,进去将总督的帖子往马讼师面前一丢:“帽子的收据来了!”
马讼师一看,见是总督的帖子,上面还有亲笔签字,笑着竖起大拇指:“老兄果然手段高明,佩服啊!你可以在这里开业了。”
选自《故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