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学静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部,北京 100875)
北京农民收入变化特点与促进增收的政策建议*
冯学静
(北京师范大学资源学部,北京100875)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农民收入翻番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约1.3万元,如何在高起点上完成2.6万元翻番任务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定量分析法、研讨法、文献法,梳理北京市“八五”以来的农民增收政策,得出在增收政策力度增大的情况下,农民收入的四个明显特征。一是收入水平增加明显, 1995~2014年收入增长6.3倍。二是结构变化明显,工资性收入的增收贡献率与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转移性收入在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三是区域差异明显,地区之间不平衡; 城市发展新区增速略高于其它两个功能区;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四是内部差距明显,农民内部收入差距逐年拉大,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高于城镇。分析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因素时,得出农民存在自身素质局限性、收入来源狭窄性及收入支出失衡性的现实问题及社会保障、土地、财政、公共服务方面的制度问题。最后提出以加强政策可持续性、增强政策针对性、增进制度创新性为切入点,建立合理、有效、配套的农民增收政策体系,完成新形势下的收入倍增目标。
北京农民增收影响因素政策
“八五”以来,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家的农民增收政策,构建出了系统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农民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制约着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如何建立合理有效的政策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持续增收、缩小城乡差距、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水平,就成为研究的重要内容。
综观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发展进程,可以看到构建支农政策体系是各国普遍采取的措施。美国在20世纪30年代,就实行支持农产品价格和稳定农业生产者收入的政策[1]; 为加快农业劳动力转移,实施就业服务和技术培训计划[2]; 大幅度提高补贴水平,据美国农业部预测, 2002年新《农业法》农业补贴政策规定比1996年增加了519亿美元,总计达l185亿美元[3]。日本1960年以后实行长期稳定的农产品“预购制”,对山区农田专项补贴。1970年起,每年用于各项农业补贴的费用高达上万亿日元,这些支出大部分转化为农民的实际收入。2004年开始改革稻米管理价格制度,实行“水稻生产收入稳定计划”,对种植农户实行差价补贴政策[4]。
1.1农民收入的基本概念
纯收入:指农村住户常住人口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是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收入来源结构,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本文研究的农民收入是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户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其他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
1.2农民收入的主要特征
1.2.1收入提高明显
1995~2014年,北京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3208元增加到20226元,增长6.3倍,平均每年递增10.2%; 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4.5倍,年均增长8.3%。2007年以来,增速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的较快增长态势,增速连续6年快于城镇居民(图1)。
图1 1995~2014北京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及增速变化
表1 1995~2014全国和京、津、沪、渝、穗农村居民收入对比 元
2014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9892元,北京在全国居于第二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0倍,上海市居于第一位(21192元)(表1)。
1.2.2结构变化明显
从收入结构看,工资性收入成农民增收主动力。工资性收入占纯收入比例由1995年的59.0%增加到2014年的64.6%; 家庭经营纯收入由33.7%下降到4.3%,减少明显; 财产性收入由2.7%增加到12.1%; 转移性收入由4.6%增加到19.0%(图2)。
从增收贡献率看,工资性收入与人均纯收入增长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家庭经营纯收入对于增收贡献能力趋于弱化,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贡献率波动相对较小(表2)。
图2 1995~2014年农村居民结构性收入变化
表2 1995~2014北京市农村居民结构性收入增收贡献率对比
年份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199551.938.42.07.61996119.7-20.3-0.81.41997134.7-11.6-11.1-12.1199867.014.213.55.2199940.839.41.418.5200015.155.019.410.5200171.212.811.94.1200252.17.136.54.3200338.525.023.413.1200466.425.3-1.39.6200560.525.92.311.3200659.24.120.516.2200748.120.716.414.8200857.1-9.322.929.3200974.3-28.716.438.1201057.410.714.717.12011106.6-33.5-3.630.5201272.6-2.610.319.6201364.1-26.116.445.6201454.91.822.720.6 注: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年鉴、北京城乡居民生活统计资料
1.2.3区域差异明显
地区之间不平衡。按北京市地势划分,可分为平原和山区两部分,其中,山区的统计范围为82个山区乡镇,平原的统计范围为100个平原乡镇。2000~2013年,平原居民人均纯收入由5043元增加到19098元,平均每年递增10.8%; 山区居民由3729元增加到16379元,平均递增12.1%。2013年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5万元,比平原地区推迟三年实现,当年人均纯收入是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40.6%和89.3%(图3)。
图3 2000~2013北京市平原和山区农村居民收入变化
城市发展新区增速略高。2005年北京市遵循“优化城区、强化郊区”的原则,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区域。2004~2012年,城市功能拓展区人均纯收入由9538元增加到21175元,平均每年递增10.5%; 城市发展新区由6757元增加到15473元,平均递增10.9%; 生态涵养发展区由6543元增加到14764元,平均递增10.7%(图4)。
图4 2004~2012北京市农村居民功能区收入变化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20年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5868元增加到43910元,增长7.5倍; 城乡收入绝对差距从2660元拉大到23684元,比值从1.83增加到2.17(表3)。世界上多数国家城乡收入比值为1.5,超过2的极为罕见。当前,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5]。在农村地区,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更为突出。
1.2.4内部差距明显
农村居民高低收入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收入极差)的问题也应引起重视。2001~2014年,收入极差呈逐年扩大走势,从9020元扩大到25728元(表4),增加了16708元,总增幅为185.23%,年均增幅为8.4%。
据“城乡加权”法的测算, 2008~2010年,全市与农村内部的基尼系数均为0.31、0.30、0.30,走向一致; 城镇内部的基尼系数为0.29、0.28、0.28(表5)。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北京居民的收入差距主要在农村,农村内部的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要比城镇高。
表3 1995~201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收入对比 元
表4 2001~2014年北京市农村居民
表5 1995~2013年全市居民基尼系数
年份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全市居民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人均纯收入基尼系数人均收入基尼系数199575.6358680.2324.3732080.3352200.25199676.0668860.3323.9435630.3260900.33199776.4878130.2323.5237620.3168600.27199876.8984720.2423.1140290.3474450.28199977.2991830.2122.7143160.3380780.26200077.54103500.2622.4646870.3290780.30200178.06115780.2321.9452740.33101950.27200278.56124640.2621.4458800.35110520.29200379.05138830.2720.9564960.36123360.30200479.53156380.2920.4771720.34139050.31200583.62176530.2916.3878600.32160490.31200684.33199780.2715.6786200.32181990.30200784.50219890.2715.5095590.32200620.30200884.90247250.2915.10107470.31226140.31200985.01267380.2814.99119860.30245260.30201085.96290730.2814.04132620.30268530.30201186.2332903—13.7714736—30402—201286.2036469—13.8016476—33710—201386.3040321—13.7018337—37309— 注: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统计年鉴、北京城乡居民生活统计资料
1.3政策关注重点及成果
“八五”以来,北京市构建了系统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农民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表6)。“八五”期间,坚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推行“星火计划”,提高农民素质。“九五”期间,落实中央土地延包政策,推出小型农用设施的产权改革,国有、集体农牧企业产权改革和机制转换,乡镇企业的重组转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十五”期间,提出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财政支出开始向“三农”、郊区倾斜,用于农业的支出增长速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十一五”期间,开启了建设新农村的大幕。提出统筹城乡发展,调动111.8亿元资金,启动新农村建设工程108项,“五+三”工程使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 调动130亿元资金,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设立6万多个水管员、护理员、林管员等公益性岗位; 提出共同致富行动计划。“十二五”期间,明确“新三起来”(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概念,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资产收益率、劳动生产率,推动“三农”发展新思路和新举措。
表6 不同时期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梳理及收入水平
时间文件内容收入水平“八五”时期把加强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作为保证首都市场繁荣、社会安定的长期战略任务;把副食品生产放在突出位置;抓紧粮食生产;支持乡镇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山区的开发建设和贫困乡、村脱贫致富步伐。1995年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3000元,同比增长32.5%,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快增速。“九五”时期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增加农民收入、改变农村面貌为中心任务,以加快郊区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为目标。在调整和优化农业经济结构、小城镇规划建设、农业科技进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出了具体措施。2000年人均纯收入4687元,五年平均递增7.1%。农民总体生活水平整体达到小康标准,向更加宽裕阶段迈进。“十五”时期以发展为主题,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富裕农民为出发点,以郊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自主创业、就业和增收。2005年人均纯收入7860元,五年平均递增10.5%。农民收入实现了较快增长。“十一五”时期以重点建设为抓手,加快拓展新的战略发展空间;以产业融合为途径,加快农业农村经济调结构上水平;以改善民生为目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以党的建设为保障,加快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2010年人均纯收入13262元,五年平均递增11.4%。农民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十二五”时期围绕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的战略部署,推动资源、资本要素向农业合理聚集;围绕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推动农民收入不断增长。2014年人均纯收入20226元,首次突破2万元,四年平均递增11.1%,连续8年保持两位数的较快增长态势。
2.1现实因素分析
2.1.1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
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农业劳动力以45-60岁为主, 2010年45岁以上农业老年劳动力所占比例达60.1%。虽然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日趋多元,但老年劳动力仍主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是农业生产的主力。老年劳动力的收入状况不容乐观,既低于全市农村非农行业老年劳动力收入,也低于全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6]。
2.1.2农民文化素质偏低
根据北京农村年鉴数据显示, 2013年郊区农业户籍劳动力共166万人。其中,初中学历最多,占72.9%; 本科及以上学历占0.3%。农民劳动力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对农业科技信息、现代化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理念的接受能力差,就业渠道相对单一[7]。外出就业几乎只能从事建筑施工、环卫、保安等工资较低的工作; 当地就业大部分局限在护林护水、生态农业、低档农家乐等行业。
2.1.3农产品销售渠道较少
近几年,由于销售格局发生变化,政府采购和大企业团购减少,很多农产品销售旺季却滞销明显。现在,许多农民对农产品电商的需求非常强烈,将电商作为自身发展的重点方向。但电商推广费用高,效果不甚明显,目前农民依然以传统销售方式为主。
表7 2006~2013年地方财政支出用于农林水的比重 亿元
2.2制度因素分析
2.2.1财政补贴的总量低针对性差
2006~2013年,地方财政支出用于农林水事务的比重由6.3%下降到4.9%(表7)。2014年,北京市人均GDP逼近10万元,在经济如此快速的发展阶段,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的比例偏低,农民直接受益的比重不高。虽然近年来政府逐步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但奖励资金经过层层截留,真正能够到农民手中的少之又少。另外,财政支出中专门针对低收入农户的专项补贴不够健全,而现实中增收困难户往往就是低收入农户。
2.2.2土地制度不完善,补偿标准不统一
北京市土地在2004年确权后,已有48.5%进行了流转。在政策具体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平原造林中的经济林生态效益和生态林差不多,但是政策方面没有考虑对经济林进行补偿; 没有统一的拆迁政策和补偿标准,绿化用地补偿标准相对较低;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为绿化用地后,农民安置、就业的问题未能全部得到应有的政策支持,等等。这些不仅影响增收还易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2.2.3社会保障制度二元结构明显
尽管国家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强,但农民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反哺”的利益,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城乡统筹公共资源配置的长效机制还未完全形成。转移性收入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结果,很大程度上与政府偏好和社会再分配制度有关[8]。北京市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基数小,快速增长的时间短,与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相比,还是存在较大的差距, 2014年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刚刚达到城镇居民2002年的水平。
3.1加强政策的可持续性
3.1.1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步伐
一是加快“农转非”进程,有效减少农业人口总量,才能富裕农民,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特别是整建制、区域化的“农转非”,可以有效缓解农村资源承载压力、削减弱势群体规模,对于农民增收的效果较为明显。二是推进乡镇统筹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通过在乡镇一级整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整合资源,优化区域功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三是平原地区主动融入城市功能重组和空间布局调整,山区坚持把增强生态涵养功能放在首位,推动新型城镇化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带动作用。
3.1.2提升农村人力资本的水平
财政部课题组(2006)的分析表明,提高一个百分点的农村义务教育普及率,可带来6.5%的当期收入增长和8.4%的延迟收入增长。应促进劳动者知识、技术、能力不断提高,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拓宽获取信息的渠道,降低获取信息的成本,提高获取信息的能力; 掌握先进的农业技术,增强市场、法权、竞争和效益意识,提高经营决策能力; 增加以劳动生产率为目的的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就业创收能力。
3.1.3拓展农民生产经营的空间
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伴随经济发展和人均纯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将由第一产业依次向第二、三产业转移。转移原因是由于各产业间出现收入的相对差异。因此,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调整和农村资源重新配置的过程中,应努力拓展农民参与的空间。凡是农民自己或者能够通过某种组织形式承担的农业生产和农村建设项目,应优先由农民或其组织承担,防止资源重新配置过程演变为农民简单地让出土地和出卖劳动力。
3.2增强政策的针对性
3.2.1提高经济薄弱地区精准扶贫的水平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及低收入村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低于2015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160元认定为低收入农户,低收入农户数量超过本村农户总数的50%认定为低收入村。全市确定了低收入村645个,主要分布在房山区、密云县和延庆县; 低收入农户12.15万户、31.01万人,占全市低收入村农业户籍总数的73.1%、75.7%。围绕“精准”两字发力,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确责。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根据经济薄弱地区乡镇和村庄的特点,按自身需求区别对待,确定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特色产业。大力促进低收入农户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对无专业技能没有就业的劳动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现与就业岗位对接; 对有一定技能的劳动力进行进修式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 对于文化素质不高且年龄偏大的劳动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就近就业; 对有创业需求但缺乏资金的劳动力,给予小额信贷扶持。
3.2.2有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十三五”是北京全面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关键时期,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供给侧发力,调整产业结构,提高高品质、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产业融合; 提升农业智能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的降成本、补短板、增效益。就生产环节而言,积极发展跨村、跨乡镇的联合社,提高合作社的话语权和竞争地位,在市场准入方面给合作社专项扶持政策; 坚持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方向,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就销售环节而言,推动互联网+农业的大发展; 推广应用环境建设,着力破解生产与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 提供公共支撑平台与服务,促进政府引导电子商务示范工程及农产品促销、产销对接等工作深入开展,再通过农产品电子商务市场需求倒逼农业现代化生产的快速成长[9-10]。
3.2.3完善绿色就业岗位的动态调整机制
北京市通过绿色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就业岗位,已有29万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和转移就业。一是细化土地流转的标准,对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给予一定补偿,或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最大程度发挥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对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拉动作用。二是提高绿色就业岗位补贴,针对十年未调整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应参照本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之后实现同步增长或略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三是结合社会管理服务需求,开发更多绿色生态公益性就业岗位并逐步提高岗位待遇,扩大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规模。
3.3增进制度的创新性
3.3.1构建稳定增长机制,增加财政补贴总量
一是贯彻国家“三项补贴”的实施意见,建立补贴资金与地力保护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农民加强地力保护,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提高财政支农补贴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政府出资,市场运作”的新型财政支农补贴资金运作模式,将财政支农补贴资金更多用到农民直接受益的项目上。三是结合北京市提出的“调结构转方式发展高效节水农业”的要求,除继续对主要粮食作物进行补贴外,还应加大对设施农业、节水作物等的补贴力度[11-12]; 对规模经营主体应用新技术、建立销售渠道、开拓新市场的费用予以补贴,通过补贴对种植行为起到引导作用。
3.3.2完善土地交易制度,实现土地保值增值
一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与服务,为农民自愿流转土地提供有效的服务指导,尤其是帮助有意愿耕种土地的种植大户获得流转土地。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鼓励和规范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是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合理增长机制,确保承包农户和经营者的共同利益。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信托经营、土地信托流转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的流转交易。
3.3.3建立新型社保制度,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根据2015年“北京农村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问卷调查显示,农民最关注的是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达到74.9%。从城乡方面来看,应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逐步实现新农合实时结算,不同程度地提高各项涉农福利标准。从行业方面来看,应完善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组成的保障制度,建立涵盖农业在内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以服务为导向,消除城乡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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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HANGE OF BEIJING FARMERS’ INCOME AND THE INCOME-BOOST POLICY*
Feng Xuejing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875,China)
As mentioned in the report to the Eighteen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the average per capita income of urban-rural residents is targeted to double in 2020 as compared with that in 2010.Therefore,doubling farmers’ income becomes an essential part of the target.Since rural residents′ average per capita net income has reached approximately RMB 13, 000 in 2010,doubling the income to reach the target of RMB 26, 000 on an already high basis has become an urgent issue for the government.Through quantitative analysis,seminar and document research,the essay examines the income-boost policy implemented in Beijing after the 8th Five-Year Plan and concludes four noticeable characteristics of farmers’ income with increased enforcement intensity of the income-boost policy.The first characteristic is the significant increase in income level.The income has multiplied 6.3 times from 1995 to 2014.The second one is the obvious structural change.A positive correlation exists between contribution rate of wages to income increase and the growth of average per capita net income.Transfer income has played a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part in the composition of income.The third one is the regional income difference and imbalance.The income growth rate in newly-developed areas in cities is slightly higher than that in the other two functional zones.And the urban-rural income gap has kept widening.The fourth characteristic is the significant internal difference.The internal income gap among farmers has widened year by year.The inequality of income distribution in farmers is more serious than that in urban residents.By analyzing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which affect farmers′ income growth,such realistic problems(limitation of the quality of farmers,narrow and limited sources of income and imbalance between income and expenditure)and institutional problems(social welfare,land,finance and public service)can be concluded.In the final part of the essay,it suggests a reasonable,effective and supporting farmer income-boost policy system,which prioritizes in improving the sustainability of policy,making the policy more targeted and enhancing the innovativeness of institution,so as to achieve the target of doubling income in new situations.
farmer; income-boost; influencing factors; policy; Beijing
10.7621/cjarrp.1005-9121.20160513
2016-03-04
(1982—),女,北京人,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Email:fengxuejing@bjaginfo.gov.cn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农民市民化的成本障碍与制度安排研究—以北京郊区为例”(11JGC114)
F323.8
A
1005-9121[2016]05-008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