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宁宁,吕新业,白 描
(1.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产业内贸易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
张宁宁1,吕新业1,白描2
(1.中国农业科学院 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社会科学院 农村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
文章以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为研究对象,利用G-L指数,从分类和行业两个角度,对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程度进行了评估。研究发现:虽然现阶段,中国农产品贸易仍然以由资源禀赋所主导的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但在某些农产品的贸易中,产业内贸易方式已经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并且未来有继续增长的趋势。进一步地,考虑产业内贸易的特殊性,建立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联立方程组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客观存在,并且其有助于促进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增长。因此,发展纵向一体化合作,力求在产品差异化竞争中取胜,是刺激产业内贸易增长,进而扩大农产品贸易规模的有效途径。
产业内贸易;农产品;联立方程组模型
区别于古典贸易理论的比较优势学说与新古典贸易理论的资源禀赋学说,新贸易理论解释贸易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规模报酬递增。该理论的出现,一方面能够解释为什么资源禀赋相近的国家之间会产生贸易行为,另一方面,从突破完全竞争市场假说的角度来看,它更符合现实的情况。因为存在规模经济与外部经济,各国可以通过细化分工,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进行贸易,从而获得利益。国际分工与合作带来的一个结果,就是同类产品的不同生产环节往往发生在不同国家,从贸易角度来看,就出现了一国同时进口与出口相同类型的商品的现象。伴随着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驱动的需求多样化,同类产品的差异化竞争愈演愈烈,特性不同或者凝聚着不同技术含量的同类型产品的进口与出口行为在同一时期出现在同一个国家的贸易里。例如,中国浙江的民营服装厂每年向欧美地区输出大量的衬衫;同时,从上述地区进口到中国的衬衫在市场上亦随处可见。上述纵向一体化合作与产品差异所引起的贸易行为统称为产业内贸易。所谓产业内贸易(Intra-industry Trade)又称双向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时进口和出口相同类型的产品。最初引起笔者关注的是在工业加工领域,很多传统的产业间分工被取代,产业内贸易正在蓬勃发展。由此笔者产生了一个疑问:现阶段,中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到了什么程度?从目前所面临的国际环境来看,贸易自由化进程虽然缓慢,但仍在推进;国际分工不断细化,同类农产品产业链内部的国际合作在增加;农业技术日新月异,同类农产品的地域差异明显。国内方面,在中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与多个自贸区谈判被推进的大背景下,农产品贸易的自由化程度得到了提升。由此,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迎来了机遇。分析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现状及其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农产品贸易的发展趋势和明确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战略重点。
国外关于产业内贸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近些年各国学者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例如,Turkcan和Ates(2011)[1]分析了美国汽车零配件行业的纵向产业内贸易状况,Ito和Okubo (2012)[2]、Jambor (2014)[3]、Ferto和Jambor (2015)[4]分析了欧盟不同成员国之间的横向和纵向产业内贸易,而Sawyer等(2010)[5]则对22个亚洲国家2003年的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了分析。其次,有部分研究进一步剖析了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例如,Loertscheret和Wolter(1980)[6]分析了产业内贸易的决定机制,Falveyet和Kierzkowski(1987)[7]对不同收入水平的国家之间发生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基础进行了探讨,Lancaster(1980)[8]对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而Sawyer等(2015)[5]则分析了不同亚洲国家之间开展产业内贸易的决定因素。此外,也有研究分析了产业内贸易对某个行业(Greenaway和Torstenson,1997)[9]或国家的影响(Greenaway等,1995[10]; Ferto和Jambor,2015[4])。例如,Ferto和Jambor (2015)[4]分析了匈牙利与欧盟国家之间的产业内贸易对本国经济的影响。
国内对产业内贸易的探讨多属于定性分析,研究内容涉及产业内贸易形成的原因及其影响(孙卫东、韩友德,2007[11])以及产业内贸易存在的必要性(曹雪、于文静,2005[12];刘志雄、张广根,2008[13])。定量分析方面,陈迅、李维(2004)[14]利用G-L指数、埃穆克森指标以及单向贸易指数对中国制造业的16个行业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进行了测算,并对各个方法的优劣进行了比较总结。Dean等(2011)[15]则分析了中国不同行业的纵向专业化程度,从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产业内贸易进行了考察。
现阶段,以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作为研究对象的文献相对比较少,并且研究方法趋于单一化,表现为均是利用G-L指数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程度进行测算。在这些研究中,有一部分针对的是中国与某个国家或地区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例如,吴宏、胡春叶(2009)[16]从行业与分品种两个角度,对中国与美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进行了评估。王璐(2009)[17]对中国与日本及韩国的四大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了测算。梁雪、崔振东(2009)[18]同样对中日韩三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程度进行了评估,不过他们分析的角度不同,包括了静态、动态和结构三个层面的分析。陆文聪、梅燕(2005)[19]从水平与垂直、行业和分类四个角度对中国与欧盟15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了测算,并进一步对其变动趋势做出判断。还有一部分研究是以中国与世界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作为研究对象的,但测算的角度同样是行业与分品种两个方面(王晶,2008)[20]。除了测算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之外,一些学者对影响农产品产业内贸的因素进行了探讨(如罗余才,2002[21];刘诚,2004[22])。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利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中国双边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探讨(马剑飞等,2002[23];范爱军、林琳,2006[24];陈李莉,2006[25])。
可以看出,虽然国内外学者针对产业内贸易的产生原因和程度测算进行了许多研究,但关于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研究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以测算G-L指数居多,对产业内贸易与农产品贸易之间的关系探讨较少;二是定量分析多建立在传统贸易理论上,缺乏对产业内贸易的特殊性的考虑。
相对于以往文献,本文做出了以下创新:首先,本文集中于对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状况进行分析,得出的研究结论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其次,本文还进一步探讨了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对农产品贸易的整体潜在影响,从而对于指导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具有比较强的政策意义。
本文后面的安排如下:首先,从统计角度分析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其次,利用计量经济学模型,评估产业内贸易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最后,在对统计和实证分析结果加以总结的基础上,提炼其政策含义,并对本文的不足加以说明。
中国是农产品生产与消费大国,农产品贸易保持了较长时期的赤字。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初,在国内外相对平稳、有利的市场环境下,农产品进口与出口出现了快速增长。伴随贸易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国内支持政策对本国农产品的保护力下降,农业资源禀赋的优势与劣势凸显,伴随而来的是农业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的调整。2004年,中国的农产品进口金额超过了出口金额。在接下来的几年,除了2008-2009年遭遇金融危机影响之外,农产品贸易赤字一直在扩大。
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的新贸易理论主张,现实的市场并不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前提假设,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规模报酬递增而不是由比较优势所驱动的。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伴随着规模经济的出现和产品的差异化竞争,国与国之间的分工将进一步细化,产业内贸易随之增长。根据产业内贸易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和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前者多发生在跨国公司内部,体现为进口初级产品或半成品,生产出成品后再出口,从而进、出口产品属于相同类型产品的情况;后者则是由消费者偏好和技术差异所引起的具有不同特质或处在不同技术生命周期的同类型产品之间的贸易。传统的基于资源禀赋而产生的产业间贸易行为,进出口产品分别属于不同类别的产品,从而一国某类产品的进口与出口之间是无关的。但是产业内贸易方式的出现,使得同一时期一个国家既进口又出口相同类型的产品,从而该产品的进、出口之间客观上存在相互影响。
那么,在分析产业内贸易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之前,我们首先要问的是,现阶段,中国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如何?目前,国际上衡量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的常用指标是G-L产业内贸易指数。
(1)
该指数利用某国同一时期同一类型产品的出口金额(Xi)和进口金额(Mi)进行测算,得到一个界于0~1之间的数值,该数值越接近1,说明第i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越高;而越接近0,则第i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越低。
式(1)可以用来衡量某一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发展程度。而在研究中,我们往往需要把握整个行业的产业内贸易发展情况,这就需要利用式(2)和式(3)来测算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与非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
非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
(2)
加权产业内贸易指数:
(3)
相对于非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加权产业内贸易指数考虑了不同类型的农产品贸易在一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中所占地位的差异,从而避免了某类农产品的贸易受临时性因素影响出现极值,进而导致整个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出现偏差的情况。
中国于1992年采用海关协调制度(即HS体系),所以本文下面将利用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 Comtrade)公布的HS92分类农产品(即第1~24章产品)的进出口数据,对1992至2014年中国分类农产品以及整个农产品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测算。
从测算结果来看,*因文章篇幅所限,此处省略完整的测算结果。在海关编码体系界定的24类农产品中,有2/3的农产品在1992-2014年期间,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平均值大于0.5,说明在这些农产品的贸易中存在明显的产业内贸易现象。其中,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及面筋(HS11)、糖及糖食(HS17)、编结用植物材料及其他植物产品(HS14)、可可及可可制品(HS18)、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桔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HS08)、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HS23)和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HS24)七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特征尤为突出;并且农产品HS18的G-L指数的最小值亦在0.5以上,说明该类农产品的贸易主要是产业内贸易。而仍然以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的农产品类别包括:活动物(HS01)、其它动物产品(HS05)、食用蔬菜、根及块茎(HS07)、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HS09)、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HS12)、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HS15)、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HS16)和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HS20)。其中,HS05、HS09、HS16以及HS20这四类农产品,其23年以来产业内贸易指数的最大值亦在0.5以下;特别是HS16,其G-L指数的最大值亦只有0.05。换言之,在上述这些农产品的贸易中,基本上不存在产业内贸易。
从动态角度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HS01、*前文中已提及HS** 对应释义的农产品,下文将直接以HS编码表示,不再附该编码的中文含义。HS08、谷物、粮食粉、淀粉制品或乳制品、糕饼点心(HS19)、饮料、酒及醋(HS22)三类农产品表现出明显的由产业间贸易方式为主转为以产业内贸易方式为主。产业内贸易指数逐年下降的农产品主要有:HS12、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HS13)和HS15。而农产品HS01、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HS03)、HS05、HS07、HS08、HS09、HS16、HS19、HS20以及HS22的G-L指数则整体上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表明产业内贸易在这些农产品的贸易中所占的比重在提升。此外,其它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则并未出现明显的增长或下降趋。在24类农产品中,肉及食用杂碎(HS02)、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及其他食用动物产品(HS04)、谷物(HS10)、农产品HS12、HS19以及HS20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在年度之间波动比较剧烈。
图1 农产品行业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变动情况数据来源:根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数据计算而得。
进一步测算1992年至2014年期间中国农产品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发现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与非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呈现出相同的变化趋势,但是,二者之间的差异却在逐年增大。从非加权的G-L指数来看,1999年以后,产业内贸易开始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占据主要地位;然而,非加权的G-L指数却基本上保持在0.5以下不变。因为非加权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考虑了贸易不平衡的情况,可能更接近现实水平,所以本文以此为依据做出如下判断:虽然现阶段,产业间贸易仍然是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主要方式,产业内贸易并未出现明显的增长态势;但是,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客观存在亦是事实,有必要就其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加以分析。
(一) 模型设定
在古典贸易理论中,某个时期一国或地区同类产品的进口与出口是完全独立的,但是,新贸易理论对贸易产生原因的探讨解释了为什么一个国家会同时进口和出口相同类型的产品,即产业内贸易方式存在的原因。基于该贸易方式的特殊性,同一时期,一国同类产品的进口与出口过程不再互相孤立,而是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交叉影响。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建立农产品进出口联立方程组模型,将同类农产品的进口变量与出口变量作为内生变量,以把握产业内贸易方式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若农产品的出(进)口方程中进(出)口变量的系数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则说明产业内贸易方式存在,并且对农产品的出(进)口有显著的影响。当进(出)口变量的系数是负值时,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出(进)口有促进作用;反之,则说明产业内贸易的存在对出(进)口产生了抑制作用。若进(出)口变量的系数未通过统计显著性检验,则说明产业内贸易对农产品出(进)口没有显著的影响。
根据现有理论与研究,影响一国贸易的主要因素是汇率和进口国的收入。考虑到中国的农产品贸易开放程度在不断提高,其对贸易规模可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所以,本文利用农产品进(出)口额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来衡量扩大贸易开放程度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鉴于本文主要针对产业内贸易与海关协调制度所界定的24类农产品的贸易之间的关系展开研究,所以,有必要将农产品类别虚拟变量放入联立方程组模型中。根据上述分析,本文建立理论模型如下:
LCEXPit=F(C,LRt,LCIMPit,AGEXSit,AGIXSit,HS(i))
LCIMPit=F(C,LRt,LCEXPit,LPGDPt,AGEXSit,AGIXSit,HS(i))
该联立方程组的内生变量是同期同类农产品的进口金额与出口金额,工具变量是汇率、人均GDP指数以及扩大贸易开放变量。模型中各变量的含义如下:
LCEXPit:t年中国出口农产品i的金额(元);
LCIMPit:t年中国进口农产品i的金额(元);
LPGDPt:t年中国人均GDP指数(1978年=100);
LRt:t年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元/美元);
AGEXSit:t年农产品i的出口额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AGIXSit:t年农产品i的进口额占第一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HS(i):农产品类别虚拟变量,i分别对应海关协调制度的第1-24章产品。
(二) 数据说明
本文计算与分析所用农产品进出口数据均来自联合国贸易数据库官方网站(UNComtrade);汇率、人均GDP指数以及第一产业增加值数据均获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模型中的进口金额与出口金额变量均利用汇率转换成了以人民币计价的变量;用农产品进、出口金额分别除以当年的第一产业增加值,获得反映扩大贸易开放程度的变量。对模型中所有的水平变量取以10为底的对数,以消除计量单位的影响。
(三) 理论预期
根据现有经济学理论及相关研究,可以预期:随着进口国收入水平的提高,国内需求将增长,在国内产出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进口需求也将随之增长,即人均GDP指数的系数应为正。汇率作为调节一国贸易的重要杠杆,其变化对以本国货币计价的出口商品和以贸易国货币计价的进口商品的价格和国际竞争力均会产生影响。中国的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汇率上升,以本币计量的进口商品的价格随之上升,同时以外币计量的出口商品的价格将下降,从而进口量增加,出口量减少,对进出口金额的影响方向则取决于价格与数量的作用孰大。换言之,汇率对农产品进出品金额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从逻辑上讲,扩大出口开放程度将有助于刺激出口增长,在规模经济的效用下,国内产出将随之增长,在国内需求一定的条件下,同类产品的进口需求将减少;而扩大进口开放程度对拉动进口需求将产生积极作用,在国内需求不变的条件下,国内产出将缩减,出口随之下降。因为产业内贸易方式的存在,同一时期同类农产品的进口与出口之间不再孤立,建立农产品进出口联立方程组模型是比较合适的做法。若在进(出)口方程中,出(进)口变量在统计上显著,则说明产业内贸易存在,并且对农产品进(出)口产生了影响,作用的方向由该变量的系数的正负来表征;若出(进)口变量的系数在统计上不显著,则说明产业内贸易并不存在。农产品类别虚拟变量hs(i)体现了每类农产品的差异对进(出)口规模影响的特殊性,其系数的符号无法预期。
表1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联立方程组模型估计结果
注:*表示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未通过统计检验。
利用1992-2014年的农产品分类进、出口数据建立联立方程组模型,在增加一阶序列相关项以消除序列自相关现象的基础上,运用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方程组进行估计,同时剔除掉不显著的虚拟变量(表1)。从结果来看,进口方程和出口方程的R2以及调整后的R2均达到了0.9以上,并且几乎所有的自变量都在统计上显著,说明联立方程组模型整体的拟合程度较好。因为模型的自变量中存在内生变量,所以DW检验是失效的;但一阶序列自相关变量的系数通过了统计显著性检验,说明原模型中存在显著的一阶序列自相关现象,通过加入该变量得到了改善。
为了研究产业内贸易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本文将同类农产品的进口与出口金额作为内生变量建立了农产品进出口联立方程组模型。从表1估计结果来看,出口方程中的进口变量和进口方程中的出口变量均通过了统计显著性检验,说明产业内贸易在我国农产品贸易中客观存在,这一点与G-L产业内贸易指数的测算结果相一致。进口变量和出口变量的系数都为正,其对农产品出口与进口的弹性分别是0.61和1.19,说明产业内贸易方式对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变动有显著影响,表现为同时有利于促进农产品的出口与进口规模。
汇率变量在进口与出口方程中均未通过统计检验,说明人民币汇率对各类农产品进、出口的影响并不显著。比较合理的解释是,中国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曾长期实行汇率管制,特别是在1994年汇率并轨之前,实行的是长期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直到2005年实行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后,汇率调节贸易的杠杆作用才得以充分发挥。所以,此处汇率变量不显著,亦在合理范围内。
正如理论预期的那样,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条件下,扩大农产品出口的开放程度,对促进农产品出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其对同类农产品的进口亦产生了抑制作用;同样,提高农产品进口的开放程度,虽然不利于农产品出口的增长,但却显著地刺激了同类农产品的进口。
此外,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农产品的进口额将有所增长,收入对进口的弹性约为0.47。多类农产品类别虚拟变量在统计上显著,说明农产品的进口或出口还受到不同类别农产品的差异的影响。
不完全竞争市场、规模经济以及技术进步是发生产业内贸易的三个基本要素。现有研究对工业范围内的产业内贸易关注较多,本文则将研究的焦点放在了农产品贸易上。
为了把握中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现状,我们利用农产品进、出口数据,测算了中国分类农产品的G-L指数和整个行业的G-L指数,发现虽然现阶段,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仍然由产业间贸易方式主导,基于资源禀赋而产生,但是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客观存在,该方式在某些农产品的贸易中甚至占到了主要的地位。实证分析的结果也表明,产业内贸易在中国农产品贸易中客观存在,并且该方式显著有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增长。
未来随着贸易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与国际分工的细化,由同一跨国公司所主导的不同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可能会继续增长。由于国民收入平稳增长,中国与主要农产品贸易国之间的人均收入差距将进一步缩小,国内需求的多样化与结构调整,为由产品特性与技术差异所引致的水平型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创造了较大的空间。认识到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存在进一步增长的可能与产业内贸易可以起到促进农产品贸易的作用,中国应该认清并利用好自己的优势,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强同资源禀赋与我国互补的国家之间的农产品产业纵向一体化合作;同时,加大对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的投入,更加注重农产品质量与核心价值的提升,依据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细化与准确定位,树立一系列有自身特色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品牌,以期在以产品差异化竞争为核心的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中取胜。上述这些措施在刺激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增长的同时,亦有利于我国农产品贸易的繁荣发展。
此外,了解到扩大贸易开放将有利于整个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增长,对明确未来中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战略重点具有很大意义。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扩大贸易开放程度,加快双边以及多边自由贸易区的谈判,来降低农产品贸易壁垒,达到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增长的目的。
本文所有研究结论均建立在海关协调制度两位编码数据的基础上,如果进一步将农产品细化,利用海关协调制度四位或六位编码数据进行分析,可能将获得更多有益的结论,以帮助我们准确把握中国分类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的现状及其变动趋势,这对制定适宜的农产品贸易政策与确定农业结构调整方向意义深远。这也是未来深入研究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可以考虑的一个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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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毕开凤)
Empirical Research on the Influence of Intra-industry Trade on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in China
ZHANG Ning-ning1, LV Xin-ye1, BAI Miao2
(1.InstituteofAgriculturalEconomicsandDevelopment,ChineseAcademyofAgriculturalSciences,Beijing100081,China;2.RuralDevelopmentInstitute,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s,Beijing100732,China)
Based on the G-L index, this paper analyzes and evaluates the intra-industry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lassification and industry, respectively. We find that, although most curren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s are endowments-dominated inter-industry trade, intra-industry trade is also becoming increasingly important, at least among certain agricultural products. Considering the specialty of intra-industry trade, we do empirical research by adopting simultaneous equations that include both the import and expor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intra-industry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exists, and it helps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s. Our findings suggest that,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 intra-industry trade, it is necessary to enhance vertical industrial cooperation and the product differentiation.
intra-industry trade; agricultural products; simultaneous equations model
2016-03-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573261);农业部软科学项目(201616-1);农业部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农业产业损害监测预警)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项目(ASTIP-IAED-2016-04)
张宁宁,男,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产品贸易研究;吕新业,通讯作者,男,研究员,主要从事粮食安全研究;白描,女,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农业经济研究。
F74
A
1000-2154(2016)09-007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