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良军
实践表明,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听取正在接受改造的落马官员们的现身说法,对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党风廉政建设有着积极功效。一方面,能够使党员干部发自内心地认识到,有权不能任性,既然身为公家人,就得老老实实谋公家事,万万不可以权谋私、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否则服刑官员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另一方面,凭借这种特殊的教育方式,有利于党员干部于灵魂深处受到震撼,深悟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与例外,进而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做到底线不逾越、红线不踩踏、高压线不触碰,实现“不敢腐”“不能腐”到最终“不想腐”的质变与递进。
事实也是如此,有过多次接受警示教育经历的同志感慨万端:“看一看那些人今天可怜兮兮的模样,就觉得自己真的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位置,心无旁骛地干事创业、勤政务实”“说实话,他们落到今天这般地步,不仅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与信任,浪费了国家的财产与资源,损伤了自己的名誉与地位,还连带着让自己的家庭成员也脸面无光、深感蒙羞,真正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这些话,尽管多少有着替落马官员感到同情与不值的成分,但总体上讲,警示教育的效果已经彰显,受教育的党员干部大体上能够日后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单位总体作风面貌、敬业精神与服务态度都有较大改观。由此,也充分说明教育手段的经常性运用对于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说明教育并非只有传统思维下单一“填鸭式”的知识灌输与言语训导,更有多元多样多变的表现形式和实现路径。
然而笔者最近参与了几次同样是党员干部集中进行的警示教育活动之后,竟然发现颇有些跑调变味,与教育活动的初衷相去甚远,某些时候纯然就是一次看落马官员“表演”的娱乐活动,有了相当程度的散漫无忌与漫不经心。如有同志不是聚精会神于落马官员的痛楚表白、深刻忏悔,而是窃窃私语其入狱前的骄横跋扈、不可一世;有同志对落马官员如今监狱里“从头再来”的刻苦改造不感兴趣,感兴趣的则是其落马前的种种花边传说、秘闻趣事;有同志对落马官员思想上的反省、灵魂上的净化不能感同身受,彼此交流期间更多流露出来的是冷嘲热讽与幸灾乐祸、鄙夷不屑与高高在上。更有甚者,见彼时的老领导如今“寄人篱下”“艰难度日”,竟然私下里表达出了愿意给予物质帮助的善意,又或者远离主题,一门心思打听起落马官员的监狱生活,如作息时间、日程安排与伙食情况等,淡忘了自己受教育者的身份,有为自己日后“同是天涯沦落人”早做心理准备的嫌疑……凡此种种,表明一些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越来越严的当下,仍然没有从骨子里认识到自己身上所存在的毛病与问题,没有将“三严三实”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警示教育的重要功能,就在于让党员干部以身边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案例为活生生的教材,反观自身平时工作生活中与党章党纪相对照,还有哪些缺点与不足、毛病与短板,从而警醒,立足于“细小实”做文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唯有广大党员干部从警示教育中读出如何做人、怎样为官的朴素道理,从而“吾日三省吾身”,始终不渝地秉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职业操守与道德坚守,确保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官一世、务实清廉,警示教育才算是达到预期目的与收益。显然从这方面言,将警示教育异化为一场看表演的娱乐活动,无疑是思想上有了病灶、认识上出了问题,觉悟有待提升、境界需要升华。
怎样才能让警示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成为实实在在教育、熏陶、感化、引导人的有效思想政治工作手段?今天看来,须于三个方面锲而不舍、加大力度:
一是与监狱方面有效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在警示教育活动前做好充分的软、硬设施准备。如先期参观服刑人员的日常改造项目与活动内容,营造监狱特有的严肃严谨严格改造人、教育人、转化人的文化氛围,让前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不得不格外重视、不能不非常认真、不想不清醒体认;告诫落马官员现场作忏悔报告期间,务必在自述个人经历的基础上,更从党性修养、理想信念、纪律观念、规矩意识等方面深刻剖析、全面总结,让接受教育的党员干部有深切的获得感。
二是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正确看待警示教育,从思想深处矫正以往肤浅、轻率的认识与看法,并给出规定动作与硬性指标,如事后亲自撰写心得体会、举办廉洁从政演讲比赛等。
三是建章立制,用规章制度将党员干部定期接受警示教育固化为必修课,视作党性锻炼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地参与其中,受益而自省,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持续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之政治新生态。
(责编 / 吴耀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