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尚不可行

2016-09-29 15:34嘉彦
广西教育·D版 2016年5期
关键词:要务公共资源公办

嘉彦

很多大学都拥有上百万册藏书的图书馆,能感受、分享高校的图书,是不少市民的心愿。虽然早在2012年首都图书馆联盟成立时,就透露出清华、北大等26所高校图书馆要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的消息,但是近日记者走访清华、北大等高校图书馆时发现,普通市民进馆借阅图书依然门槛诸多,甚至困难重重。(3月24日 《北京晚报》)

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是,在当下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市民想进大学图书馆借阅图书仍将遭遇重重困难。对此,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公办高校图书馆的运行经费来源于国家财政,其馆内资源是不折不扣的公共资源,向公众免费开放,是其应尽的义务。此外,高校又是包容开放的地方,其传播知识、培育人才的内在属性,也决定着高校应将图书馆的丰富资源拿出来与社会共享。

表面上看,这种说法确实很有道理,但细究起来,其实可以发现这种观点混淆了“共有”和“共享”两个概念。公办高校图书馆属于全民共有,这没有错,但并非全民共有的资源都必须拿出来为全民共享。例如,政府行政部门的办公场所及其设备,属于全民所有,但这些场所和设备是提供给行政工作人员所使用的,不可能也没必要让人人都去使用。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资源利用越来越专业化的当下,公共资源的第一要务是完成其属性所决定的任务。对于高校图书馆来讲,为本校的师生提供充分的阅读保障是其第一要务,如果因向社会开放而导致其服务对象得不到满足,例如某位教授想要借的某本书被社会人员借走了,这就损害了高校图书馆服务对象的权益,违背了高校图书馆服务本校师生的本义,不利于高校健康发展。

此外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即当下很多高校的图书资源,尚不具备迎接社会读者的能力。在高校中待过的人都知道,目前许多高校图书馆的资源不算充足,不管是馆藏资源还是座位资源,都难以承担起接待社会人群的任务。如果不考虑这一点,汹涌而进的人群只会给高校图书馆的管理带来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

总之,高校图书馆不是社会公共图书馆,没有义务向社会全面开放。事实上,在电子资源获取愈加方便的当下,高校图书馆的开放倒是可以考虑向电子资源方向转变,但这也会面临一个版权的问题,因为无论是高校图书馆图书的影印电子版,还是电子资料库的数据资源,都关涉版权,未经允许,是不能私自向外开放的。

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能考虑到以上问题并努力将其破解,高校的图书馆资源对外开放便不是一个梦。如果这样的现实难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一味要求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只能是一厢情愿而已。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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